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注意事项1、表格为一页,正反面印制并填写,不得随意增加页数;2、表格填写应当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如需涂改,需在涂改处签名并盖章;如无相关信息,请填写“无”;3、表格标题中学年的填写应为评审工作开展学年的上一学年,如2018年秋季学期填表申请国家奖学金,表格标题中学年应填写“20172018学年”,以此类推;4、表中“学校名称”填写合肥工业大学, “院系”填写学生所在学院的全称。表格中“基本情况”和“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在电脑上填写后打印, “出生年月、入学时间”以“XXXX年X月”格式填写,字体默认为“小四” “宋体” ,其他各项必须由学院、
2、学校有关部门用黑色签字笔填写。5、表格中各项内容可打印,但所有签名处必须由相关人员手写签名,不得使用签名章代替;6、表格中“基本情况”和“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填写,其他各项必须由学校有关部门填写;7、表格中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由各学院自行确定,院系、年级、专业、班级排名均可,但必须注明评选范围的总人数,总人数要与排名范围对应一致;8、表格中“申请理由”栏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9、表格中“推荐意见”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 字左右。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其他
3、人无权推荐;推荐理由必须做到理由充足,能明确体现每名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的优秀表现和突出特点,不能千篇一律,甚至出现雷同;10、表格必须体现学校各级部门的意见,推荐人和学校各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同志必须签名,不得由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或签名;11、表格“院(系)意见”栏中,必须由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明确评价参评学生各方面表现,不得只简单填写“同意”、“同意推荐”等字样作为院意见;签名处必须为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的签名和院公章,不能用院公章代替领导签名;12、申请表上的填表时间必须按照评审程序填写,从学生申请开始,到辅导员或班主任推荐,院出具推荐意见,完成校内公示,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批,每个步骤要严格按照完成时间认真填写,不应出现违反时间逻辑的情况;13、上报表格一律为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