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嘉祥县纸坊镇五里七美丽路域及排水工程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018-ZC-075招 标 人:嘉祥县纸坊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18年 4月1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第三章 评分标准 24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9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53第六章 图纸 54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56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702第一章 招标公告嘉祥县纸坊镇五里七美丽路域及排水工程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一、采购人名称:嘉祥县纸坊镇人民政府地址:嘉祥县纸坊镇人民政府驻地联系方式:(0537)Tel:6601201;Fax:6601201 ;Email:二、采购代
2、理机构名称:山东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邹城市太平东路 2777 号联系方法:(0537) Tel:5272266;Fax:5272266;Email:三、采购项目概况:(一)名称:嘉祥县纸坊镇五里七美丽路域及排水工程采购项目(二)项目编号:2018-ZC-075(三)采购内容:品目代码 品目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备注B01 建筑物施工 项 1(四)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无四、项目预算:421.351255 万元,其中,预算资金 421.351255万元,借贷资金 0万元,其他资金 0万元。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
3、库2011181 号)文件规定等政策性文件。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采购法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其他法律、法规要求1、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1.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1.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1.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4、其他条件()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组成结构、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项目经理必须为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5、违反建筑市场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受到限制投报处理的,在限制投报期限内不得参加工程投报。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投标人须已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注册验证报送企业基本信息。七、获取招标文件(一)时间:201
5、8 年 5月 4日 8时 30分至 2018年 5月 28日 9时 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二)方式:网上下载(http:/ 元/份八、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一)时间:2018 年 5月 28日 9时 00分至 2018年 5月 28日 9时 30分(北京时间)(二)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嘉祥分中心第二开标室(嘉祥县昌盛街 73号)(三)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否则按废标处理九、开标时间及地点(一)时间:2018 年 5月 28日 9时 30分(二)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嘉祥分中心第二开标室(嘉祥县昌盛街路北 73号)十、采购项目联系人(一)姓名:冯昌链(二)电话
6、:15166725997十一、公告期限:自 2018年 5月 3日至 2018年 5月 23日十二、其他说明事项招标代理公司报名联系人及电话:苏威 15668106773 13793759568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1.2 招标人名 称: 嘉祥县纸坊镇人民政府联系人: 冯昌链联系电话:151667259971.1.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山东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邹城市太平东路 2777号联系人:苏威电话:156681067731.1.4 项目名称 嘉祥县纸坊镇五里七美丽路域及排水工程采购项目1.1.5 建设地点 嘉祥县纸坊镇五里七村内1.2.
7、1 资金来源 自筹1.2.2 出资比例 100%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1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 标段划分、划分一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内工程量清单、图纸等材料。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90 日历天有关工期的详细要求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3.3 质量要求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5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组成结构、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项目经理必须为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须在本
8、单位注册)并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5、违反建筑市场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受到限制投报处理的,在限制投报期限内不得参加工程投报。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投标人须已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注册验证报送企业基本信息。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5天前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5天前1.11 分 包 不
9、允许1.12 偏 离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允许偏离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允许细微偏离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控制价、图纸、补充说明;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5天前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5 月 28 日 9 时 30 整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6的时间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24 小时内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澄清函、答疑函及修改3.3.1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4.1 投标保证金保证金
10、 8 万元人民币整(80000 元)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必须从其基本账户将应交纳的投标保证金转入投标保证金统一收退专用账户,以其他方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2018 年 5 月 28 日9:30 分前,必须在截止时间前到账。户 名: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嘉祥分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祥支行账 号: 3700 1686 4080 5015 6463递交方式:以实际到账为准。投标保证金应注明投标工程项目名称。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15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2015 年 1 月 1 日起
11、至今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2015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3.7.3 签字和盖章要求 单位章应为单位公章,可用签字章代替手写签字3.7.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一正四副,可同时一起密封 正、副本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3.7.5 电子版投标文件1、本项目使用计算机辅助评标。2、为保证电子投标文件的法律效力和数据的准确性,使电子投标文件能够顺利导入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投标人须按照政府采购电子化招标文7件要求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到政府采购电子运行管理系统;开标时需对电
12、子投标文件进行现场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其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未上传系统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投标人所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的投标文件应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3.7.6 装订要求按照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每册采用 胶装 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4.1.2 封套上写明招标人的地址:嘉祥县纸坊镇人民政府驻地 招标人名称:嘉祥县纸坊镇人民政府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嘉祥县纸坊镇五里七美丽路域及排水工程采购项目项目投标文件在 2018年 5月 28日 9时 30分前不得开启4.2.2
13、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嘉祥分中心开标二室(嘉祥县昌盛街 73 号)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5.1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嘉祥分中心开标二室(嘉祥县昌盛街 73 号)5.2 开标程序(4)密封情况检查:由公证处检查 (5)开标顺序:按签到逆顺序唱标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在政府组建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5 人或 5 人以上单数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 名。87.3.1 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 5%本项目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履约保证
14、金必须由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从中标人基本账户,采用银行电汇或同行支票倒划方式直接缴纳至甲方的账户。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 词语定义10.1.1 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施工过的市政工程,项目合同价款 400万(含)及以上的类似业绩。10.1.2 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是指:近年投标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10.2 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 4213512.55 元,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对招标工程期望的最高
15、限价。投标人报价时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作废标处理。(2)投标人对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日 10天前向招标人提出。经核实确有错误的,在投标截止日前 5天通知所有投标人。(3)投标人认为招标控制价低于本企业成本的,可放弃投标,并向招投标监管机构或者招标单位书面提交放弃投标说明。10.3 “暗标”评审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不采用10.4 投标文件电子版9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是10.5 计算机辅助评标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 是10.6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按照本须知第 5.1 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
16、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委托的代理公司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注:投标企业应单独提供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退还保证金使用。)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的人员应能够对本单位的投标报价等当场做出解释,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做出不利于该投标人的评审。10.7 中标公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嘉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日。10.8 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
17、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9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8 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10 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11 监 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0.12 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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