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蠡湖大道与金城西路交叉口东北侧雨水出水口管道塌陷抢修项目应急救援预案无锡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17 年 6 月2蠡湖大道与金城西路交叉口东北侧雨水出水口抢修项目应 急 救 援 预 案为了加强突发事故处置的综合能力,提高应急救援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置各类重特大事故,把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结合本工程实际,特制定本预案。一、概况蠡湖大道是我城区重要的交通要道,承南北走向。蠡湖大道东北匝道小桥边出水口,经排查发现该出水口石子、石块堵塞,出水口到雨水井(编号:10875)5
2、m 处雨水管道(管径 800mm)损坏、塌陷,影响管道正常排水,需重新开挖排管。蠡湖大道西侧检查井管道走向由南向北排水至蠡湖大道东北匝道小桥边(金城西路小桥东北角)出水口,但由于自然塌陷,导致流水不畅(并未完全堵塞) ,不能满足排水要求,需重新开挖排管。由于在小桥边绿化带内进行开挖,开挖后将恢复绿化。 二、应急预案的任务和目标 更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给企业员工的工作和施工场区周围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反应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防止因应急反应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3援;有效的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帮助实现应急反应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三 、 适 用 范 围适用于本工程施工发生火灾、坍塌、高空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中暑、爆炸等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的应急处理。四 、 编 制 依 据1、 安 全 生 产 法 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消 防 法 3、 建 设 工 程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条 例 4、 爆 炸 危 险 场 所 安 全 规 定 5、 建 筑 基 坑 支 护 技 术 规 程 ) ( JGJ120-2012)6、 职 业 健 康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规 范 ( GB/T28001-2001)五 、 应 急 求 援 预
4、 案成 立 应 急 求 援 组 织 机 构( 一 ) 指 挥 部 组 成 及 职 责项 目 部 应 设 置 应 急 指 挥 部 , 办 公 室 设 在 项 目 部 办 公 室 ,总 指 挥 由 项 目 经 理 担 任 , 副 总 指 挥 由 主 管 安 全 的 副 经 理 或 技 术负 责 人 担 任 。 指 挥 部 成 员 由 项 目 部 相 关 管 理 人 员 组 成 , 职 责 如下 :1、 指 挥 长 : 接 到 警 报 后 , 应 迅 速 了 解 情 况 , 作 出 指 示 决4策 , 下 达 应 急 抢 险 命 令 。2、 副 指 挥 长 : 根 据 指 挥 长 下 达 的 抢 险
