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怀柔区宝山镇镇域规划(2008-2020)文 本四川同济京奥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二 0 0 九年七月目 录第一章 总则 .1第 1 条 规划适用范围 .1第 2 条 规划区范围 .1第 3 条 规划依据 .1第 4 条 规划原则 .1第 5 条 规划重点 .1第 6 条 规划期限 .1第二章 发展目标与策略 .1第 7 条 功能定位 .1第 8 条 镇域经济发展目标 .1第 9 条 村镇规划建设目标 .1第三章 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 .2第 10 条 中心村布局 .2第 11 条 新农村选址与建设 .2第 12 条 迁建型村庄的用地撤并与调整 .2第 13 条 空心村治理措施 .2第四
2、章 城镇规模、结构与布局 .3第 14 条 人口规模 .3第 15 条 用地规模 .3第 16 条 镇村体系结构 .3第 17 条 镇区用地发展方向 .3第 18 条 镇区布局结构 .3第 19 条 居住用地布局 .3第五章 社会事业及公共设施规划 .4第 20 条 行政管理用地 .4第 21 条 教育机构用地 .4第 22 条 商业金融用地 .4第 23 条 文化体育用地 .4第 24 条 医疗保健用地 .4第 25 条 多功能用地 .4第六章 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 .4第 26 条 生态环境建设目标 .4第 27 条 建设限制性分区 .4第 28 条 水体保护 .4第 29 条 环境污染防治
3、 .4第 30 条 镇村绿化 .4第 31 条 镇村生态产业发展 .4第七章 资源节约、保护与利用 .5第 32 条 目标与原则 .5第 33 条 土地资源 .5第 34 条 水资源 .5第 35 条 能源 .5第八章 交通规划 .5第 36 条 道路系统 .5第 37 条 外部交通联系 .5第 38 条 村镇道路 .5第 39 条 镇区路网结构 .5第 40 条 公共交通 .5第九章 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5第 41 条 给水工程 .5第 42 条 排水工程 .6第 43 条 电力工程 .6第 44 条 电信工程 .6第 45 条 燃气工程 .6第 46 条 供热工程 .6第 47 条 环境卫
4、生 .6第 48 条 噪声控制 .6第 49 条 垃圾处理 .6第十章 防灾减灾规划 .6第 50 条 防地质灾害 .6第 51 条 防洪 .7第 52 条 抗震 .7第 53 条 消防 .7第十一章 产业发展与布局引导 .7第 54 条 产业结构 .7第 55 条 第一产业 .7第 56 条 第二产业 .7第 57 条 第三产业 .7第十二章 城镇特色与村庄风貌 .7第 58 条 城镇特色 .7第 59 条 建筑风貌 .7第 60 条 村庄自然风貌保护与利用 .7第 61 条 保护与利用机制 .7第十三章 近、远期发展与实施政策 .8第 62 条 近期发展与实施政策 .8第 63 条 远期发
5、展与实施政策 .8第十四章 附则 .8第 64 条 .8第 65 条 .8第 66 条 .8怀柔区宝山镇镇域规划(2008-2020 ) 文本1第一章 总则第 1 条规划适用范围为适应宝山镇镇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科学、合理地指导宝山镇域内城乡规划建设,宝山镇人民政府特组织编制怀柔区宝山镇镇域规划(2008-2020) (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 2 条规划区范围规划区为宝山镇所辖行政区范围,面积为 250.45 平方公里。在规划区范围内的城乡规划建设、跨区域大型基础设施和其它重大建设项目,均应服从本规划要求。第 3 条规划依据本规划编制主要依据如下: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008)2
6、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2008)3 建制镇规划管理办法 (1995 )4 村镇规划编制办法 (试行) (2000)5.镇规划标准(GB50188 2007) 6.镇域规划编制要求(试行)7.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 8.东西部发展带协调规划(20052020) 9.怀柔区域及新城总体规划(20052020) 10.宝山镇土地利用规划(2001-2010) 11.宝山镇及周边镇乡循环经济发展规划(2006-2010) 第 4 条规划原则1完善宝山镇镇村体系布局,切实有效地指导镇域内各村镇规划建设活动。2深入研究宝山镇的发展环境与条件,合理进行产业空间布局。3合理确定村镇规
