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海门市人民政府2017 年 10 月目 录一、总体要求和目标指标 .- 1 -二、主要任务 .- 2 -(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做好土壤防治基础工作 .- 2 -1.建立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机制 .- 2 -2.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 2 -3.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 3 -4.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 4 -5.开展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 .- 4 -6.实现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 .- 5 -(二)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 .- 6 -7.开展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 .- 6 -8.加大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力度
2、.- 7 -9.加强受污染农用地安全利用 .- 8 -10.加强严格管控类耕地管理 .- 8 -11.加强林地、果园土壤环境管理 .- 9 -(三)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 .- 9 -12.落实建设用地调查评估制度 .- 9 -13. 分用途明确建设用地管理要求 .- 10 -14. 落实联动监管责任 .- 10 -15.严格用地准入 .- 11 -(四)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严控新增污染 .- 11 -16.加强未利用地环境管理 .- 11 -17.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 .- 12 -18.强化空间布局管控 .- 13 -(五)加强重点污染源监管,控制土壤污染源头 .- 14
3、-19.加强工业污染源监管 .- 14 -20.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 18 -21.减少城乡生活污染 .- 21 -(六)开展土壤污染综合防治,稳妥实施土壤污染修复治理- 23 -22.明确治理与修复主体 .- 23 -23.制定治理与修复规划 .- 23 -24.有序开展治理与修复 .- 24 -25.强化治理与修复工程监管 .- 25 -三、保障措施 .- 25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 25 -26.明确责任分工 .- 25 -27.严格目标责任考核 .- 26 -28.强化责任追究 .- 27 -(二)强化监管执法,加强能力建设 .- 27 -29.明确监管重点 .-
4、 27 -30.加强土壤环境保护执法 .- 28 -31.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的衔接 .- 29 -32.加强执法能力建设 .- 29 -(三)加大资金投入,加强科技支撑 .- 30 -33.加大财政投入 .- 30 -34.创新投融资模式 .- 30 -35.完善激励政策 .- 30 -36.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研究 .- 31 -37.推广技术应用 .- 31 -38.推动治理与修复产业发展 .- 32 -(四)加强宣传教育,推进公众参与 .- 32 -39.开展宣传教育 .- 32 -40.加强社会监督 .- 33 -41.增强公众参与 .- 33 -42.推动公益诉讼 .- 34 -附件 1
5、.- 35 -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 35 -附件 2.- 39 -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的企业清单 .- 39 -表 1: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的重点行业企业名单 .- 39 -表 2:优 先 开 展 详 查 的 涉 重 、化 工 关 闭 企 业 历 史 遗 留 地 块 名 单.- 46 -表 3:2020 年底前开展土壤环境调查的“四个一批” 关闭、搬迁化工企业名单 .- 48 -附件 3.- 50 -重点监管对象清单 .- 50 -表 1:重点监管工业企业名单 .- 50 -表 2:重点监管的工业园区、工业集中片区名单 .- 50 -表 3:非正规生活垃圾填埋场清单 .- 50
6、 -表 4: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处理设施建设清单 .- 51-附件 4.- 53 -重点保护区域清单 .- 53 -表 1:重要果园清单 .- 53 -表 2:永久性“菜篮子”工程蔬菜基地清单 .- 53 -表 3: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清单 .- 53 -附件 5.- 54 -重点项目库 .- 54 - 1 -海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为切实加强我市土壤污染防治,保障土壤环境安全,逐步改善我市土壤环境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 201631 号)、 江苏 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苏政发2016 169 号)和 南通市土壤污 染防治工作方案(通政发 201720 号)
7、,结 合海门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和目标指标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 五位一体” 总体布局和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结合海门特点,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摸清土壤污染底数为基础,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严防新增土壤污染,逐步减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确保实现与全面小康相适宜的环境目标,为建设“强富美高” 新海门提供良好的土壤环境保障。工作目标
8、:到 2020 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到 2030 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 2 -管控。到本世纪中叶,全市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主要指标:到 2020 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 90%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 90%以上;到 2030 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 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 95%以上。二、主要任务(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做好土壤防治基础工作1.建立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机制建立由市人民
