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重庆两江新区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目 录1 总则 .- 4 -1.1 编 制目的 .- 4 -1.2 编 制依据 .- 4 -1.3 适用范 围 .- 4 -1.4 预 案体系 .- 5 -1.5 工作原 则 .- 5 -2 组织机构和职责 .- 7 -2.1 组织 机构 .- 7 -2.2 职责 .- 8 -3 工作流程 .- 14 -3.1 监测 与会商 .- 14 -3.2 预 警启 动 .- 14 -3.3 信息 发 布 .- 15 -3.4 应 急响 应 .- 15 -3.5 预 警解除与 应 急 终 止 .- 16 -3.6 总结评 估 .- 16 -4 监测与预警 .-
2、 17 -4.1 监测 .- 17 -4.2 预 警 .- 17 -5 应急响应 .- 19 -5.1 响 应 程序和响 应 分 级 .- 19 -5.2 指 挥 与 协调 .- 19 -5.3 应 急 监测 .- 21 -5.4 响 应 措施 .- 21 -5.5 信息公开措施 .- 26 -5.6 监 督与 检查 措施 .- 27 - 2 -6 总结评估 .- 27 -7 应急保障 .- 27 -7.1 人力 资 源保障措施 .- 27 -7.2 监测 与 预 警能力保障措施 .- 28 -7.3 通信与信息保障措施 .- 29 -7.4 经费 保障措施 .- 29 -7.5 其他保障措施
3、 .- 29 -8 附则 .- 30 -8.1 名 词术语 .- 30 -8.2 应 急 预 案的 实 施 时间 和解 释 部 门 .- 31 -8.3 预 案 衔 接 .- 31 -8.4 两江新区直管区和七大板 块 投 资 公司(集 团 )概况 .- 31 -9 附件 .- 35 - 4 -重庆两江新区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规范我区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对我区空气重污染天气预测预警和应急管理能力,降低重污染天气危害程度,保障环境安全和公众身体健康,特制订本工作预案。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
4、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6 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重庆市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等,编制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两江新区直管区鸳鸯、人和、天宫殿、翠云、大竹林、礼嘉、金山、康美等 8 个街道共计 130 平方公里(以下简称“ 都市 经济 功能板 块” )和水土工业开 发区板块、龙兴工业开发区板块、鱼复工业开发区板块、保税港区板块
5、、江北嘴板块、港- 5 -务物流集团板块、悦来板块面积共计 508 平方公里(以下简称“水土等七大开发板块”)范围内发生空气重污染天气时的应急管理工作(两江新区直管区和七大板块投资公司(集团)概况见附则8.3)。对于因燃烧、爆炸等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的突发性空气染污事件应急适用重庆两江新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4 预案体系本预案是两江新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组成部分,牵头组织两江新区空气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其下级预案包括都市经济功能板块各街道、水土等七大开发板块投资公司(集团)、有关部门、重点企业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专项实施方案。本预案编制完成后,都市经济功能板块各街道、水土等七大开发板块投资
6、公司(集团)、相关部门应根据职能职责编写本街道、本公司(集团)、本部门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专项实施方案,并将相关内容纳入本街道、本公司(集团)、本部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重点企业应组织编写本单位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专项实施方案,并将相关内容纳入本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5 工作原则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作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出发点,加强日常监测与管理,强化节能减排措施,切实预防重污染天气的发生,最大程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统筹管理,密切配合。区管委会对区内的空气重污染天气应- 6 -急工作实施统一指挥,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全区按照污染等级,统筹实施
7、区域预警、响应。分区管控、协同管理。由于两江新区管理体制独特,非独立的行政区域,下辖江北区、渝北区和北碚区(以下简称“三北” 区)的部分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实施分区管控,都市经济功能板块各街道实施常规纵向管理方式,两江新区独自组织应急处置;水土等七大开发板块实施与“三北” 区横向协 同管理应急处置方式。当两江新区启动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时,由两江新区管委会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三北” 区涉及水土等七大开发板块区域应根据两江新区管委会要求采取应急措施;当“三北” 区启 动 空气重污 染天气应急预案时 ,由“ 三北”区各行政区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两江新区配合“三北”
8、区政府对涉及水土等七大开发板块采取应急措施。科学预警,及时响应。加强对全区大气污染源监控,做好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日常监测,及时准确把握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变化情况,科学预警并及时有效应对空气重污染天气,建立健全空气重污染天气的监测、预警、响应体系。明确责任,强化落实。明确各有关单位职责分工,理清工作重点、工作程序,奖惩并举,严格落实工作职责,确保监测、预警、响应等应急工作各环节有人、有据、有序、有效执行。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加强各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综合采用经济、法律以- 7 -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协同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提高公众自
9、我防护意识及参与意识。2 组织机构和职责2.1 组织机构在两江新区应急管理领导机构统一领导下,成立两江新区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区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区空气重 污染天气 应急指挥部负责本区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的组织领导工作。区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下设四个工作组,包括综合协调组、工业应急组、城市扬尘应急组和机动车排气应急组,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区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由管委会分管环保工作的委领导任指挥长,应急管理中心、环保分局主要负责人任副指挥长,办公室、建设管理局、市政管理局、公安分局、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经济运行局、现代服
