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0 抚州市城市展示馆管理中心多媒体 设备配件及维护服务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名称 : 多媒体 设备 配件及维护服务 采购 项目编号: FZDX2018-J10 采购单位: 抚州市城市展示馆管理中心 代理机构:抚州市东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 0 一八年四月 1 目 录 第一章 谈 判 邀请 2 一 . 采购编号 3 二 . 采购内容 5 三投标人必要资格条件 6 四谈判事项 8 第二章 谈判须知 9 一适应范围 10 二 . 谈判文件 11 三谈判保证金 12 四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3 五谈判及成交供货商的确定 14 六授予合同 15 第三章 合同的主要条款 16 第四章 合同格式 21
2、 第五章 附件 21 一 .谈判响应书 22 二 . 报价表 24 三 . 货物条款响应 /偏离表 25 四 . 商务条款响应 /偏离表 26 五 . 资格证明文件 26 六法人代表授权书 27 第 六 章 技 术 需 求 一 览 表 28 2 第一章 谈判邀请 经抚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抚州市东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 抚州市城市展示馆管理中心 委托,就其 多媒体设备配件及维护服务 采购 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编号 : FZDX2018-J10 二 、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 条件: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
3、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开标现场需提供原件)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开标现场需提供 2017 年度经合法审计的财务审计 报告原件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开标现场需提供由投标单位自行出具的承诺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 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开标 现场需提供投标人近三个月缴纳过税收或税收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原件) ( 5)参加政府
4、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开标现场需提供由投标单位自行出具的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原件) ( 6)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单位信用证明(操作步骤:登录“信用中国http:/ ( 7) 投标人须提供 光检器、反光折射镜、恒温驱动器矩阵总成、 冷色聚光镜 样品 做为参数及规格评审标准 佐证 ,一项不符合视为无效投标处理。 备注:以上证件开标时必须提供原件审查,未提供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特别说明: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
5、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投标人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进行投标。对于确属通过恶意低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采购预算 (元) 技术要求 1 多媒体设备配件及维护 服务 采购 1 批 350000 详见竞谈文件要求 3 价手段影响公平竞争获取中标资格的,其中标无效。 三、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有意向的供应商从即日起可从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抚州招投标网)网上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下载网址: http:/ 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在竞谈现场缴纳现金。 四、竞谈保证金应于开标前一日递交到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保证金账户网上操作(到账时间以抚州
6、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的银行到账单为准),且必须从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的本单位基本账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账户)转入,并取得竞谈保证金交款 凭证,作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一部分。 序号 户名 开户行 帐号 1 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抚州市农行抚河支行营业部 14-351201040011750 2 中国工商银行抚州营业部 1511200919200093812 3 交通银行抚州分行营业部 473899991010003009484 注:保证金进帐凭证上必须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抚州市展示馆 多媒体设备 采购),如未注明做无效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 陆仟元整)
7、五、所有供应商的竞谈响应文件必须密封,并于 2018 年 5 月 17 日上午 9:30(北京时间)前递交至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六、提交竞谈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竞谈时间: 2018 年 5 月 17 日上午 9:30(北京时间),竞谈地点:抚州城市规划艺术展示中心(抚州城市展览馆四楼)竹山路与宁轴东路交汇处。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届时请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人出席采购会。 七、已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二日前,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而放弃谈判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采购单位: 抚州市城市展示馆管理中心 地址: 竹山路与宁轴东路交 汇
8、处 联 系 人:丁主任 代理机构:抚州市东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抚州市伍塘路伍塘小区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13907947165 邮箱: 市采购办监督电话: 0794-8263960 4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 多媒体设备配件及维护服务 采购 采购编号: FZDX2018-J10 2 采购人名称: 抚州市城市展示馆管理中心 3 采购代理机构:抚州市东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抚州市伍塘路伍塘小区 4 投标有效期:开标后 90 天 5 验收:卖方应在具备合同验收条件后向买方提供包含验收方案,供应商 提供的配件和我馆原有 设备
9、产品质量一致,杜绝提供库存产品、中标方所交货物出厂日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经相关部门检测验收合格,取的验收报告,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有质量、技术等问题,卖方应负责按照采购人的要求采取退货等措施妥善处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 费用和损失。 6 质保期限: 本项目签订中标合同后,所有货物自验收合格之起 6 个月。 7 付款方式:中标签订后预付 合同总价的 30%, 货到安装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的 65%,余款 5%在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 6 个月 后七个工作日内付清。 8 唱标时,投标(应答)人的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应持有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进入唱标现场,否则不得进入唱标现场。
10、9 投标人须提供交纳投标保证金汇缴账户的账号、投标人开户名及开户行名称加盖投标(应答)人公章。 二、说明 1.适用范围 1.1 本谈判文件仅 适用于本谈判邀请中所述货物和服务的采购。 2.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采购人名称: 抚州市城市展示馆管理中心 2.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抚州市东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 2.3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自然人。 3.合格供应商 3.1 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2 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供应商才能参
11、加谈判。 4.谈判费用 4.1 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 服务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供应商代表 5.1 指全权代表供应商参加谈判活动并签署谈判响应文件的人,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详见附件)。 二、 谈判文件 6.谈判文件构成 6.1 要求提供的服务、谈判过程和合同条款在谈判文件中均有说明。谈判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 谈判邀请 第二章 谈判须知 第三章 合同 主要 条款 第四章 合同格式 第五章 附件 第六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 第七章 谈判文件的澄清 7.1 投标截
