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 年云南省青少年体操锦标赛竞赛规程1. 主办单位云南省体育局2. 承办单位玉溪市少年儿童体育学校三、比赛时间和地点时间:2018 年 1 月 28 日-2 月 3 日地点:玉溪市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四、参赛单位各州(市)、区、县。五、竞赛项目(一)男子:1、男子甲组:自由体操、山羊、吊环、跳马、双杠、单杠、全能、团体。2、男子乙组:自由体操、山羊、吊环、跳马、双杠、单杠、全能(蹦床比赛成绩代入)、团体(蹦床比赛成绩代入)。其他单项决赛资格蹦床比赛成绩带入计算。(二)女子:1. 女子甲组:跳马、高低杠、平衡木、自由体操、全能、团体。2.女子乙组:跳马、低单杠、平衡木、自由体操、全能(蹦床比赛
2、成绩代入)、团体(蹦床比赛成绩代入)。其他单项决赛资格蹦床比赛成绩带入计算。六、参赛办法1、每单位可报领队 1 人,教练员(男子)每个组别 1 人、(女子)每个组别 2 人,运动员甲组男女各 4 人,乙组男女各6 人。2、允许超出上述名额的随队人员报名,按超编人员标准付费。七、运动员资格(一)根据云南省体育局、云南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云南省省级体育竞赛青少年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的要求,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持云南省第二代、第三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云南省青少年省级体育竞赛运动员电子注册 IC 卡,否则不得参加比赛。参加本次比赛的运动员在比赛检录时进行现场照相。(二)省级运动队正式聘用(含试训及输送到解放
3、军并办理正式入伍手续)的适龄运动员允许代表原输送单位参加比赛;从省外引进交流、外省籍的运动员一律不允许参赛。一经查实,取消该单位报名参加该项目比赛所有运动员的参赛成绩。(三)年龄规定。1、甲组 2007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以前出生者。2、乙组 2009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者。(四)比赛期间不接受参赛运动员资格申诉。八、竞赛办法(一)预赛第一轮比赛确定团体、全能名次并录取参加单项决赛的名单。(二)团体:1、甲组:各单位男、女各 4 名运动员参赛,各单项每单位4 名运动员上场比赛,取各单项前 3 名运动员的成绩分别计算团体分,4-4-3 赛制。2
4、、乙组:各单位男、女各 6 名运动员参赛,各单项每单位5 名运动员上场比赛,取各单项前 4 名运动员的成绩分别计算团体分,6-5-4 赛制。(三)男子比赛动作:1、男子甲组:按全国 2015 年训练大纲 10 岁组动作执行。2、男子乙组:按全国 2015 年训练大纲 9 岁组动作执行。(四)女子比赛动作:1、女子甲组:按全国 2015 年训练大纲 10 岁组动作及云南省体操特定要求执行。2、女子乙组:按全国 2015 年训练大纲 9 岁组动作及云南省体操特定要求执行。(五)蹦床比赛(男、女乙组)该赛成绩决定团体名次、个人全能名次和单项决赛的资格。蹦床成绩的 20%带入单项,男子进行 6 个单项
5、的比赛,女子进行 4 个单项的比赛。参加团体的单位可派 6 名运动员组成团体参加资格赛,每个项目可派 5 名运动员参加,计各单项 4 个最高得分计入团体总分(654 赛制)。九、竞赛规则采用国际体操最新规则及本次比赛特定规则执行。 十、录取名次及奖励(一)团体、全能、单项均录取前 8 名,前 3 名颁发金、银、铜牌,前 8 名颁发证书。(二)成绩相等的处理:1团体成绩相等,则单项成绩高者列前。2全能总分相等,则单项成绩高者列前。3单项成绩相等,则全能成绩高者列前。(三)体育道德风尚奖:集体奖男、女各评 1 队,运动员每单位男、女队各一名,教练员和领队评 5 名,裁判员、工作人员各评 5 名。十
6、一、运动员等级审批规定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竞技体育司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按照全国少年儿童体操比赛规定动作及评分标准主办的青少年儿童锦标赛或冠军赛可授获得相应条件的运动员等级称号。十二、申诉比赛中的抗议和申诉程序按体操竞赛规则规定执行。十三、报名及报到(一)各单位的报名表一律用打印件一式两份于 2017 年12 月 30 日前分别发送云南省体育局竞赛管理与青少年体育处邮箱:。张翰文邮箱:。(二)各代表队请于 2018 年 1 月 28 日到赛区报到。联系人:徐望 电话:13577730321十四、仲裁、裁判员仲裁委员、裁判长及部分裁判员由省体育局指派,不足部分由赛区补充,名单另行通知。十五、经费交通费自理,伙食费、住宿费每人每天 140 元,超编人员费用自理。十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十七、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属云南省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