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福州大学申请主讲教师资格教学质量评估汇总表开课单位: 授课教师: 课程名称: 课程类别:基础课 专业基础课 专业课 必修课 选修课听课时间: 听课地点: 听 课 后 的 分 项 评 价 : 请在下列各项目之后的相应评分位置填入授课教师的最终评定等级。选项标准:评价项目分为 10 项,每项均为“优” 、 “优-” “良+” 、 “良” 、 “良-” “中等”、 “及格” 、 “不及格”八个等级。评 价 项 目 评定等级教学准备 认真备课,能提前进教室并做好充分准备,精神饱满。教姿教态 讲课有热情,教姿、教态端庄文雅,文字、画面工整清晰。对问题的阐述简练准确,重点突出,思路清晰。讲述内容充实,信息
2、量大,能给予学生思考、联想、创新的启迪。教学内容教学内容能反映或联系学科发展的新思想、新概念、新成果。对课程内容娴熟,运用自如,能完全脱稿讲解。对问题的阐述深入浅出,善于启发引导,师生充分互动。教学方法教学时间利用充分,分配合理。教学手段 能有效利用各种教学媒体。课堂管理 课堂控制能力强,学生专心听课,课堂秩序好。优 优- 良+ 良 良- 中 及格 不及格等级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意见(特别突出的优点或不足之处)评估小组成员签字: 备注:评估小组成员不少于三名。福州大学课堂教学质量检评标准(2011 年修订)为了使我校的课堂教学检评工作更加科学、规范,更加便于操作,使广大教师进一步明确课堂教学质量的
3、基本要求,现参照教育部“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专 家组听课记录表” ,结合我校的实际,将 2004 年制定的福州大学课堂教学质量检评标准修订如下。1、课堂教学检评成绩采用“优” 、“优-”“良+”、 “良” 、“良-”“中等”、“及格” 、“不及格” 八个等级的评定制度。2、课堂教学质量检评指标体系六个方面包括十项指标,第 1项为教学准备,占 10%;第 2 项为教姿教态,占 10%;第 3-5 项为教学内容,占 30%;第 6-8 项为教学方法,占 30%;第 9 项为教学手段占10%;第 10 项为课堂管理,占 10%,其评价标准见附表。3、评价办法:评价项目每项评分均为“优” 、“优-”“良+”、 “良” 、“良-”“中等” 、“及格 ”、“不及格 ”八个等级,最终综合评定等级。若有争议时经集体讨论(或再组织听课)后确定其评价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