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四川九绵高速公路杆管线拆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询 价 文 件询 价 人 :四川绵九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二一八年一月2目 录第一章 询价公告第二章 报价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 合同条款第四章 评审办法第五章 报价文件格式第六章 合同格式3第一章 询价公告四川九绵高速公路杆管线拆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询价公告1. 询价条件四川省九寨沟(甘川界)至绵阳公路项目(简称本项目)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立项。根据工程建设进展要求,询价人四川绵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决定对本项目杆管线拆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询价。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四川九绵高速公路杆管线拆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2.2 建设地点:绵九
2、高速公路沿线;2.3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的本项目建设期。2.4 服务内容:建设工程造价的审核;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核;到九绵高速公路杆管线拆迁现场配合询价人与有关单位(“第三人” (产权单位) 、设计单位)进行拆迁工程的外业调查及对拆迁方案的确定参与意见(以利控制工程造价) ;参加并配合询价人与 “第三人” (产权单位)进行拆迁工程有关工程事宜的协商谈判。本条款中所指的“建设工程”为:与九绵高速公路有关的杆管线拆迁和建设工程。2.5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项目编号: MJ-Ea-007。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询价要求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电力
3、)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2 四川省省外企业的应具备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3.3 业绩要求:2013 年 1 月 1 日至今至少完成 1 个工程投资 1000 万元以上的电力(或电信)项目的造价咨询;3.4 本次询价接受联合体报价,联合体报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单位不超过 2家(含牵头单位)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组成;(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4. 询价文件的获取4.
4、1 凡有意参加询价的报价人,请于 2018 年 1 月 18 日开始在四川绵九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 询价文件有关通知(如有)由报价人在四川绵九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 报价人应在报价期间适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询价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询价人联系,因未能及时下载通知书(如果有)的相关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5报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 现场踏勘:踏勘现场时间: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须踏勘现场的报价人可自行前往,相关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5.2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1 月 22 日下
5、午 2:30,报价人应于当日下午 2:00 至下午 2:30 将报价文件递交至: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 90 号四川高速大厦 A1026 会议室。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询价人不予受理。6. 评审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单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7. 纪律监督询价工作将接受四川绵九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纪委办公室的全过程监督。8.询价人及联系方式询价人:四川绵九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 90 号四川高速大厦 A1025电 话:028-83400639传 真:028-852510665邮 编:610041 联系人:杨先生网 址:http:
6、/ 年 1 月 18 日- 6 -第二章 报价人须知前附表序号 内容规定1项目名称:四川九绵高速公路杆管线拆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发布询价文件时间:询价文件于 2018 年 1 月 18 日在四川绵九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 2 合同名称:四川九绵高速公路杆管线拆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3 资金来源:国家补助,企业自筹,银行贷款4本次询价最高报价限价比例为 100%。最高投标单价限价比例作为报价人报价的控制上限。凡是报价比例超过最高报价限价比例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5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 90 天以内。6服务内容:建设工程造价的审核;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核;到九绵高
7、速公路杆管线拆迁现场配合询价人与有关单位(“第三人” (产权单位) 、设计单位)进行拆迁工程的外业调查及对拆迁方案的确定参与意见(以利控制工程造价) ;参加并配合询价人与 “第三人” (产权单位)进行拆迁工程有关工程事宜的协商谈判。本条款中所指的“建设工程”为:与九绵高速公路有关的杆管线拆迁和建设工程。7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 90 号交投大厦 10 楼询价联系人:详见邀请文件联系电话:详见邀请文件8报价文件份数:正本:1 份,副本:1 份。报价文件装订要求:胶装,禁止采用活页装订。9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18 年 1 月 22 日下午 2:00 至 2:30 (北京时间)递交地点
8、: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 90 号交投大厦 A1026- 7 -序号 内容规定10开标时间:2018 年 1 月 22 日下午 2:30(若有变化,另行通知)开标地点: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 90 号交投大厦 A1026 楼会议室111.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电力)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四川省省外企业的应具备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2.业绩要求2013 年 1 月 1 日至今至少完成 1 个工程投资 1000 万元以上的电力(或电信)项目的造价咨询1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
