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安徽省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 转作风 树形象”三年行动实 施方案为巩固全省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 专项行动成果,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树立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良好形象,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城市管理执法队伍“ 强基础 、转作风、树形象”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建督 201837 号)要求, 结合我省实际,决定自 2018 年至 2020 年,在全省城市管理执法队伍中继续深化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 专项 行 动。具体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
2、的发展思想,自 2018 年至 2020 年,结合年度行动主题,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制度建设、提升执法服务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依法履职、人民满意的新时代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规范执法行为年(2018 年):结合全省城市管理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全面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严肃执法纪律,强化队伍管理,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制度化法治化建设年(2019 年):推动开展城市管理地方立法工作。推进执法工作流程及规范制度体系建设。建立城管执法人- 2 -员常态化培训机制,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政治素质、法治素养和业务水平。执法服务水平提升年(2020 年):畅通社会
3、公众参与城市管理渠道,汇聚民意、集中诉求;从面到点,逐项推进,力争依法妥善化解突出矛盾,在全社会树立文明规范的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形象。二、主要任务(一)严格规范执法行为1.加强人员管理。按照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和安徽省城市建设监察条例的规定,严格执行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以下简称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严禁无证执法。完善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素质培训、激励保障、监督约束等管理制度。制定规范协管人员辅助执法行为的管理制度。2.规范行为管理。制定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在执法过程中做到着装、用语、行为、程序规范,依法规范行使行政检查权和行政强制权。通过开展执法技能大比武、
4、法律知识竞赛、优秀案卷评选、现场应急处置能力演练、军事化训练等系列活动,系统提升执法能力。可以结合地方实际,开展以“ 最美”“人民满意”“模范”“先 锋 ”等为 关键词的主 题评选活动。3.严守执法纪律。执法人员要严守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严禁滥用职权、超越职权执法,严禁不履行、拖延履行行政执法职责。严禁故意侵害相对人合法权益,严禁包庇、纵容违法违规行- 3 -为等。协管人员不得从事具体行政执法工作,只能配合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从事宣传教育、巡查、信息收集、违法行为劝阻等辅助事务。4.加强监督检查。围绕城市管理重点和中心工作,坚持日常督察与专项督察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加强对执法队伍和人员的督查
5、指导。健全重大事件、媒体曝光事件督查督办工作制度,确保有督办有反馈。将纪律和作风检查融入工作督察,发现违纪问题及时处理,自我监督、自我净化。(二)加强制度化法治化建设1.加强制度建设。结合地方实际,推动地方立法机关立法进程,尽快出台规范地方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行为的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动态更新执法依据、权责清单。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公示以及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2.完善标准流程。完善执法工作规程、现场办案流程、案卷评查标准等流程标准建设。开展城市管理部门与相关管理部门之间衔接配合、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研究及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研究。完善信息
6、公开、督察督办、宣传文化等工作标准规范,加强执法事(部)件标准研究。探索推行“城管+公安”、 “城管+ 律师” 、“城管+法庭” 司法保障模式。3.加强教育培训。结合执法队伍和人员现状,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培训计划和目标任务。有目的、有重点地优化培训内容,加强法律类、专业类知识培训,增加执业纪律和心理健康教育。- 4 -加大对基层骨干和一线执法力量的培训力度,拓展培训渠道,探索跨地区、跨部门体验式培训模式,逐步构建城市管理执法培训体系。4.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执法人员依法依规开展执法活动,应当受到保护。对恶意炒作抹黑执法人员的,要及时澄清,切实维护执法人员合法权益。要从工作上、生活上、心理上关心爱
7、护一线执法人员,及时化解执法人员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执法队员维权提供政策和法律支持。有条件的地区,要为执法人员建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制度。5.提高应急能力。制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与安监、公安等有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妥善应对处置突发事件,做到事前有预防、事中有制止、事后有惩处。建立健全执法舆情监测、研判和应对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增强新形势下的媒体应对能力。发生执法冲突事件的,要认真调查核实有关情况,依法依规处理。(三)提升执法服务水平1.推动服务便民。充分践行“共同缔造”理念,深入辖区开展大调研、大走访等主题活动,建立健全群众意见建议收集、梳理、办理、反馈机制。拓宽服务渠道,
8、搭建“ 城管服务超市” 、城管岗亭、社区工作站、便民窗口等便民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及时、方便的服务。2.补齐治理短板。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推行“721”工作法,结合“ 城市双修 ”、“两治三改”等专项 工作,变末端执法为源头- 5 -治理,着力补齐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治理短板。开展城镇公共厕所提升行动和推进停车便利化,解决群众日常生活中的困难。继续加大违法建设治理力度,加快消除历史存量、实现新增违法建设“零增 长” 。对矛盾 问题集中、社会反响 强烈的街道,推行集中整治。3.推进智慧城管建设。结合我省推进智慧城管建设指导意见,完善城市管理基础数据库,加强城市运行数据管理,加强城市管理相关数
9、据整合利用;建设专项业务应用系统、执法信息化系统、决策支撑系统、便民惠民服务系统、应急指挥管理等系统,拓展数字城管平台功能;加强运行机构建设,优化运行环节,加强考核、评价及安全管理,提升系统运行效能。探索快速处置、非现场执法等新型高效执法模式。4.接受公众舆论监督。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群众、新闻媒体的监督和评议。搭建新媒体监督平台,畅通网站、微信、微博、手机应用程序(APP)、便民服 务热线等公众参与渠道,开展行风效能评议,接受群众监督。开展“ 城管体验日” 活动,邀请媒体、公众全程参与观摩现场执法活动,适当开展网络直播,促进队伍规范执法、高效服务。三、时间安排(一)宣传发动阶段(
10、2018 年 6 月)。各市(直管县)城市管理部门根据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及时开展动员部署,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深入宣传发动,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各市(直管县)具体实施方案应于 6 月 30 日前报送省厅。- 6 -(二)行动实施阶段(2018 年 7 月至 2020 年 11 月)。各市(直管县)城市管理部门根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年度行动主题,有所侧重地部署安排各项工作。(三)经验总结阶段(2020 年 12 月)。省、市(直管县)城市管理部门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方案,持续提升执法队伍素质。四、保障措施(一)坚持党建引领。各地城市管理部门要坚持以党建
11、引领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不忘初心、牢 记使命” 主题教育为契机,强化基层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以党建打造过硬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要找准基层党建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点,自觉把党建工作贯穿于管理服务执法工作的全过程。充分发挥基层执法队伍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推动党建工作阵地前移。(二)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考核。各地城市管理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统筹安排部署,纳入绩效考核。要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切实将三年行动落到实处。每年 12 月 10 日前将本地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名单及推荐材料书面上报省厅。省厅将适时对各地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察指导,对工作积极、成效突出的予以表扬,对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予以批评。(三)加大保障力度。各地城市管理部门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三年行动有关情况,积极争取财政等部门支持,将学习培- 7 -训、装备配备、宣传教育等费用列入预算,保障三年行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要及时研究解决三年行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四)加强舆论宣传。各地城市管理部门要提高舆论引导能力,用足用好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平台,开展广泛沟通宣传,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讲好城管故事、发出城管声音、传播城管文化、打造城管品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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