10、务业局、财政局、教育局、国土房管分局、土储中心、宣传部、社会发展局、都市经济功能板块各街道、水土等七大开发板块投资公司(集团)等部门和单位的分管负责人为成员,区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环保分局。2.2 职责2.2.1 区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工作组职责(1)综合协调组。- 8 -牵头单位:应急管理中心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办公室、财政局、教育局、宣传部、社会发展局、都市经济功能板块各街道办事处、水土等七大开发板块投资公司(集团)等部门和单位。负责牵头承办区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及时获取实时空气监测数据及预测,根据空气质量监测预测情况会商大气污染情况,
11、提出空气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级别的建议;起草重污染天气预警及其应急管理文件并呈报指挥长审签,统一发布本区空气重污染天气预警、处置工作及预警终止的通知;负责拟制新闻通稿;负责配合市级有关部门开展空气重污染天气对健康危害、重污染天气下市民自我防护措施、大气污染有奖举报等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通过媒体平台发布本区空气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升降级、解除以及健康防护措施等信息;负责协调有关单位落实预警和应急工作人员及能力保障工作,协同各应急组开展应急处置有关工作;负责汇总、上报各街道、部门开展重污染应急处置情况,开展应急措施评估及应急预案修订工作;负责应急状态下配合有关单位组织各医院增加心脑血管疾病、呼吸道疾病
12、的急诊接诊能力;负责组织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健康防护宣传、教育,组织学校减少、停止户外活动或者停课;负责建立和动态更新污染源清单;负责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的经费保障;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及行政效能的监督和检查。- 9 -(2)工业应急组。牵头单位:经济运行局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建设管理局、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现代服务业局、都市经济功能板块各街道办事处、水土等七大开发板块投资公司(集团)等部门和单位。负责组织对纳入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的重点工业企业(以下简称“ 重点企业 ”)开展检查与应急 处置(两江新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重点污染企业名单及联系表见附件 9.5)。主要职责包括:负责指导和检查
13、重点企业应急专项实施方案的编制和执行情况;根据预警等级督促重点企业扎实开展应急管理措施,重点开展对企业生产排放台账、污染治理设施和在线监测设备运行、预警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根据预警级别督促重点企业开展相应的限产、停产减排措施,降低污染负荷;对预警期间违规排污的企业依法实行严厉处罚,有效减少污染排放。(3)城市扬尘应急组。牵头单位:区蓝天行动推进办责任单位:建设管理局、市政管理局、公安分局、国土房管分局、环保分局、土储中心、都市经济功能板块各街道办事处、水土等七大开发板块投资公司(集团)等部门和单位。负责组织对纳入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的施工扬尘、道路扬尘等污染开展检查与应急处置。主要职责包
14、括:负责房屋建设和市政工程施工、平基土石方- 10 -施工、建筑物拆除施工、土地整治施工、市政设施维护工程施工、管沟工程和道路开挖施工、交通工程施工、绿化工程施工、渣土消纳场作业、石材切割作业扬尘污染的控制检查;督促加强对易撒漏物质密闭运输、强化道路清洗保洁,强化施工、道路扬尘控制的检查力度;督促相关工地停工,搅拌站、物料码头、渣土消纳场暂停生产作业;监督落实区域内尘源堆场覆盖、喷淋;加强对餐饮油烟排放不达标的饭店、燃煤茶炉、大灶的查处力度;加强对农作物秸秆、城市清扫废物、园林废物、建筑废弃物等生产生活物质露天燃烧行为的查处力度等措施。(4)机动车排气应急组。牵头单位:公安分局责任单位:环保分
15、局、市政管理局、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都市经济功能板块各街道办事处、水土等七大开发板块投资公司(集团)等部门。负责落实纳入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的机动车应急管理措施。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加强警力开展道路行驶车辆的执法检查,在空气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强化路检、抽检频次,查处高排放车辆、冒黑烟车辆及黄标车进入禁行区行驶;设置限行交通标志,开展限行政策宣传和鼓励公共交通出行的倡议宣传;负责车用汽油、柴油油品质量的监管;负责强化交通指挥、保障道路畅通;协调扩大公交运力,保障市民公共交通出行。- 11 -2.2.2 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应急管理中心:负责将两江新区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纳入管委会突发事件应急
16、管理体系;会同环保分局启动空气重污染天气预警工作,实施相应预警级别的发布、升降级和预警解除;督导检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环保分局:负责牵头工业应急组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和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的综合协调工作。包括协调市环保局获取环境监测和气象监测数据并进行研判,根据市环保局对我区实际情况研判结果提出空气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级别的建议,提出预警、预警升降级和预警解除建议,落实应急保障、汇总应急响应情况、分析大气污染趋势、提出界定应急管理控制污染物排放的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污染源的建议等工作;开展评估和起草预案修订;负责协助经济运行局监督重点工业企业实施限产、停产减排措施;负责加强工业企业环保治理设施和在线监测设备高效稳定运行的执法检查;配合宣传部开展重污染天气对健康危害、重污染天气下市民自我防护措施等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建立污染源清单并定期进行动态更新。办公室:负责统一协调各部门按要求进行应急响应,并将响应情况纳入政务督查。财政局:负责空气重污染天气预警与应急工作经费保障。教育局:负责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健康防护知识的宣传、教育;预警期间组织学校减少、停止户外活动或实施停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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