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铺面出租管理规定学院的门面包括新、老校区校区内的所有可出租的房屋及商铺、场地。学院的铺面由后勤处归口进行管理,下设物业管理科负责日常具体工作,物业管理科指定房改专干负责铺面的日常管理工作。为使铺面的管理能规范化、合理化、科学化,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一、铺面的出租(含合同签订)的办法及程序1、学院的所有铺面都公开对外招租,欢迎有意向者前来租赁经营。2、意向承租人应向后勤处物业管理科提交“租赁铺面申请书”。申请书需写明:经营项目、初步的经营计划、铺面员工人数以及人员基本情况等。3、物业管理科审核通过后(具体审核其经营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可行性)会将申请人的“租赁铺面申请书” 上传至学校网站后勤
2、处板块进行公示。4、经过 7 天的公示期后,如此申请无反对意见,将初步确立其申请成功;如有反对意见,后勤处将联合监审处、财务处、工会共同协商处理办法。如有多个申请人同时竞争租赁同一铺面,将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中标人。5、签订铺面租赁合同时,首先由后勤处提出初步的铺面租赁合同条款,经甲乙双方(甲方:湖南工业职院后勤处;乙方:承租人)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目前所有铺面租赁期暂定二年(2+2),铺面每年租金需在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交清(如有特殊金额较大者可分两次或分季度交)。二、铺面管理细则1、铺面合同签订前,应上报部门主管领导,经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铺面租赁合同签订时必须要求承租人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
3、、联系方式,如承租人为流动人口还应要求其提供暂住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告知如承租人将招聘人员在所租赁的铺面工作也应提供相关证件。2、铺面合同签订后,铺面正式经营时应前往检查。具体检查内容:经营项目是否与合同签订的经营项目相符;有无超范围经营、占道经营;相关证照是否齐全;铺面内及铺面周边的消防安全及环境卫生情况。如出现违反合同条款或经营不规范的情况,应向承租人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责其限期整改。3、合同期内每天检查铺面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出现问题及时向承租人提出,要求其妥善解决,如问题一时难以解决应及时上报部门领导。4、定期清理合同,即时发现即将到期的合同,及时与承租人联系办理续租或退租手续,定期催缴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