9、政府牵头的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机制,指导和督促各地、各相关部门做好详查工作。由环保局会同国土局、农业局、财政局等部门,按照国家制定的土壤调查技术规范要求以及省、南通市详查工作的统一部署,制定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时间节点和保障措施等。落实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每 10 年开展 1 次调查。(市环保局牵头,市财政局、国土局、农业局、卫计委、发改委等参与,各区镇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区镇落实,不再列出)2.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聚焦全市石油加工、化工、纺织印染、纺织专用设备制造(机针)、农药医药、电镀、铅蓄电池、制革、钢铁、加油站、有色金属冶炼及
10、压延加工以及钢丝绳、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处置场、污水处理厂等对土壤环境影响突出的重点行业企业,以及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海门港新区、临江新区、三厂工业园区等重点工- 3 -业园区,根据省、南通市统一部署及规范要求,从 2017 年起全面启动全市重点行业企业及工业园区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17 年底前,排查和确定全市重点行业在产企业和尚未再开发利用的关闭搬迁企业疑似污染地块名单,针对疑似污染地块,按照省、南通市工业企业详查工作进展和要求,组织开展基础信息调查;2018 年 6 月底前基于基础信息调查工作,组织开展疑似污染地块污染风险筛查,确定需初步采样调查的企业地块清单,并制定初步采样调查计划
11、;2018 年底前,优先完成关闭搬迁重点行业企业疑似污染地块初步采样调查、样品分析测试、调查数据的上报工作;2020 年 6 月底前,组织完成在产重点行业企业疑似污染地块初步采样调查、样品分析测试、调查数据的上报工作;2020 年底前,完成详查总结与上报工作,根据污染地块的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推动全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市环保局牵头,市财政局、国土局、发改委、住建局等参与)3.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根据国家和省统一要求,以耕地为重点,兼顾园地、林地和牧草地,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按照省、南通市农用地详查工作进展,2017 年底前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筛选及遥感核实工作、农
12、用地详查点位布设与核实工作,配合省、南通市完成农用地土壤和农产品样品采集、流转等工作;2018 年 6 月底前组织完成样品实验室分析测试、数据上报等工作,2018 年底前完成农- 4 -用地详查总结与上报等工作,查明全市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市环保局、农业局牵头,市财政局、国土局、卫计委等参与)4.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根据国家、省和南通市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方案和计划,2017 年底前配合完成国控监测点位设置,2020 年底前配合完成省控监测点位设置。逐步在耕地、主要果蔬菜种植基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长江生态安全带、海岸生态保护区、工业园区及周边、重点行
13、业企业及周边、污染地块周边、固体废物集中处理处置场地及周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周边、大型交通干线两侧等区域布设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点位,实现上述类型监测点位全覆盖,形成覆盖全市、代表性强、功能完备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动态优化管理,充分结合土地利用规划和用途变化情况,定期对点位进行更新、补充、新建,确保监测点位的科学性和代表性。(市环保局牵头,市财政局、发改委、国土局、农业局等参与)5.开展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按照国家、省及南通市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农用地污染分布情况及类别划分和各重点行业企业、重点区域生产情况及遗留地块污染特征选择监测因子,
14、组织开展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每 5 年完成 1 次,对列入南通市控重金属企业周边每年开展 1 次。重点监测土壤中镉、- 5 -汞、砷、铅、铬等重金属和多环芳烃、石油烃等有机污染物。在正余镇、余东镇、悦来镇等地的永久性“菜篮子” 工程蔬菜基地等区域,同步监测土壤和农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含量。全面提升市环境监测站在土壤环境监测方面的基础能力和整体水平,配备必要的现场监测和实验室分析仪器装备,重点加强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分析测试能力建设,及时组织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参加上级部门的土壤环境监测培训。(市环保局、农业局牵头,市国土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参与)6.实现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根据授予的权限,使用好江苏省
15、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力争 2018 年底前,建立我市土壤环境数据库,按照国家、省和南通市要求,将国土、农业局、环保各部门已有的土壤环境质量调查资料、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排放、农产品质量监测、土地利用现状等数据资料上传数据库,补充完善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信息,同时数据实现动态更新,并上传至南通市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与省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加强各部门数据共享,发挥土壤环境大数据在污染防治、城乡规划、土地利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市环保局、农业局、国土局牵头,市发改委、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科技局、卫计委等参与)加强重点行业企业信息分类管理。通过对在产重点行业企业调查,建立我市在产重点行业企业名单、地理位置、生产产品、原辅材料、三废产生及处理处置、环评实施情况、污水管道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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