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江宁区“学科教学优秀青年教师”考核办法(试行稿)为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激励我区“优秀青年教师”在教学、教研等方面更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促进教师队伍的整体优化与提升,特制定本考核办法。一、考核方法 1实行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2过程性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3学校考核和区业务主管部门考核相结合。二、考核程序 1成立领导小组。学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被考核教师履职过程性材料审核和考核的具体工作。教研室成立考评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具体负责阶段考核和年终考评工作。2教师自评。各类教学优秀教师对照“考核内容及量化指标” (见第三条)及时进行阶段自评总结及材料上传,年终再对一年的工作进行书面总结
2、,认真填写江宁区“优秀青年教师”年度考核表 。3学校初评。学校将江宁区“优秀青年教师”考核办法(试行) 公示,并认真做好教师上传材料的审核工作。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结合各类教学优秀教师在学校发挥的作用,根据“考核内容及量化指标” ,对其进行初评。教师本人填写的年度考核表要在学校公示栏进行展示,展示时间为一周。学校要将初评结果材料登记汇总,于 2019 年 1 月 12 日前将汇总表和考核表电子稿发送至教研室(邮箱:) 。同时将本校教师考核材料送交教研室 503 室王莉老师处。4 综合评定。区教研室分阶段对上报材料进行认定,年终再组织“优秀青年教师”集中进行述职,将阶段考核、学校初评和本人总结进行综
3、合评定。三、考核内容及量化指标1. 师德表现(10 分)2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忠于人民教育事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10 分)本考核部分为基本分值加奖励分值,基本分值为 7 分,奖励分值为获得教育教学类或综合类奖励,其中市级以上 3 分,区级 2 分,校级 1 分,加满至 10 分为止。2教学业务(30 分)工作量和课堂开放情况(4 分 )必须自觉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工作量饱满;实行开放式课堂教学,必须随时接受其他教师进课堂听课,积极参加教研部门组织的业务活动,学校应创造条件予以支持。如有无故不开放课堂或不服从教研部门统一调配的,一次扣 2 分,
4、扣完为止。听课(4 分)每学期听课指导不得少于 18 节,少 1 节扣 2 分,扣完为止。讲座(6 分)每年有校级讲座 1 次以上(4 分) , 片级以上讲座 1 次以上,或承担教学片以上统一命题 1 次以上,需提供讲座稿与相关证明(2 分) 。公开课(6 分)每年开设校级公开课 1 节以上(4 分) ,片级以上公开课 1 节以上,需提供教案与相关证明(2 分) 。论文或竞赛 (5 分)每年有 1 篇教学论文(含案例) (3 分)在区级以上正式刊物或在江宁教研通讯上发表,或在区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三等奖以上,或参加区级及以上教研、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评比、基本功比赛等竞赛、评
5、比活动获三等奖以上。课题:至少主持 1 项区级及以上个人课题或作为核心成员参与市级以上集体课题研究(2 分) 。(6)校外教研活动(5 分)参加校外教研活动每年至少 4 次,1 分/次,满 4 次得 5 分。3教学业绩(40 分)3任教本学科、考试科目每学年在校、区、市等主管部门组织的学情调研测试中,若有一次位居校内前列(说明:五轨以内,取第一;十轨以内,取前二;十五轨以内,取前三;十五轨以上,取前四) ,得 40 分。学科成绩高于校均,得 35分;低于校均、高于区均,得 30 分;低于校均(10 分以内)和区均,得20 分;低于校均(10 分以上)和区均,不得分。需提供相关数据证明材料。因服
6、从单位工作安排,接手薄弱班级,每学年在校、区、市等主管部门组织的学情调研测试中所任教学科与上学年相比,成绩和名次基本保持得 30 分;名次前进一位或成绩提高超 2 分,得 35 分;名次前进两位及以上或成绩提高超 5 分,得 40 分。名次和综合分均明显后退,得 25 分。此项与上述第项不兼得。需提供相关数据证明材料。辅导学生参加区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类竞赛获奖,一人次得 1 分,得满 5 分为止。此项与上述第或项得分合计不超过 40 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被评为“教学先进个人”:市级以上,5 分;区级,4 分;校级,3分。此项与上述第项不兼得,与上述第或项得分合计不超过 40 分。
7、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任教本学科、非考试科目辅导学生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类比赛获得区级以上集体奖项,得 35 分。需提供相关活动记录与证明材料。学科若未组织学生集体项目区级以上比赛的,每学期需至少提供两次能体现本人组织、参加本学科校内相关活动的材料,佐证教学业绩,得35 分。此项与上述第项不兼得。辅导学生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类比赛获得区级以上个人奖项,每人次得 1 分,得满 5 分为止。此项与上述第或项得分合计不超过 40 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被评为“教学先进个人”:市级以上,5 分;区级,4 分;校级,34分。此项与上述第项不兼得,与上述第或项得分合计不超过 40 分。需提供相
8、关证明材料。4指导青年教师(20 分)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指导青年教师成长。至少要带 1 名徒弟,每学期为徒弟上示范课不得少于 2 节,听徒弟上课不得少于 3 节。完成得15 分,少一个节次扣 3 分,扣完为止。指导徒弟论文获校级二等奖以上,或指导徒弟参加校级以上教研、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评比、基本功比赛获三等奖以上,或指导徒弟课题校级以上立项、结题,得 5 分。担任学科教研组长或备课组长加 3 分,所在备课组成绩突出加 2 分 。此项总得分不超过 20 分。5考评对象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当年考核资格:无故不担任评聘学科教学工作。对于不担任评聘学科教学工作的一把手校长,考核侧重于听课
9、数量、指导教师成长、学校管理、学校调研成绩等方面。无故不参加年度岗位职责考核。无故不参加业务主管部门及学科教研片安排的相关工作,如命题、开课、讲座等。在年度岗位职责考核中弄虚作假。年度内有不良师德行为,如从事有偿家教、体罚学生等且已查实。年度内教育教学工作出现重大失误并造成较坏影响。年度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不遵守学校教代会通过的决议,甚至干扰学校正常工作。对上报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当年考核资格,情节严重者取消其荣誉称号。五、考核说明考核结果分为优秀(100-90 分) ;良好(8980 分) ;合格(7970分) ;基本合格(6960 分) ;不合格(60 分以下)五个等第。 “良好”等第以上发放 100津贴;“合格”等第发放 90津贴;“基本合格”发放570津贴;“不合格”等第停发津贴;病事假累计达一月以上按实足工作月份发放津贴(病事假按整月计算,不足整月忽略不计) 。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等第的老师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2018 年 10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