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东石镇潘径村水塘改造工程招 投 标 文 件一、工程概况:为改善潘径村村容村貌,经研究决定对潘径村水塘改造工程公开招投标,本次招投标由镇政府组织实施,建设单位系东石潘径村村委会。二、工程项目:东石镇潘径村水塘改造工程三、工程期限: 本工程施工期限于签订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完工(含停电时间),雨天顺延。四、工程质量:本工程质量标准以施工图及建设部颁布的规范要求、标准为依据,质量等级为合格。五、工程数量:详见施工图纸及潘径村鱼池整修施工预算清单。六、现场条件:施工现场用水、电及施工人员住房、废弃土、垃圾等由施工单位自理。七、付款办法:1、本工程施工单位在完成总工程后,支付工程款的 80%,余款待工程验
2、收合格决算审计后付给工程总额的 95%,另 5%作为工程保证金,保修期为二年。2、如施工单位未能按时竣工,每推延一天罚款 200 元,提前完工一天奖励 200 元。八、承包形式:工程项目采用包工包料、包质量、安全的总承包形式。九、参加投标须知:1、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施工企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2、施工合同的签订及签订之前的一切投标活动者应是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的代理人。3、投标前必须提交以下证件及材料:(1)本公司介绍信;(2)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委托书;(4)项目经理及现场施工
3、技术人员的职称及上岗证书;(5)投标文件(6)投标时应带以上证书原件,以便核对。4、投标开标会前,投标单位应携带人民币伍万元的工程投标保证金,工程投标后未中标者退还工程投标保证金。第一、二、三中标单位将工程投标保证金汇入建设单位指定的银行帐户,作为工程保证金。中标单位应在七天内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及提交详细可行的施工组织计划,并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不办理则取消中标资格和工程保证金。工程保证金在工程完工决算后退还。5、中标单位应在签定合同后四天内组织施工力量进场施工。本工程不允许任何挂靠单位,工程不得转包,否则,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6、投标单位在完成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后,应到现场进行踏勘了解工程情况。十、标书的编制:标书内容:(1)项目工程班子名单;(2)工程质量保证措施;(3)施工安全保证措施;(4)进场施工机械设备情况及各工种人数。十一、本次投标采用现场投标,下浮系数 K 取值范围为 68%,以 0.1%的相等间隔为 21 个下浮点随机抽取确定,现场投标时间另行通知。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由潘径村工程招标领导组负责解释。二一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