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青南政办发201812 号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岛市市南区防台风应急预案的通知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修订后的青岛市市南区防台风应急预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4月12日- 2 -青岛市市南区防台风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51.1 编制目的51.2 编制依据51.3 适用范围51.4 工作原则51.5 风险评估51.6 事件分级62.组织指挥机制72.1 区防台风指挥部72.2 区防台风指挥部办公室82.3 现场应急指挥部82.4 区防台风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103.监测预警133.1 预防133.
2、2 监测预测133.3 预警134.预警响应164.1级预警响应l6- 3 -4.2级预警响应174.3级预警响应l74.4级预警响应185.信息报告186.应急处置196.1 先期处置196.2 分级响应196.3 指挥与协调206.4 应急处置措施216.5 扩大响应226.6 社会动员226.7 应急终止227.信息发布228.后期处理238.1 善后工作238.2 恢复与重建238.3 总结与评估239.应急保障249.1 应急队伍保障249.2 物资保障24- 4 -9.3 通信保障249.4 经费保障249.5 技术保障249.6 人员转移安置保障2510.宣传培训和演练2510.
3、1 宣传2510.2 培训2610.3 演练2611.责任追究2612.附则2712.1 名词术语2712.2 预案管理与更新2712.3 预案实施时间2713.附件2813.1 易受台风威胁人员转移安置计划表2813.2 市南区防台风应急抢险设备物资清单32- 5 -1.总则1.1 编制目的规范和促进防台风工作科学、有序、高效开展,提高防御台风灾害的能力,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青岛市防台风应急预案青岛市市南
4、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青岛市市南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市南区辖区内的台风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1.4 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多措并举,科学应对、专业处置。1.5 风险评估台风是极具破坏性的自然灾害现象,青岛地处西太平洋台风北上路径之一,几乎每年都受到台风的影响。市南区位于青岛- 6 -南部沿海地区,受台风影响较为严重,主要存在着以下方面的风险:台风来临时常伴有强降雨、风暴潮、巨浪等次生衍生灾害发生,破坏性极强,通常造成的损失巨大;在建工程的塔吊、脚手架、临时工棚、基坑等存在积水、倒塌等的风险;部分
5、危漏房屋、老旧房屋受台风降雨影响倒塌,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风险;福州北路东侧、颐中高山北侧等山体、护坡受台风降雨影响产生滑坡、倒塌等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风险。1.6 事件分级台风灾害事件由低向高划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个级别。1.6.1 未达到较大及以上标准的台风灾害为一般台风灾害。1.6.2 较大台风灾害包括:造成 3 人以上(“以上” 包含本数,下同)、10 人以下死亡(“ 以下” 不包含本数,下同),或紧急转移安置 5000 人以上、10000 人以下,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台风灾害;1.6.3 重大台风灾害包括:造成 10 人以上、30 人以下死亡,或紧急转移
6、安置 10000 人以上、50000 人以下,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台风灾害;1.6.4 特别重大台风灾害包括:- 7 -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紧急转移安置 50000 人以上,或造成特别重大经济损失的台风灾害;2.组织指挥机制2.1 区防台风指挥部2.1.1 区政府防台风指挥部是全区防台风的组织领导机构。2.1.2 区防台风指挥部由区长任指挥,分管副区长任常务副指挥,区城市管理局局长任副指挥。成员由区城市管理局、区新闻办、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体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城市建设局、区商务局、区文化新闻出版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安监局、区人防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市运行监督服务中
7、心、区房产管理处、区双拥办、公安局市南分局、市南交警大队、市南国土资源分局、青岛供电公司、各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2.1.3 区防台风指挥部主要职责:负责领导、组织、监督、协调全区的防台风工作;贯彻实施有关防台风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上级的命令,督促检查防台风责任制落实,组织指导台风防御工作检查;及时掌握雨情、水情、灾情和气象态势,发布或转发(解除)预警、启动(终止)应急响应;决策防台风重大事项;协调、调动防台风应急资源,做好台风灾害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派遣专家及抢险指导人员赶赴现场等。- 8 -2.2 区防台风指挥部办公室区防台风指挥部常设办事机构为区防台风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城市管理
8、局,主任由区城市管理局分管副局长担任。主要职责:贯彻执行有关政策法规和国家防总、省防总、市防办的决定、调度命令以及区委区政府的指示;承办区防台风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全区防台风工作,督促检查防台风措施的落实;组织协调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实施防台风责任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防台风物资计划储备和使用管理工作,提出防台风经费的分配使用建议计划,并监督实施;提出全区防台风工作部署和决策建议,供区防台风指挥部和区政府决策。2.3 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防台风需要,区防台风指挥部可组建现场应急指挥部,视情设置若干应急工作组,分工协作、有序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1)综合协调组:由区城管局牵头,抽调有关
9、部门工作人员组成,承办现场综合协调、公文运转、会议组织、会议纪要、综合文字、资料整理等工作,处置信息调度、汇总、上报,与上级工作组的协调联络工作。- 9 -(2)专家组:根据实际情况聘任气象、排水、城市管理等有关专家组成。负责对台风灾害应急预案启动、处置措施、损失影响和善后恢复等方面提供咨询、评估和决策建议。(3)抢险救援组:由区城管局牵头,按照台风、风暴潮、地质等灾害相关预案,组织调动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4)救护和防疫组: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牵头,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单位)配合。负责组织协调医疗救治等工作,以及涉及的医疗救治相关信息上报工作。(5)治安警戒组:由公安
10、市南分局牵头,市南交警大队、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单位)组成。负责事件现场警戒、交通管控、社会面管控及秩序维持,对已死亡人员进行身份检查、验证等工作。(6)灾情调查和灾民安置组:由区民政局牵头,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公安市南分局、区城管局、区城建局组成,负责灾情调查、评估、统计上报、人员转移安置等工作。(7)经费、物资保障组:由区城管局、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事发地街道办事处组成,负责筹集安排抢险救灾所需经费和向上级部门申请救灾款,统一管理上级拨付的专项救灾经费;调集应急物资,必要时征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 10 -位、社会团体等机构的物资、设备、房屋、场地等,保证应急救援
11、、市场供应和物价稳定。事发地街道办事处、企事业单位、中央(省)驻青单位等应服从现场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2.4 区防台风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1)区城市管理局:负责指导、组织、监督、协调城市防台风防汛工作;组织局属单位落实应急物料、器具储备,按责任分工做好应急抢险并开展城市巡查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城市运行与公共服务保障设施防台风防汛保安全工作,确保城市水、气、热稳定供应。(2)区新闻办:负责防台风处置情况的新闻发布组织协调工作和舆情搜集研判、应对处置工作。(3)区发改局:负责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协调联通青岛市分公司、移动青岛市分公司、电信青岛市分公司等单位尽快恢复受破坏的通信设施,做好通信保障。(4)区教体局: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的防台风防汛工作;组织系统内部防台风教育、防台风检查及向所属学校发出预防灾害的通知。(5)区民政局:负责组织灾情核查、评估,进行灾情汇总上报,及时向区防台风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及救灾工作情况;协助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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