7、模、结构与布局,促进县城可持续发展。4合理组织镇域、镇区和村庄交通,提高镇区、中心村的中心地位和辐射力,带动周边乡村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5充分利用镇域内的人文和自然景观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突出生态节能小城镇的风貌特色,营造优越的人居环境。第 5 条规划重点1对现有村庄及镇区用地进行分析,通过调整和整合,达到集约用地的目标。2根据区域产业发展的基本要求,优化镇域产业结构。3完善镇域内公共服务设施及基础设施的布局,增强配套设施的服务能力。4协调村镇建设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稳步推进镇域内生产、生活环境质量的提高。第 6 条规划期限本规划期限为 2008 至 2020 年,其中近期建设规划期限至
8、 2010 年,2020 年以后为远期规划。第二章 发展目标与策略第 7 条功能定位宝山镇是北京市及怀柔区北部重要的生态保护圈和水源涵养地,是以特色农副产品和原始森林生态观光旅游为主导产业的生态型小城镇。第 8 条镇域经济发展目标规划确定宝山镇经济发展速度平均增长率不低于 10%,远期规划期末主要国民经济指标达到如下水平: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 25246 元,农业总产值达到 4.0 亿元,农村经济总收入达到31.1 亿元。怀柔区宝山镇镇域规划(2008-2020 ) 文本2第 9 条村镇规划建设目标加强镇域环境建设和生态保护工作,发展特色农副产品生态观光农业与生态旅游业,将宝山镇建成怀柔区北部生
9、态型的小城镇。第三章 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第 10 条 中心村布局通过村庄布局的逐步调整,规划镇域内形成“一中心、两轴、双组团”的中心村布局模式,其中:一中心:依托镇区发展的宝山寺村。两轴:滦赤线和宝碾线,为两条村与村之间的主要联络线。双组团:分别以道德坑和碾子两个中心村为核心构成发展组团,每个组团不过 5-10 个大小不一的行政村,彼此间具有一定交通联系,形成有机的组团式布局。第 11 条 新农村选址与建设本着节约土地、少占耕地,不占基本农田的原则,在尊重本次农村居民生产和生活习惯的基础上,合理选择农村居民点的位置;在严格遵守国家土地政策的前提下,对镇域内各类村庄进行适宜的改造和建设。第
10、 12 条 迁建型村庄的用地撤并与调整规划把处于危险区域或生态敏感区、不利于生态维护和修复、村庄偏僻、基础设施配套差、规模很小的村庄作为迁建型村庄。宝山镇内包括 1 个行政村,18 个自然村都属于迁建型村庄。规划把这些村庄迁移至适宜地带。为实现保护生态、集约用地的目标,基层村逐步向行政村、中心村、镇区迁移。怀柔区宝山镇搬迁情况统计表:序号 搬迁行政村搬迁自然村 安置地名称搬置地户数搬置地人口 建房数 实施搬迁年限盘道沟村 宝山寺1 盘道沟村牤牛沟村 小梁下95 229 68 2009序号搬迁行政村搬迁自然村 安置地名称搬置地户数搬置地人口 建房数 实施搬迁年限下坊村小庙梁村白河南2 下坊村小河
11、东村 小河北163 283 137 2009交界牌村3 江村下湾村下湾西地 39 93 27 2009超梁子村 14 亩地 81 196 59 20094 超梁子村山嘴沟村 北头 25 54 19 2008东沟村 河南 39 95 26 20085 四道河村四道河村 北地 22 68 17 2009老朝阳村 大新房 25 52 13 2007郑栅子村 村北6 郑栅子村崔栅子村 戏楼西130 292 68 2008平梁沟村二道沟村7 菜树甸村菜树甸村西地 54 140 43 20078四道窝铺村王营村 新房 13 24 8 2007怀柔区宝山镇镇域规划(2008-2020 ) 文本3第 13 条
12、 空心村治理措施规划采用循序渐进压缩自然村、加快“空心村”改造步伐、引导集中建设中心村,积极推进农村建设用地调整,集约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第四章 城镇规模、结构与布局第 14 条 人口规模宝山镇镇域现状人口为 9591 人,2020 年规划镇域总人口为 6000 人。宝山镇镇区现状人口为 546 人,2020 年规划城镇人口为 2600 人。第 15 条 用地规模宝山镇镇域现状建设用地规模为 251.4 公顷,其中镇区建设用地为 14.86 公顷,镇区人均建设用地面积为 272.22 平方米;其它村镇建设用地为 236.54 公顷,人均村镇建设用地为261.51 平方米。规划 2020 年宝