5、 命 令 , 组 织 各 专 业抢 险 队 开 展 抢 险 工 作 , 并 做 好 事 故 通 报 和 事 故 处 理 工 作 , 负 责各 抢 险 专 业 队 之 间 的 组 织 协 调 工 作 。3、 相 关 管 理 人 员(1) 安 全 员 : 办 公 室 设 置 值 班 电 话 , 负 责 事 故 的 接 报 , 配合 主 管 领 导 做 好 事 故 的 评 价 及 传 递 , 上 报 等 信 息 处 理 工 作 ; 做好 事 故 现 场 记 录 , 拍 照 , 收 集 证 据 工 作 , 根 据 领 导 指 示 , 决 策 ,做 好 上 情 下 达 , 协 调 有 关 工 作 事 宜
6、 ; 代 表 指 挥 部 对 外 发 布 有 关抢 险 进 展 情 况 , 支 援 , 求 救 信 息 。(2) 施 工 员 :组 织 安 全 , 技 术 人 员 尽 快 掌 握 事 故 发 生 程 度 ,了 解 各 类 技 术 参 数 , 预 测 事 故 发 展 , 负 责 事 故 抢 险 方 案 的 制 定 ,协 助 主 管 领 导 处 理 事 故 和 落 实 抢 险 方 案 。(3) 材 料 员 : 就 近 调 集 并 配 发 抢 险 所 需 的 材 料 , 机 械 设 备保 证 抢 险 物 资 伯 运 输 ; 迅 速 开 展 救 助 疏 散 工 作 。(4) 其 他 管 理 人 员 :
7、 根 据 现 场 抢 险 机 构 的 指 令 , 及 时 组 织调 配 抢 险 物 资 , 设 备 和 技 术 人 员 , 投 入 现 场 抢 救 工 作 。( 二 ) 救 援 专 业 队 组 成 和 分 工项 目 部 设 置 救 援 专 业 队 , 明 确 相 关 职 责 和 分 工 , 人 员 由 管理 人 员 和 各 班 组 工 人 组 成 , 由 指 挥 部 统 一 指 挥 调 动 。1、 现 场 处 理 组 : 负 责 深 入 现 场 掌 握 情 况 , 报 告 事 故 处 理和 进 展 情 况 ; 传 达 领 导 指 示 , 协 调 有 关 单 位 的 救 援 工 作 ; 配 合5
8、警 戒 维 护 组 对 现 场 无 关 人 员 进 行 疏 散 和 撤 离 。2、 专 业 抢 险 组 : 负 责 对 事 故 进 行 现 场 救 治 , 如 采 用 挖 掘机 , 吊 机 进 行 工 程 拆 除 , 关 闭 有 毒 气 源 或 泄 露 源 等 ; 抢 救 被 围困 人 员 , 及 时 撤 离 伤 员 。3、 警 戒 维 护 组 : 负 责 设 置 警 戒 区 域 , 维 护 现 场 秩 序 , 疏通 道 路 , 组 织 危 险 区 无 关 人 员 疏 散 和 撤 离 , 劝 说 围 观 群 众 远 离事 故 现 场 。4、 医 疗 救 护 组 : 负 责 伤 员 的 救 护
9、, 开 设 现 场 急 救 所 , 保证 救 治 药 品 和 救 护 器 材 料 的 供 应 。5、 交 通 运 输 组 : 负 责 现 场 抢 险 设 备 , 人 员 , 药 品 等 急 需物 资 的 运 送 , 疏 散 现 场 人 员 。6、 后 勤 保 障 组 : 负 责 保 障 抢 险 救 援 物 资 的 供 应 , 协 助 医疗 求 护 组 处 理 伤 员 的 救 护 工 作 , 安 排 指 挥 人 员 和 抢 救 人 员 的 食宿 和 伤 员 的 转 移 。7、 善 后 处 理 组 : 负 责 对 死 难 、 伤 员 家 属 的 安 抚 , 慰 问 工作 , 做 好 群 众 的 思
10、 想 稳 定 工 作 , 妥 善 处 理 做 好 善 后 事 宜 , 消 除各 种 不 安 全 , 不 稳 定 历 素 , 控 制 事 态 的 进 一 步 发 展 , 最 大 限 度地 减 少 事 故 造 成 的 损 失 。8、 机 动 预 备 组 : 弥 补 救 援 力 量 的 不 足 , 由 总 指 挥 临 时 决定 调 动 和 投 入 。9、 现 场 救 援 方 案( 一 ) 支 架 支 模 坍 塌 安 全 事 故6事 故 发 生 后 , 施 工 现 场 的 监 控 人 员 立 即 拨 打 120 急 救 电话 和 公 司 应 急 控 制 中 心 , 组 织 现 场 伤 员 营 救 组
