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灵 寿 县 五 岳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燕 都 大 厦 煤 改 气技 改 项 目1、建设项目概况项目名称:灵 寿 县 五 岳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燕 都 大 厦 煤 改 气 技 改 项 目 ;建设单位:灵寿县五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性质:技术改造;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拆除2 台3t/h燃煤锅炉,购置2台1.6t/h燃气锅炉,供热面积为33000m 2,主要为大厦宾馆住宿供暖(不含KTV及餐饮),改造240m 2锅炉房,新增输气管道240m;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82.4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48.53%;2、产业政策符合性技改工
2、程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年本)(修正)鼓励类中的“第三十八 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同时根据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2015年版),技改工程也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且不属于石家庄市产业发展鼓励和禁限指导意见(2017-2019年)。本项目已在灵寿县行政审批局备案(灵审批投资备字2018709号)(备案信息见附件)。因此,技改工程的建设符合当前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要求。3、项目选址符合性技改项目位于五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燕都大厦现有锅炉房内,不新增占地。项目已向灵寿县行政审批局申办了备案,同意项目建设。因此,项目选址可行。4、项目所在地区域
3、环境质量现状(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技改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其环境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2)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2技改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水质良好,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 2017)类标准(3)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技改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现状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2类区标准。5、环保措施可行性(1)废气治理措施技改工程热水锅炉以洁净能源天然气燃料,采用低氮燃烧器,锅炉烟气经8m高排气筒排放,技改项目天然气消耗量为19.28万m 3/a,则锅炉烟气排放量为2627076.8m3/a,则SO 2排放浓度为
4、3.563mg/m 3;NOx排放浓度为25.828mg/m 3,排放产生浓度为0.0713mg/m 3,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表1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SO 2、NOx和烟尘排放量为0.009t/a、0.069t/a 、0.0002t/a。(2)声环境影响技改工程实施后不新增主要产噪设备,噪声防治措施不发生变化,仍采取隔声、基础减振、风机安装消音器等措施降噪,因此,技改工程的实施不会增加对厂界的噪声贡献值,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较小。(3)水环境影响技改工程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用水及废水产生量,技改工程仅为锅炉技改,将燃料方式由燃煤改为燃天然气,废水排放依托现
5、有工程,故不再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本次技改内容为燃煤锅炉升级改造为天然气锅炉,根据环境影响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本项目可以参照归入“E 电力-36、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工程-全部报告表”类项目,为类建设项目,因此,不需要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3技改工程锅炉房地面进行硬化处理,采取三合土铺底,再在上层铺设1015cm的水泥进行硬化,渗透系数小于等于10 -7cm/s,在切实落实上述防渗措施,并确保其防渗效果的前提下,可避免技改工程实施后对区域地下水水质产生污染影响。(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技改工程实施后生产所用蒸汽由燃煤锅炉改为燃气锅炉,故不再有炉渣产生,其他固废
6、较技改前未发生变化,故本次技改工程不再进行固体废物的环境影响分析。6、总量控制分析技改工程废气主要为燃气锅炉烟气,采用低氮燃烧器处理后经8m 高排气筒排放,涉及废气重点污染物SO 2、NO X排放。技改工程废水排放方式及排放量不变化,技改工程不涉及重点废水污染物排放量的变化。改扩建工程实施后,全厂建议总量控制指标为:SO 2:0.026t/a 、NOx :0.079t/a、COD :10.830t/a、氨氮:1.000t/a,颗粒物:0.013t/a。7、项目可行性分析综上所述,灵寿县五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燕都大厦煤改气技改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及清洁生产要求,技改工程在灵寿县五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锅炉现有锅炉房内建设,选址可行;通过对燃煤锅炉进行升级改造天然气锅炉,可以实现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的减排,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的提升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在全面加强监督管理,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和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条件下,本评价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