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玉 山 镇 小 城 镇 环 境 综 合 整 治 岭 口 村五 区 块 ( 盛 兴 小 区 ) 生态停车站工程招标文件磐安县玉山镇岭口股份经济合作社玉山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岭口村五区块(盛兴小区)生态停车站工程招标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我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规定,经研究决定,玉山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岭口村五区块(盛兴小区)生态停车站工程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现将招标事项说明如下:一、工程概况:玉山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岭口村五区块(盛兴小区)生态停车站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涉及:绿化、地面铺设、停车位划线等承包方指定所有内容。招标内容及范围:图纸
2、设计内容。预算总造价:约 19 万元。二、招标方法:公开招投标。三、报名条件:(一)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县内注册或备案的市政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与企业同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二)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三)提交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1、企业简介、介绍信、法人委托书;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三类人员”A 类证书;3、拟派本单位建造师注册证书、施工员、安全员、
3、质检员上岗证书、“三类人员”B 类证书、C 类证书。四、工程承包方式、造价编制依据及工程结算:(1)工程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2)工程造价:预算总造价约 19 万元。(3)工程结算:工程量按实结算,结算时总造价按中标让利率让利。在施工时承包方因实际需要时有权对工程内分项做出调整或更改。五、付款方式:1、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 80%,中途不支付工程款;2、其余待工程结算审核后,付至总工程款的 95%;3、剩余工程款(总工程款的 5%)作为工程保修金,在工程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一次性结清(无息),工程保修期为:12 个月。六、投标与取标方法:(一)投标人排名(1)以基准让利系数为标底取接近
4、标;(2)正负让利系数偏差率一致时,取让利大者中标;(3)若有两名及以上投标人让利系数均相同的,则采用抓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个人);(4)定标排名第一的为中标候选人,不取中标备选人。(二)评标标底确定方法:1、单价让利范围: 5%13% 2、由招标方代表、投标方代表在让利范围内各抽取一个让利率,算术平均后作为评标标底,小数点后保留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三)工程报价分计分方法(满分 100 分)1、评标基准让利系数的确定1)招标人在开标现场随机确定一名投标人代表;2)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一个让利系数 A,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一个让利系数 B;3) 评标基准让利系数=(A+B)/2。七、投标书要
5、求(一式四份,一正三副)报价书按招标方提供格式填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标: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或字迹辨认不清;2、投标人未签字的;3、涂改处未加印投标人指印的;4、投标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相抵触的;5、标书未密封送达的;6、逾期送达的;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八、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各参投企业应于 2018 年 10 月 16 日下午 3:30 时现场开标时,携壹万元现金交招投标工作人员检验。未中标个人(单位)于投标结束当场退还保证金(不计息),中标个人(单位)在签订承包合同前应向甲方缴纳壹万元整的履约保证金。(其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中标后弃标的,其投标保证
6、金不予退回。2、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三天内把履约保证金汇入建设单位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退还(不计息)。九、投标工作时间安排:1、投标截止时间:2018 年 10 月 16 日下午 3:30。投标地点:玉山镇西坑畈办事处四楼会议室2、开标会议时间:2018 年 10 月 16 日下午 3:30。开标地点:玉山镇西坑畈办事处四楼会议室十、工期质量要求及奖罚措施:1、必须在 30 日历天内竣工。2、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 3 天内与承包方签订施工合同。合同签订 3 天内开工,延期开工将处以 500 元/天罚款。3、工程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市政行业要求。
7、每道工序必须按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并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场地整洁有序,服从承包方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的监督,日常管理、监理由相关村安排人员。若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承包方自行负担。4、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前须向建设单位递交本工程投标时的项目管理班子、施工人员的详细名册,并提供已为上述人员办理意外伤害等保险手续凭证,未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资料的,取消中标资格。5、其他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做好工程清册;施工合同只与中标企业签订,不与个人签订。十一、建设单位不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由施工单位自行安排。投标单位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误解或忽略对建设场地缺少必要的了解而导致中标发生任何风险,其责任概由施工
