1、2017 年生命科学研究院师生互选工作细则为加强生命科学研究院硕士生导师、硕士研究生互选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建设,根据学校研究生管理的相关规定,特别是结合江苏省优势学科建设的要求,师生互选体现促进学科发展的原则。在全面考察硕士生导师在 SCI 论文发表、课题经费、人才项目、团队合作、研究生培养质量等综合因素的情况下,制订如下指导意见:一、 指导思想:为了培养高水平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提升教学科研质量,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推动学院育人与科研工作水平提升。坚持以人为本,育人为先,充分尊重硕士生导师与硕士研究生的选择权,按照“科学、有序、高效”的原则做好互选工作。二、 招生额度细则:1、2017 年参加
2、师生互选的硕士生导师原则上为 1960 年 9 月以后出生。经费充足,优秀的超龄导师需上报学校学科办批准。2、在学科梳理时未在本学科站队的导师原则上不得在本学科指导研究生。3、原人事关系在我校,后因组织原因而调离我校的导师仍视为校内导师;原人事关系在我校,后因非组织原因而调离我校的导师停止招生。4、指导硕士研究生,项目多、经费充足的导师优先,在学生数上放宽。无项目并且无经费的导师原则上不带学生。具体意见为:(1)人事关系不在我院的导师只能带 0.5 名研究生,对生物学学科贡献重大者可以增加 0.5 名学生。(2)教授或研究员带研究生 2 名,无国家级课题、省级课题的导师酌情减少 1 名或者停招
3、,对学科贡献重大者可以增加 1 名学生。(3)副教授或副研究员可指导 1 名硕士研究生,无国家级课题、省级课题的导师酌情减少 1 名,对学科贡献重大者可以增加 1 名学生。(4)当年新聘的硕士生导师只能指导 1 名硕士研究生。(5)由于指导学生不负责任(例如长期不指导实验、不与学生交流等) ,导致学生不能按期毕业或就业的导师酌情减招,学生论文抽检出现重大问题的导师停招。(6)指导研究生的老师要求所指导学生平均发表 1 篇 SCI 论文,无法达到要求的导师本年度减招 1-2 名。(7)对于不归入研究团队的导师减少 0.5 名研究生。(9)促进国际化发展和生源质量的导师酌情增加学生,1 名学生有海
4、外经历 3 个月以上者,增加 0.5 名学生;招收 1 名留学生,增加 0.5 名学生;招收推免生 1 名,增加 0.5 名学生。(10)对学科贡献重大者是指近 3 年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排名前 3) ,获得重大科研项目(经费百万以上) ,发表高影响力论文(单篇他引 50 次以上,影响因子 10 以上) ,去年发表论文数达到全院总数的 20%以上,或者我院师生公认的能够大幅提升生物学学术声誉的其它成果。(11)导师须给予优秀学生奖励或者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上年度没能给予以生均 2000 元的助研津贴的硕导减少 1-2 名招生名额。(12)生命科学研究院招生领导小组对本方案具有最终解释权。三、几点
5、情况说明:1、未参加并通过新导师培训考核的,根据研究生院相关规定,今年不同意其招生。2、符合上述条件的导师文件规定的是其招生的最大数,但具体招生数由师生互选确定。鼓励导师们集中精力培养高质量的研究生,发表高水平文章,努力实现国家级重大成果和重要奖项的突破。3、留学研究生、推免生不占指标。鼓励导师们吸引优质生源来院就读。学校还制订了针对这些学生的特殊奖励资助政策。来自国内百强院校的学生,虽占指标,但也可获得比一般学生额度更高的奖助学金。5、其它不符合上述条款特殊情况的老师招生,根据生源情况,按照师生互选原则,由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本条款为暂行于 2017 年,依据发展情况持续调整。 生命科学研究院招生领导小组 2017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