9、日起算的本项目建设期。13 技术服务费支付:对已完成的咨询项目,每季度结算一次费用。14完成合同约定的相关工作,应采取相应的安全、保卫和环境保护措施,如报价人未能采取有效的措施,而发生的与工作有关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赔偿、诉讼费用及其他一切责任应由报价人负责。对于报价人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或者造成第三方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或由此而引起的其他一切损害和损失,询价人不承担责任。- 8 -第三章 合同条款1 定义和解释1.1 本项目:四川九绵高速公路杆管线拆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1.2 询价人:四川绵九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即合同协议书中的“甲方” 。1.3 中选人:即报价人也是合同
10、协议书中的“乙方” ,指其报价文件己为询价人所接受,并与询价人或询价委托人签订了承担本项目的合同协议书。1.4 第三人:杆管线的产权单位1.5 技术要求:国家及行业现行的有关标准、规程、规范,以及询价人的其他书面要求。1.6 成果文件:指中选人按有关标准、规范、规定提交的成果产品。1.7 合同价格:指中选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全部工作,询价人应付给中选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调整。1.8 不可抗力:指询价人与中选人不能预见、或不能采取措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或社会政治因素等。1.9 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
11、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 24:00。2 服务内容服务内容:建设工程造价的审核;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核;到九绵高速公路杆管线拆迁现场配合询价人与有关单位(“第三人” (产权单位) 、设计单位)进行拆迁工程的外业调查及对拆迁方案的确定参与意见(以利控制工程造价) ;参加并配合询价人与 “第三人” (产权单位)进行拆迁工程有关工程事宜的协商谈判。本条款中所指的“建设工程”为:与九绵高速公路有关的杆管线拆迁和建设工程。3 资料的提供及时间3.1 询价人应提供的资料:(1)拆迁工程的现场情况及有关资料;(2)拆迁工程设计图或确定的拆迁方案;(3) “第三人” (产权单位)提交的拆迁预算书;(4)有关
12、管理部门对相应拆迁项目的专项文件规定(若有) ;(5)委托人与“第三人” (产权单位)对拆迁工程的有关协商意见等书面资料(若有);(6)其他与拆迁工程有关的资料。 3.2 中选人应提供的资料和时间:- 9 -中选人在收到询价人提交的拆迁方案、施工设计图纸(完整的,具备审核条件的)和送审造价后,10 个工作日内对设计图纸及造价做出预审稿;由询价人联系并确定与产权单位进行谈判时间,中选人须全程参与谈判,提供咨询意见,待与产权单位达成补偿费用的一致意见后,中选人在 10 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的补偿费用审核书及审核报告及相关审查意见。3.3 中选人应在五日内对询价人的就拆迁方案和送审造价范围内要求做出答
13、复的事宜做出答复。4 违约与赔偿 4.1 询价人的违约4.1.1 由于询价人变更项目、规模、条件,而造成已完成的工作返工,询价人应按中选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4.1.2 在合同履行期间,询价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但并非中选单位原因造成) ,询价人应按中选人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费用。4.2 中选人的违约当中选人发生本款约定的违约情况时,询价人有权向中选人课以违约金,具体约定如下:(1)中选人将任务转包,或者未经询价人同意私自分包的,询价人将有权中止合同,并课以中选人合同价 5%10%的违约金。(2)中选人未能按期提交成果文件的(询价人同意延长期限除外) 则每延期 5 天(不足 5 天按
14、5 天计),询价人将分别按相应阶段合同价的 10%课以中选人违约金。延期超过 10 天时,询价人有权解除合同,拒绝支付任何费用,并要求中选人赔偿由此给询价人造成的损失。(3)中选人应确保其提供的成果文件的合法合规性、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否则中选人应当赔偿给询价人造成的损失。(4)中选人保证按照现行国家有关造价咨询的规定进行审查工作完成本协议约定的成果,如果询价人因中选人所提交的成果或按照执行询价人所提交成果及资料而受到行政机关处罚或因第三方请求而遭受损失的,询价人有权向中选人全额追偿。(5)若中选人不遵守保密义务给询价人造成损害的,中选人按应收服务费的 1 %向询价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
15、以赔偿损失的,承担损失赔偿责任。(6)审计或财政部门对项目审计过程中发现经中选人审核过的合同金额有较大错误的,中选人应按该合同所收取服务费的 50%向询价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承担损失赔偿责任。(7)以上违约金询价人有权在中选人的服务费中扣减,且合同的解除不影响违约金的效力。4.3 责任的期限- 10 -中选人与询价人的责任与义务期限为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时间范围。5 合同的生效、推迟与终止5.1 合同的生效合同文件自双方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中选人工作的开始和完成时间按照合同文件的规定执行。5.2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组成合同的各个文件应该被认为是一个整体,互为补
16、充和解释,如有含义不清或互相矛盾处,以所列顺序在前者为准:(1)合同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2)中选通知书;(3)报价函及报价表(清单) ;(4)合同条款;(5)技术要求;(6)报价文件中承诺投入的项目主要人员;(7)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5.3 延误5.3.1 由于询价人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服务增加和时间延续则:(1)中选人应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询价人,并采取合理措施使损失减少至最低;(2)中选人应保持详细原始记录。询价人在与中选人协商后应相应地延长中选人的工作期限或增付费用。5.3.2 由于询价人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中选人无法履行合同的,中选人可以提出终止合同,并于 28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询价人。5.4 推迟与终止5.4.1 询价人可以在至少 28 天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中选人暂停全部或部分评估工作或终止本合同,一旦收到此类通知,中选人应立即安排停止计划并将费用减到最小。5.4.2 询价人认为中选人无正当理由而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中选人,并说明理由。若询价人在 21 天内没有收到满意的答复,询价人可以发出进一步的通知终止本合同,但此进一步的通知必须在第一个通知发出 28 天后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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