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南漳县武安镇协同蓓蕾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金评审方案根据南漳县教育局关于发放南漳县2015至2016学年学前教育资助金的通知南教发【2015】75号通知精神,根据本园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方案:一、资助对象资助对象为在本园接受学前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年龄在3至6周岁,优先考虑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或者城乡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孤儿、革命烈士子女、残疾幼儿以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子女。二、资助标准按照教育局规定,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每学期500元),按学期发放。三、资助对象的确定程序1、宣传政策。通过张贴文件、教师口头通知等有效途径宣传资助政策,包括资助对象、资助标准、资助名额及评审程序等。2、填报申请材料。组织符合资助条件幼儿家长(监护人)填写申请表(附件2),并提交幼儿家长(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反映家庭经济困难的有效证件(低保证、残疾证等)或所在村委会(社区)证明材料。3、成立评审小组。本园成立由幼儿家长代表、村委会(社区)干部代表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小组名单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