13、山镇镇域总建设用地为 82.20 公顷以内,其中镇区建设用地为 31.20 公顷以内,人均建设用地面积为 120 平方米/人,村庄建设用地 51.00 公顷以内,人均建设用地面积逐步控制为 150 平方米/人。宝山镇规划用地平衡表(2020 年)类别名称 类别代号 占地面积(公顷) 百分比(%) 人均用地(m 2/人)二类居住用地 R2 15.66 33.33 60.23配套教育用地 R5 0.70 3.06行政办公用地 C1 1.55 8.40商业金融用地 C2 1.98 10.48文化用地 C3 0.37 1.37医疗卫生用地 C5 0.25 1.37公共绿地 G1 0.76 4.24建设
14、用地城镇建设用地生产设施用地 M 0.42 2.10道路广场用地 S 2.10 9.35对外交通用地 T 1.81 10.14多功能用地 F 3.00 12.39市政设施用地 U 0.80 3.44小计 31.2 100.00村镇建设用地 E6 38.00 111.76多功能用地 F 13.00 38.24村镇建设用地小计 51.00镇外建设用地 市级公路用地 TS 136.85合 计 219.05水域 E1 448.80耕地 E2 474.23园地 E3 820.08林地 E4 14408.73基本农田 433.26其他 8237.95非建设用地小计 24825.95总 计 25045.00
15、第 16 条 镇村体系结构规划在现状镇村规模及分布的基础上,依托镇域内地质、地貌、人文、交通等条件,逐步形成“中心镇中心村基层村”三级居民点分布体系。其中,中心镇选择宝山寺所在村为镇区,是全镇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规划两个中心村,分别为道德坑和碾子,中心村是镇域中重点发展的行政村,其主要职能是在一定范围内发展生态农业,提高农村生活质量,此外还具有一定的旅游服务和综合服务的功能。第 17 条 镇区用地发展方向规划至 2020 年,镇区发展用地集中在宝山寺主村的东北部。第 18 条 镇区布局结构规划镇区形成“一心、两片”的布局格局。其中:一中心:为行政商贸服务中心,综合配置商业服务、文化娱乐和配
16、套居住,形成综合商贸区。怀柔区宝山镇镇域规划(2008-2020 ) 文本4两片:分别为镇西居住片区、镇东居住新区。第 19 条 居住用地布局规划居住用地主要为二类居住用地和农村住宅用地,二类居住建筑为多层住宅,农村住宅建筑多为三层以下。规划到 2020 年,镇区内城镇居住用地总面积为 14.84 公顷,城镇人口人均居住面积为 57.08 平方米。第五章 社会事业及公共设施规划第 20 条 行政管理用地规划行政管理用地主要集中于镇区,包含镇政府、司法所、派出所、税务所、林业站等政府办公用地。第 21 条 教育机构用地规划保留现状中学位置,但用地范围结合规划适当调整。第 22 条 商业金融用地加
17、强宝山镇区和中心村的商业中心设施,完善镇村集贸市场,发挥商贸规模效应,提高经济效益。第 23 条 文化体育用地文化娱乐用地主要布置在宝山寺所在居住组团。在交通相对便利的行政村适当规划体育公共设施,为举行大型集会、娱乐活动、居民休闲运动提供便利。第 24 条 医疗保健用地规划保留并扩建原镇中心医院。第 25 条 多功能用地在镇区北部以及道德坑和碾子两个中心村设置一定数量的多功能用地,用于建设集中旅游接待、休闲娱乐功能等相关设施。第六章 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第 26 条 生态环境建设目标2020 年,全镇实现森林覆盖率 85%以上;清洁能源普及率达到 50%;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70%;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 75%;季节性裸露农田综合整治率达到 95%;重要农产品农药残留合格率达到 85%;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 90%;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卫生厕所普及率均达 80%以上。第 27 条 建设限制性分区规划将宝山镇分为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适宜建设区。其中地质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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