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中考改革的指导意见为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甘肃省中考改革(即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和进一步完善中考改革的意见 (教基20086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各地中考工作秩序的通知 (教基20083 号)以及全国有关会议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规范办学,切实认清中考改革的重要性(一)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是当前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任务,也是基础教育的工作重点从规模发展转向更加注重内涵发展必然要求,在进一步完善办学条件和加强硬件建设的同时,应更加重视加强软件建设。规范
2、办学行为深入推进中考改革目的就是要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严格执行课程计划,科学安排作息时间,规范考试科目与次数,加强招生管理,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逐步完善教育评价办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进素质教育实施,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二)我省义务教育全面实施新课程以来,各地积极探索和稳步推进中考改革工作,在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高中招生录取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取得了初步的成效,形成了一些符合素质教育要求、操作性较强的做法,使我省素质教育得到较好落实,课程改革逐步深化。但各地各学校仍不同程度地存在考什么教什么、提前结束课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不到位、唯分数录取、恶性竞争
3、生源、以升学率作为评价学校和教师唯一标准等不正确的做法,增加了学生学业负担,影响了学生的身心健康,误2导了中小学教学改革的方向,制约了我省课程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因此,全面实施和深入推进中考改革,成为新时期我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巩固“两基”成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范办学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工作。二、积极探索,切实做好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工作(三)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考查科目及考试方式的确定和组织实施由市(州)教育部门确定。为引导我省义务教育阶段按照甘肃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要求, “开齐、开足、开好”规定的课程,体现义务教育阶段课程的基础性、均衡性和综合性特
4、点,根据“适当减少考试科目,切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的要求,原则上实行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单独命题,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采用综合命题形式,在九年级结束时由市(州)组织统考。地理、生物学科在八年级结束时由市(州)组织统考。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学科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考生所在学校统一组织考查。体育与健康学科的考试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初中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课程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教体20098 号)实施。各地要从 2009 年开始进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动手能力、实践探究能力、创新思维能力的考查。各学科考试(或考查)以及实验操作分值及计入中考总成绩的比例,按国家和省上有关规定严格执
5、行,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各市(州)或县(区)教育局制订细则予以明确。(四)学业考试命题要严格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学科课程标准和甘肃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命题指导纲要 (经甘肃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 ,全面考核学生在知识与技能、方法与过程、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方面的收获,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对知识与技能的掌握,特别是在具体情境中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杜绝设置偏题、怪题。要完善和加强全省性的中考命题质量分析评价工作、有效指导命题过程,提高命题质量建设。规范命题、审题和阅卷程序。命题、审题小组由骨干教研员和骨干教师组成,审题和命题人员必须分开。鼓励各市(州)采
6、取委托命题或联合命题等方式,确保试题质量。但不得将命题工作下放到县,更不得以购买试卷代替命题工作。(五)学业考试成绩要逐步实现以等级形式呈现。各市(州)要组织专门力量研究、制定学业成绩等级呈现的实施方案和细则。各市(州)必须从 2009 年开始,至少要在 12 个县进行学业成绩等级呈现的试点,2010 年要扩大范围,最迟在 2012 年全面实行。(六)建立问责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考试成绩给县(市、区) 、学校和学生排队或公布名次,一经发现严格追究责任。三、完善机制,进一步推进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七)各地应以综合素质评价所明确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
7、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为基本依据,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对量化的具体评价指标,使综合素质评价具有明确的内涵和较强的操作性,并力求评价结果科学和公正。(八)综合素质评价要坚持学生自评、互评,班主任、任课教师及学生家长等都参与评价的做法,要注重客观事实,坚持激励上4进的导向,引导和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要积极推广采用成长手册、电子档案等形式,以 79 年级三年为重点,科学、全面地记录学生义务教育阶段的成长历程。评价程序要公开透明,有利于监督和体现公平、公正。(九)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表示方式,一是综合性评语呈现。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突出学生的特点和发展潜能。二是
8、等级呈现。采用 A、B、C、D 四个等级。其中,D 等级的评定应非常慎重。(十)市(州) 、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制定评价工作的规程和包括测评、审核、公示、认定、审查、监督等内容在内的实施细则。(十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研究,制定科学、实效、操作性强的评价工作方案和评价指标体系。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和评价手段,创建电子管理平台,努力提高初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为高中课改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奠定基础。四、加强管理,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十二)普通高中招生必须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切实改变
9、将分数简单相加作为高中录取唯一标准的做法。应将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共同作为普通高中招生的主要依据,无综合素质评价的学生,普通高中不予录取。(十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招生计划,参照报考学生的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照差额投档的原则,组织高5中学校分批录取。要避免和纠正高中学校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简单转换为权重作为录取依据的做法。(十四)严格招生管理,维护良好的招生秩序。各地要加强招生工作的统筹管理,精心组织,规范招生。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学校不得单独组织高中招生考试、不得跨市(州)招生。各学校招生方案,必须由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备案。市、州区域内异地考试和招生办
10、法由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十五)各地应依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促进薄弱初中调整改造,推进区域内初中均衡发展为基础,在确保公正、公平的前提下,积极推行部分招生名额分配、优秀毕业生推荐等多样化的高中招生办法。从 2009 年开始,逐步实行省市级示范性高中不少于 15%的招生计划均衡分配到区域内普通初中学校的制度,并逐年增加比例,科学引导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均衡发展。各地要积极探索多样化的普通高中录取方式,要注重选拔在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毕业生能够进入高中学习,以推动普通高中特色办学和多样化发展。(十六)各地要逐步扩大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的自主权。各高中学校根据自己的办学
11、传统和特色发展情况,确定本校自主招收特长生的类别、人数比例、报名条件、资格认定方式及录取办法等,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备案。五、狠抓落实,全力推进中考改革工作(十七)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及高中招生工作要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实行 “阳光考试” 、 “阳光评价” 、 “阳光招生” ,增强工作透明度,实行严格的公示制度、诚信制6度、评估监控制度、举报和申诉制度,坚决杜绝行业不正之风。(十八)各地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力戒形式主义,狠抓落实,做好宣传,按照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要求,切实做好中考改革的各项工作。1实施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并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高中阶段录
12、取的主要依据,既是教育部的明确要求,又是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研制科学、公正、操作性强的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切实把这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好。2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工作的领导,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从本地区实际出发,争取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在政策、管理、人员和经费上予以保障,确保中考改革工作顺利进行。3加强中小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规范办学行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和心理负担,不得违反国家课程计划擅自增加或减少课时,不得提前结束不进入中考统试的课程;不得随意进行
13、区域性的“抽测”和统考;要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及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严禁向学生摊派各种考试费用。4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中考改革的总结和研究工作,建立有效的教学质量分析、反馈和指导体系。5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工作透明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加强对初中学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宣传,增强各项工作的透明度。特别是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考成7绩等级呈现、高中学校招生名额分配、优秀学生推荐、特长生测试、公办高中择校生“三限” (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招生政策等学生和家长广为关注的问题,一定要通过各种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全社会的监督。6加强中考安全工作。各学校要加强对毕业生的安全教育,制定考试期间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的紧急预案,确保考生的人身安全,杜绝交通、溺水、食物中毒等各类恶性事件发生。二九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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