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东阳市规划建筑设计院 1东阳市南市街道老工业区区块改造提升控制性详细规划NS03-03区块调整规划说明一、规划背景东阳市南市街道老工业区区块改造提升控制性详细规划已于 2017年 1月经市政府批准实施。随着南市街道的开发建设,企业和外来人口逐渐增多,急需再在南市街道进行配套设施建设,以满足南市街道发展的实际需求,拟对原规划做出适当调整。本次规划调整区块为 NS03-03区块,涉及 NS03-03-M2-01、NS03-03-M2-02、NS03-03-M2-03、NS03-03-M2-04、NS03-03-M2-05、NS03-03-M2-06 和 NS03-03-B1-01共 7个地块。地
2、块总用地面积为 7.14公顷。二、规划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008)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998)3、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989)4、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2006)5、 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6、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501372011)7、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GB5022095)8、 东阳市域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9、 东阳市国省道规划10、 东阳市环境功能区划11、东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12、其它各类相关规划、国家及省、市有关现行法规、规范及规定在本规划区范围内使用土地和进行各项建设,均按照本规划
3、的规定和要求。如与其它规划发生矛盾,原则上应以本规划为主。本规划的解释权属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三、规划调整原则1、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空间布局,考虑与城市的整合关系与整体性,规划有特色、有超前性、高标准、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化城市功能区。2、立足于现实,充分认识与利用现状,有效开发土地,用地功能合理布局开发,为建设项目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并有利于地块的开发建设。3、以人为本,创造理想的生产、生活环境,达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东阳市规划建筑设计院 2四、规划调整内容东阳市南市街道老工业区区块改造提升控制性详细规划 NS03-03区块调整规划调整内容主要如下:关于
4、 NS03-03区块的调整1、地块及编号调整:地块由原来的 10个地块合并调整为 4个地块,将 NS03-03-M2-01、NS03-03-M2-02、NS03-03-M2-03、NS03-03-M2-04、NS03-03-M2-05、NS03-03-M2-06 和 NS03-03-B1-01共 7个地块合并为一个,编号调整为NS03-03-M2-01;2、用地性质调整:合并后 NS03-03-M2-01地块的用地性质统一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M2) ,其余地块不变;3、容积率调整:合并后 NS03-03-M2-01地块的容积率统一调整为 1.2-4.0,其余地块不变;4、建筑限高调整:合并后 NS03-03-M2-01地块的建筑限高统一调整为 24米,其余地块不变;5、建筑密度调整:合并后 NS03-03-M2-01地块的建筑密度统一调整为 40%-60%,其余地块不变;6、绿地率调整:合并后 NS03-03-M2-01地块的绿地率统一调整为 15%,其余地块不变;7、停车位数量要求也做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