11、将 受 伤 的 作 业 人员 抬 至 安 全 区 域 , 并 利 用 现 场 救 援 器 材 ( 担 架 、 急 救 箱 、 止 血带 ) 进 行 紧 急 救 护 , 直 到 救 护 车 到 来 送 至 医 院 抢 救 ( 如 交 通 方便 可 直 接 送 往 就 近 医 院 救 治 ) 。 对 于 被 压 在 支 架 、 模 板 底 下 的作 业 人 员 , 紧 急 调 用 挖 机 、 吊 车 、 运 输 车 、 铲 车 、 气 割 设 备 等器 材 , 将 倒 塌 的 支 架 模 板 吊 运 清 除 , 救 出 伤 者 , 现 场 紧 急 救 护后 火 速 送 往 医 院 抢 救 。 但
12、必 须 注 意 在 清 运 倒 塌 物 时 要 避 免 对 底下 伤 者 的 加 重 伤 害 。 现 场 保 卫 疏 导 组 负 责 对 场 区 内 外 进 行 有 效的 隔 离 工 作 和 维 护 现 场 应 急 救 援 通 道 畅 通 的 工 作 , 疏 散 场 区 内外 人 员 撤 出 危 险 地 带 。( 二 ) 高 空 作 业 坠 落 安 全 事 故高 空 坠 落 事 故 发 生 后 , 施 工 现 场 的 监 控 人 员 立 即 拨 打120 急 救 电 话 和 公 司 应 急 控 制 中 心 。 首 先 应 观 察 伤 员 的 神 志 是否 清 醒 , 随 后 看 伤 员 坠 落
13、 时 身 体 着 地 部 位 。 倘 系 头 颅 着 地 , 则以 后 脑 勺 着 地 最 为 严 重 , 若 伴 有 耳 朵 、 鼻 孔 出 血 , 更 说 明 情 况严 重 ; 若 是 头 的 其 他 部 位 着 地 , 可 造 成 脑 震 荡 、 颅 骨 骨 折 、 颅内 出 血 、 脑 干 损 伤 。 背 部 着 地 可 造 成 脊 椎 骨 折 、 肾 损 伤 、 脊 髓损 伤 , 严 重 者 可 造 成 截 瘫 。 胸 腹 部 着 地 可 造 成 肋 骨 骨 折 或 内 脏损 伤 , 如 肝 脾 破 裂 , 且 可 引 起 内 出 血 ; 肺 损 伤 会 造 成 气 胸 。 臀部 着
14、 地 可 造 成 骨 盆 骨 折 、 会 阴 撕 裂 、 尿 道 损 伤 , 也 可 能 造 成 脊椎 骨 折 。 四 肢 着 地 则 会 造 成 着 地 部 位 的 骨 折 或 复 合 性 损 伤 。 在7弄 清 了 伤 员 的 受 伤 部 位 后 , 再 采 取 现 场 急 救 处 理 。 如 颅 脑 损 伤 ,当 看 到 摔 伤 者 的 耳 朵 、 鼻 孔 有 出 血 时 , 千 万 不 要 用 手 帕 、 棉 花或 纸 团 去 堵 塞 , 因 为 流 出 来 的 液 体 中 , 除 了 血 液 以 外 , 还 可 能有 脑 脊 液 , 如 果 强 行 堵 塞 , 会 失 去 自 然 引
15、 流 减 压 作 用 , 可 能 形成 颅 内 高 压 , 加 重 脑 水 肿 , 且 可 增 加 颅 内 感 染 的 机 会 , 造 成 严重 后 果 。 而 现 场 抢 救 最 多 见 的 错 误 做 法 是 盲 目 地 搬 运 、 背 送 、扛 抬 摔 伤 者 的 腰 背 部 , 这 会 造 成 脊 椎 骨 , 椎 体 错 位 , 引 起 或 加重 脊 神 经 损 伤 , 甚 至 脊 髓 横 断 , 造 成 终 身 截 瘫 残 疾 。 对 胸 腹 部或 骨 盆 着 地 者 , 最 好 将 伤 员 平 搬 , 平 抬 、 平 卧 在 硬 板 上 , 立 即送 医 院 急 救 。 对 四 肢
16、 着 地 者 应 检 查 有 无 骨 折 , 若 摔 伤 者 四 肢 某部 位 疼 痛 、 肿 胀 、 畸 形 或 不 能 维 持 正 常 的 生 理 位 置 , 则 为 最 明显 的 骨 折 标 志 。 对 可 疑 骨 折 , 应 将 伤 者 肢 体 用 木 板 、 棍 子 或 金属 板 固 定 起 来 , 也 可 将 两 腿 包 扎 固 定 在 一 起 , 或 将 上 肢 固 定 在躯 干 上 , 以 防 止 肢 体 摇 晃 造 成 复 合 损 伤 。 肢 体 固 定 的 关 键 是 关节 部 位 , 关 节 若 能 固 定 不 活 动 就 避 免 了 血 管 、 神 经 的 继 发 性