8、单位负责,不得向建设单位提出任何补偿要求。请各施工单位充分考虑工程的实际情况,如施工交通、水电设施、材料的二次搬运及施工造成的道路损坏修补等因素。十二、其它事项1、投标单位不得利用不正当手段获得中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中标资格。2、本工程中标单位不得转包,如有转包,一经发现,建设单位有权制止并中止合同,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概由中标单位承担。3、投标人携带身份证参加开标会议,因故不能参加者,视投标人自动弃权,一家企业委派一位代表参加,一位代表只能代理一家企业。4、施工期间发生人身安全和行车安全、群众纠纷等大小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补偿均由中标单位负责。十三、本工程招标文件作为签订施工合同的附件,中标单
9、位应遵守建筑业法律、法规和各项有关政策。十四、该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与义务按国务院 2000 年 1 月 20 日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执行。十五、中标单位应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工资支付保障手续。十六、本招标文件由磐安县玉山镇岭口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解释。附件一:投标书磐安县玉山镇岭口股份经济合作社2018 年 10 月 12 日附件一: 投 标 书磐安县玉山镇岭口股份经济合作社:一、经认真阅读玉山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岭口村五区块(盛兴小区)生态停车站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后,我方愿按本工程的总造价让利(大写) 点 个百分点(小写) %作为报价承担上述工程的施工、
10、完工和保修期维修任务。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 30 天内全部完成整个工程项目。三、质量目标 合格 。四、我方按要求提交 壹万 元整的投标保证金。五、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提交壹万元整 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备注:让利率保留小数点二位。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大写:零 壹 贰 叁 肆 伍 陆 柒 捌 玖 拾二 一八年 月 日 附件一: 投 标 书磐安县玉山镇岭口股份经济合作社:一、经认真阅读玉山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岭口村五区块(盛兴小区)生态停车站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后,我方愿按本工程的总造价让利(大写) 点 个百分点(小写) %作为报价承担上述工程的施工、完工和保修
11、期维修任务。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 30 天内全部完成整个工程项目。三、质量目标 合格 。四、我方按要求提交 壹万 元整的投标保证金。五、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提交壹万元整 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备注:让利率保留小数点二位。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大写:零 壹 贰 叁 肆 伍 陆 柒 捌 玖 拾二 一八年 月 日 附件一: 投 标 书磐安县玉山镇岭口股份经济合作社:一、经认真阅读玉山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岭口村五区块(盛兴小区)生态停车站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后,我方愿按本工程的总造价让利(大写) 点 个百分点(小写) %作为报价承担上述工程的施工、完工和保修期维修任务
12、。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 30 天内全部完成整个工程项目。三、质量目标 合格 。四、我方按要求提交 壹万 元整的投标保证金。五、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提交壹万元整 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备注:让利率保留小数点二位。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大写:零 壹 贰 叁 肆 伍 陆 柒 捌 玖 拾二 一八年 月 日 附件一: 投 标 书磐安县玉山镇岭口股份经济合作社:一、经认真阅读玉山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岭口村五区块(盛兴小区)生态停车站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后,我方愿按本工程的总造价让利(大写) 点 个百分点(小写) %作为报价承担上述工程的施工、完工和保修期维修任务。二、一旦
13、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 30 天内全部完成整个工程项目。三、质量目标 合格 。四、我方按要求提交 壹万 元整的投标保证金。五、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提交壹万元整 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备注:让利率保留小数点二位。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大写:零 壹 贰 叁 肆 伍 陆 柒 捌 玖 拾二 一八年 月 日 附件二: 承诺书(招标人名称):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 (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负责 人 (项目负责人姓名)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企业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国家、浙江省、金华市或磐安县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在限制期内)或有不良行为记录(在公示期内)的。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承诺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