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报窗口 1:渝中区长江一路 58 号市建委 4 楼 19 号窗口 联系人:聂许栩 咨询电话:63672149 申报窗口 2:渝中区和平路 1 号行政服务中心 2 楼 9 号窗口 联系人:陈名 咨询电话:63531639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一、设置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重庆市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市政府令第 190 号)、 重庆市建设工程验收环节并联审批试行办法、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重 庆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等。二、受理范围在本区行政区域内由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三、办理条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1
2、5 日内。四、提交资料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书(原件 2 份);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复印件 1 份、验原件);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1 份);4.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含竣工验收会议纪要)(原件 1 份);5.施工单位出具的工程竣工报告书(原件 1 份);6.监理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评价报告(原件 1 份);7.勘察单位出具的勘察文件质量检查报告(原件 1 份);8.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原件 1 份);9.规划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复印件 1 份、验原件);10.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复印件 1 份、验原件);11.环保部
3、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复印件 1 份、验原件);12.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意见(复印件 1 份、验原件);13.防雷工程验收意见或检测报告(复印件 1 份、验原件);14.工程款支付证明或工程款纠纷已进入司法程序的证明(原申报窗口 1:渝中区长江一路 58 号市建委 4 楼 19 号窗口 联系人:聂许栩 咨询电话:63672149 申报窗口 2:渝中区和平路 1 号行政服务中心 2 楼 9 号窗口 联系人:陈名 咨询电话:63531639件 1 份);15.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书(复印件 1 份,验原件);16.建筑能效(绿色建筑)测评表(复印件 1 份、验原件);17.经房地产开
4、发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重庆市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手册(原件 1 份);18.商品房工程应提供新建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和质量保证书(样本 1 份);19.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提供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复印件 1 份);20.城市建设配套费证明书(复印件 1 份)及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初审意见(原件 1 份);21.设置工程竣工永久性标牌的照片(原件 1 份);22.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测量绘制的 1:500 建设工程竣工实测地形图光盘 1 张;23.市政管线工程提交经市测绘产品质量监督站验收合格的管线竣工图和测绘资料光盘 1 张;24.法律法规等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备注:1.所有资料应按顺序装订成册(规格:A4),复印件 应加盖申报单位鲜章;2.办理备案手续前,应向建交委开发科申请核验配套费缴纳情况, 项目若存在漏交、超面积的情况,则应补交配套费,取得开发科出具的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初审意见后方可办理备案手续。五、办理时限法定时限 15 个工作日,承诺时限 8 个工作日。六、咨询电话建综处建设管理科:63736255表格下载: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