17、损伤 。 同 时 , 应 注 意 止 血 带 的 正 确 使 用 , 防 止 影 响 血 液 循 环 , 导致 坏 死 性 截 肢 的 严 重 后 果 。 为 了 将 摔 伤 者 安 全 地 送 往 医 院 , 除注 意 不 要 造 成 搬 运 继 发 损 伤 外 , 还 要 注 意 防 范 途 中 呼 吸 道 堵 塞 、出 血 等 意 外 情 况 发 生 。 应 以 救 护 车 运 送 为 最 好 。( 三 ) 施 工 用 电 安 全 事 故1、 发 生 施 工 触 电 事 故触 电 对 人 的 伤 害 主 要 是 电 灼 伤 和 电 击 伤 。 电 灼 伤 : 主 要 是 局8部 的 热
18、、 光 效 应 , 轻 者 只 见 皮 肤 灼 伤 , 严 重 的 面 积 大 并 可 深 达肌 肉 、 骨 骼 。 电 流 入 口 处 较 出 口 处 严 重 , 组 织 出 现 黑 色 碳 化 。电 击 伤 : 电 流 对 人 致 命 的 威 胁 是 造 成 心 脏 的 心 室 纤 维 性 颤 动 ,很 快 导 致 心 跳 停 止 。 电 流 对 神 经 中 枢 的 危 害 , 导 致 呼 吸 停 止 。应 急 措 施 : 事 故 发 生 后 , 施 工 现 场 的 监 控 人 员 需 争 分 夺 秒 ,反 应 敏 捷 , 迅 速 进 行 抢 救 。 立 即 拨 打 120 急 救 电 话
19、 和 公 司 应急 控 制 中 心 。(1)立 即 切 断 电 源 。 可 以 采 用 关 闭 电 源 开 关 , 用 干 燥 木 棍 挑开 电 线 或 拉 下 电 闸 。 救 护 人 员 注 意 穿 上 胶 底 鞋 或 站 在 干 燥 木 板上 , 想 方 设 法 使 伤 员 脱 离 电 源 。 高 压 线 需 移 开 10 米 方 能 接近 伤 员 。 (2)脱 离 电 源 后 立 即 检 查 伤 员 , 发 现 心 跳 呼 吸 停 止 立 即 进 行心 肺 复 苏 。 应 坚 持 不 懈 地 做 下 去 , 直 到 医 生 到 达 。 (3)对 已 恢 复 心 跳 的 伤 员 , 千 万
20、 不 要 随 意 搬 动 , 以 防 心 室 颤动 再 次 发 生 而 导 致 心 脏 停 跳 。 应 该 等 医 生 到 达 或 等 伤 员 完 全 清醒 后 再 搬 动 。2、 电 气 火 灾 事 故事 故 发 生 后 施 工 现 场 的 监 控 人 员 立 即 拨 打 119、 120 急 救电 话 和 公 司 应 急 控 制 中 心 。 立 即 切 断 电 源 。 组 织 消 防 灭 火 组 利用 防 火 器 材 ( 灭 火 器 、 水 、 黄 砂 ) 进 行 灭 火 , 现 场 伤 员 营 救 组将 受 伤 的 作 业 人 员 抬 至 安 全 区 域 , 并 利 用 现 场 救 援
21、器 材 ( 担 架 、急 救 箱 、 止 血 带 ) 进 行 紧 急 救 护 , 直 到 救 护 车 到 来 送 至 医 院 抢9救 ( 如 交 通 方 便 可 直 接 送 往 就 近 医 院 救 治 ) 。 现 场 保 卫 疏 导组 负 责 对 场 区 内 外 进 行 有 效 的 隔 离 工 作 和 维 护 现 场 应 急 救 援 通道 畅 通 的 工 作 , 疏 散 场 区 内 外 人 员 撤 出 危 险 地 带 。( 四 ) 土 方 开 挖 安 全 事 故1、 当 施 工 现 场 的 监 控 人 员 发 现 土 方 或 建 筑 物 有 裂 纹 或 发 出异 常 声 音 时 , 应 立 即
