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管理学院“ 十佳百优大学生” 评选办法(2018 年 3 月 28 日修)为进一步树立和宣传我院青年学生的良好形象,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典型示范作用,激励广大学生积极进取、勤奋学习,促进优良学风院风形成,经学院研究,决定每年评选管理学院“十佳百优大学生” ,评选办法如下:1、评选范围管理学院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研究生2、评选时间每年 4 月份-5 月份三、奖项设置(一)十佳大学生,评选 10 名;(二)单项标兵,评选 100 名左右。包括:学习标兵、考研标兵、创新创业标兵、社区自律标兵、学生骨干标兵(领航之星) 、文体活动标兵、社会实践标兵、新闻宣传标兵、社团活动标兵、志愿服务标兵。四
2、、评选条件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2.积极要求进步,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上一年度内无纪律处分。3.近两个学期学习总成绩名次和综合测评总成绩名次原则上要在班级前 50%,无挂科。其中十佳大学生是学院授予学生个人的最高荣誉,注重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要求近两个学期综合考评名次均位列班级前 20%。在各单项评选中,对于单项工作成绩特别突出的,学习成绩名次可适当放宽。4.单项标兵评选条件(1)学习标兵:学习目的明确,成绩优异,近两个学期智育总成绩本年级专业第一名,无不及格,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具有较好的文化素养和实践创新
3、能力。(2)考研标兵:在当年研究生考试中成绩优异,被重点高校录取,积极参加考研经验交流会或座谈会,为同学考研提供经验及帮助。(3)创新创业标兵:积极参加创新创业活动,在互联网+、创青春、挑战杯系列竞赛、网络商务创新应用大赛等创新创业类比赛和数学建模等专业竞赛中获得校级一等奖以上,或在具有正式刊号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获得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4)社区自律标兵:积极参加各类公寓社区文化活动;宿舍卫生检查全年平均在 95 分以上,且每周卫生检查均优秀的学生。(5)学生骨干标兵(领航之星):见管理学院“领航之星”评选办法 。(6)文体活动标兵:具有文艺或体育特长,积极组织、参加校内外组织
4、的各级各类文艺体育活动,表现突出,优异成绩。(7)社会实践标兵: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在校级以上社会实践评比表彰中获得优异成绩。 (8)新闻宣传标兵:积极参与新闻宣传工作,多次在校内外媒体发表新闻稿件;具有写作特长,作品在校级各类征文比赛中获二等以上奖励或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被评为校宣传报道工作先进个人。(9)社团活动标兵:积极组织、参加社团活动,社团运行规范,活动创新发展,在校级以上社团活动或社团工作中获奖。(10)志愿服务标兵: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主动加入青年志愿者组织,积极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志愿服务活动扎实开展,社会反响好。五、评选程序 1、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自愿申报并填写申报表。2、学院成立评议小组,对申请人情况进行评议,确定获奖人选建议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六、表彰奖励对获得“十佳大学生”和各单项标兵进行奖励表彰,并深入宣传其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典型群体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优良院风学风形成。七、本办法由院学工办负责解释,自修订之日起施行。管理学院学工办2018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