12、止时间三日前 经采购人同 意后代理机构可主动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修改将在江西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江西政府采购网及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更正公告及上传经采购人确认的澄清文件。 6 8.提示 8.1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谈判响应文件和资料 可能导致其谈判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9.谈判响应文件计量单位 9.1 谈判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 , 除谈判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0.谈判响应文件的构成 10.1 谈判响应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 (1) 谈判
13、响应书 (2) 报价表 (3) 服务要求 响应 /偏离 表 4) 商务条款响应 /偏离表 (5) 资格证明文件 (6) 谈判保证金 供应商应将谈判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并编写“谈判响应文件目录”。 11.证明 货物和 服务商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1.1 服务商应提供证明其合格和资格的证明文件 (见谈判文件附件 7)。 11.2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12.证明 货物和 服务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文件 12.1 服务商应提交其货物和服务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的一 部分。 12.2 货物和服务与谈判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证明,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13.1 谈判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内
14、容包含谈判文件规定的 货物和 服务;专用工具;和保险费等相关费用。 13.2 服务商要按报价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产品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 14.谈判保证金 7 14.1 在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 货物和 服务商的投标保证金。 14.2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 货物和 服务商的投标保证金。 14.3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 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成交 货物和 服务商未按规定签订合同; (3)成交 货物和 服务商未按规定缴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4)成交 货物和 服务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15、; (5)成交 货物和 服务商提供虚假材料和文件意图骗取中标。 14.4 成交货物和服务商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货物和服务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谈判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服务考评合格后无息退回。 14.5 未成交货物和服务商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 14.6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 (1)服务货物 和商在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撤回其谈判响应文件; (2)成交货物和服务商未按本须知第 28 条规定签订合同; (3)成交服务商未按规定缴付成交服务费; (4)成交货物和服务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5)成交货物和服务商提供虚假材料和文件意图
16、骗取成交。 15.谈判有效期 15.1 谈判有效期为自谈判之日起 90 天保持有效。谈判有效期不足的谈判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16.谈判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6.1 服务商应准备谈判响应文件一份正本和二份副本。每套谈判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 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6.2 谈判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打印,并由服务商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在谈判响应文件上签字。谈判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6.3 谈判响应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服务商代8 表签字或盖章 16.4 谈判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
17、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服务商负责。 16.5 电报、电传、传真形式的谈判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16.6 中、小、微企业参加投标 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 1)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 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 4)中、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 ( 5)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
18、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6)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项目谈判时,必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 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16.7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16.8 采购人购买的产品属于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强制采购目录范围的,供应商应当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 2007】 51 号)要求,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最新一期节能环保清单范围内选择产品参与协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6.
19、9 采购人购买的产品不属 于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强制采购目录范围的,对于服务商选择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最新一期节能环保清单范围内产品参与协商的,予以优先采购,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6.10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 ( 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 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0、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2)其他相关事项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 9 四、 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7.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7.1 供货商应将谈判响应文件一份正本和二份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17.2 为方便谈判,服务商应将报价表、谈判保证金单独密封,并在信封 上标明“报价表”字样。 17.3 供货商应将 17.1 条和 17.2 条的所有信封封装在一个外层信封中。 17.4 内外层信封均应: 封口处有谈判全
21、权代表的签字或单位公章。封皮上注明谈判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联系人,并注明“谈判时启封”字样。 17.5 如果服务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谈判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18.谈判截止时间 18.1 谈判响应文件必须在谈判邀请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的谈判地点。 19.迟交的谈判响应文件 19.1 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20.谈判响应文件的撤回 20.1 从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至谈判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服务商不得撤回其谈判响应文件,否则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 谈判及成交供货商的确定 21.谈判组织 21.1 采购代理机构在“谈判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谈判活动,参加谈判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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