22、 报 告 给 应 急 救 援 总 指 挥 , 并 立 即 下 令 停 止作 业 , 并 组 织 施 工 人 员 快 速 撤 离 到 安 全 地 点 。2、 当 土 方 或 建 筑 物 发 生 坍 塌 后 , 造 成 人 员 被 埋 、 被 压 的 情况 下 , 立 即 拨 打 119、 120 急 救 电 话 和 公 司 应 急 控 制 中 心 。 应急 救 援 小 组 全 员 上 岗 , 除 应 立 即 逐 级 报 告 给 主 管 部 门 之 外 , 应保 护 好 现 场 , 在 确 认 不 会 再 次 发 生 同 类 事 故 的 前 提 下 , 立 即 组织 人 员 进 行 抢 救 受 伤
23、 人 员 。3、 当 少 部 分 土 方 坍 塌 时 , 现 场 抢 救 组 专 业 救 护 人 员 要 用 铁锹 进 行 撮 土 挖 掘 , 并 注 意 不 要 伤 及 被 埋 人 员 ; 当 建 筑 物 整 体 倒塌 时 , 造 成 特 大 事 故 时 , 由 应 急 救 援 领 导 小 组 统 一 领 导 和 指 挥 ,各 有 关 部 门 协 调 作 战 , 保 证 抢 险 工 作 有 条 不 紊 的 进 行 。 要 采 用吊 车 、 挖 掘 机 进 行 抢 救 , 现 场 要 有 指 挥 并 监 护 , 防 止 机 械 伤 及被 埋 或 被 压 人 员 。4、 被 抢 救 出 来 的
24、伤 员 , 要 由 现 场 紧 急 救 护 或 急 救 组 急 救 中心 救 护 人 员 进 行 抢 救 , 用 担 架 把 伤 员 抬 到 救 护 车 上 , 对 伤 势 严重 的 人 员 要 立 即 进 行 吸 氧 和 输 液 , 到 医 院 后 组 织 医 务 人 员 全 力救 治 伤 员 。105、 当 核 实 所 有 人 员 获 救 后 , 将 受 伤 人 员 的 位 置 进 行 拍 照 或录 像 , 禁 止 无 关 人 员 进 入 事 故 现 场 , 等 待 事 故 调 查 组 进 行 调 查处 理 。6、 对 在 土 方 坍 塌 和 建 筑 物 坍 塌 死 亡 的 人 员 , 由
25、 公 司 善 后 处理 组 负 责 对 死 亡 人 员 的 家 属 进 行 安 抚 , 伤 残 人 员 安 置 和 财 产 理赔 等 善 后 处 理 工 作 。( 五 ) 起 重 吊 装 安 全 事 故起 重 吊 装 安 全 事 故 发 生 后 , 施 工 现 场 的 监 控 人 员 立 即 拨 打119、 120 急 救 电 话 和 公 司 应 急 控 制 中 心 。 现 场 伤 员 营 救 组 将 受伤 的 作 业 人 员 抬 至 安 全 区 域 , 并 利 用 现 场 救 援 器 材 ( 担 架 、 急救 箱 、 止 血 带 ) 进 行 紧 急 救 护 , 直 到 救 护 车 到 来 送
26、 至 医 院 抢 救( 如 交 通 方 便 可 直 接 送 往 就 近 医 院 救 治 ) 。 对 于 被 压 在 构 件底 下 的 作 业 人 员 , 紧 急 调 用 挖 机 、 吊 车 、 运 输 车 、 铲 车 等 设 备 ,将 倒 塌 的 构 件 吊 运 清 除 , 救 出 伤 者 , 现 场 紧 急 救 护 后 火 速 送 往医 院 抢 救 。 现 场 保 卫 疏 导 组 负 责 对 场 区 内 外 进 行 有 效 的 隔 离 工作 和 维 护 现 场 应 急 救 援 通 道 畅 通 的 工 作 。( 六 ) 施 工 机 具 操 作 安 全 事 故施 工 机 具 操 作 安 全 事 故 主 要 是 指 交 通 运 输 类 、 起 重 吊 装 类 、挖 掘 类 、 搅 拌 摊 铺 类 、 木 工 和 钢 筋 加 工 类 等 机 械 对 附 近 的 居 民 、行 人 及 现 场 施 工 、 操 作 人 员 造 成 的 打 击 、 挤 压 、 切 割 等 伤 害 。安 全 事 故 发 生 后 , 施 工 现 场 的 监 控 人 员 立 即 拨 打 120急 救 电 话 和 公 司 应 急 控 制 中 心 。 现 场 伤 员 营 救 组 将 受 伤 的 作 业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