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长江水利委员会陆水试验枢纽管理局水政监察船(艇)采购招标文件招标编号:YZJ-2018-022 招 标 人:长江水利委员会陆水试验枢纽管理局招标代理人:扬子江工程咨询有司(湖北) 二零一八年四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 .4投标须知前附表 .61.1 总则 .71.2 招标文件 .81.3 投标文件的编制 .91.4 投标文件的递交 .111.5 开标 .121.6 评标 .131.7 授予合同 .181.8 腐败与欺诈行为 .191.9 其他 .19第二章 合同格式 .202.1 合同协议书 .202.2 履约保函 .22第三章 合同条款 .201 工程内容、建造数量及依据 .202 概
2、述与船级 .203 材料和设备 .204 合同价格及付款方法 .215 合同价格的调整 .226 监造 .237 工程变更及修改 .248 试航、(工程作业)与验收 .249 交船 .2510 不可抗力事件 .2611 质量保证 .2612 保险条款 .2713 合同纠纷的解决 .2814 合同签署与生效 .28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294.1 投标声明及投标报价书 .294.2 投标报价开标一览表 .304.3 投标保证金 .314.4 授权委托书 .324.5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334.6 投标人资格文件格式 .34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425.1 说明 .42第六章 投标辅助资料 .
3、436.1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政监察船(艇)采购报价表 .436.2 报价汇总表 .446.3 投标报价明细表 .456.4 船舶制造工艺流程及运输方案设计(包括质量保证体系) .466.5 船舶制造安排计划 .476.6 资金使用计划表 .486.7 技术服务计划 .496.8 提供的技术文件清单 .506.9 船舶交货及工作进度 .51第七章 技术说明 .527.1 船体 .527.2 总体布置 .527.3 轮机系统 .537.4 船舶系统 .547.5 航行、驾驶及辅助设施设备 .557.6 电气 .557.7 舾装 .567.8 救生与消防 .577.9 配套工作艇 .577.1
4、0 初步设计总布置图 .583长江水利委员会陆水试验枢纽管理局水政监察船(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YZJ-2018-022长江水利委员会陆水试验枢纽管理局水政监察船(艇)采购项目已经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批准,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具备了招标条件。受长江水利委员会陆水试验枢纽管理局(招标人)委托,扬子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招标代理人)对长江水利委员会陆水试验枢纽管理局水政监察船(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进行密封投标。 1、本次招标内容为采购1艘水政监察船(艇),其工作内容主要包括船舶建造、检验、试航、保修和相关技术服务等。采购预算与最高限价:200万元二
5、、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船舶建造经营范围; 3、财务状况良好,能满足本项目实施需要。三、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四、投标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须需携带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见下表)、持本单位介绍信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和业绩资料(查验原件,留复印件)于 2018年4月2日2018年4月10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1:00,14:30 16:30(北京时间,下同)到武汉市解放大道1863号长江委长江水文楼512会议室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1000元,售后不退。五、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8年4
6、月26日北京时间上午 9:30,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武汉市解放大道1863号长江水文楼507室。递交投标文件时应附交一份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壹万元。未按规定附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六、本次招标开标时间为2018年4月26日9:30,开标地点为武汉市解放大道1863号长江水文楼507室。届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出席开标仪式。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4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上述日期与时间如有变动,招标代理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招标人:长江水利委员会陆水试验枢纽管理局 地址:湖北省
7、赤壁市沿河大道338号联系人:杨鹍 邮政编码:437300 电话:0715-5259873 传真:0715-5259891 招标代理人:扬子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地 址:武汉市解放大道1863号长江委长江水文楼512室联 系 人:唐璐邮 政编 码:430010电 话:027-82820325传 真:027-82820329长江水利委员会陆水试验枢纽管理局水政监察船(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报名单位 (加盖公章)纳税人识别号 单位地址及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经办人姓名 申请购买 时间 2018 年 月 日 时 分联系电话(手机)联系电话(座机)经办人身份证号 QQ 邮箱5第一章 投标须知投
8、标须知前附表序号 条款号 编 列 内 容1 1.1.2根据长委水政监察基础设施建设(二期)初步设计报告及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批复,水政监察艇主要用于库区的监督检查、执法巡查和水事违法案件查处等。2 1.1.3 本次招标内容为采购 1艘水政监察船(艇),其工作内容主要包括船舶建造、检验、试航、保修和相关技术服务等。3 1.1.5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4 1.1.7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船舶建造经营范围; 3、财务状况良好,能满足本项目实施需要。5 1.2.2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2018年4月10日17:00时6 1.2.2 招标人
9、答疑及补充通知截止时间:2018年4月11日17:00时7 1.3.5 投标有效期:60天。8 1.3.6 投标保证金:本标投标保证金以网银转账、电汇中的任意一种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额为人民币叁万元。9 1.3.8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 1份,副本2份,电子文件(U盘)2份。10 1.4.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武汉市解放大道1863号长江委长江水文楼507会议室投标截止日期:2018年4月26日北京时间上午9:3011 1.5.1 开标日期和时间:2018年4月26日北京时间上午9:30开标地点:武汉市解放大道1863号长江委长江水文楼507会议室12 1.7.4 履约保证金额度为合同总价的10
10、%61.1 总则 1.1.1 招标人(1)招标人:长江水利委员会陆水试验枢纽管理局(2)招标代理人:扬子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3)投标人:所有符合投标资格条件并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 1.1.2 概述根据长委水政监察基础设施建设(二期)初步设计报告及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批复,水政监察船(艇)主要用于库区的监督检查、执法巡查和水事违法案件查处等。 1.1.3 招标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1.4 交货地点船舶交货地点为:陆水水库坝区管理码头。 1.1.5 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1.6 投标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1.1.7 投标人资格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
11、1.8 分包和外购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外购件应由具有相应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制造厂生产且有产品合格证。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1.1.9 合格的船舶和服务投标人需提交证明其投标船舶制造和技术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合格性和一致性的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71.1.10 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为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在投标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负担这些费用。1.2 招标文件 1.2.1 招标文件的组成(1)本合同的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商务条款、技术条款及所有按本投标须知第 1.2.2、1.2.3和1.3.9款发出的补充通知组成。(2)投标人应认真查阅招标文件
12、中所有的须知、格式、条款、条件、规范、数量和图纸。如果投标人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或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没有实质上作出全面响应,其投标文件将被作废,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1.2.2 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应按招标人指定的地址以书面文件方式(并有授权人签字、盖章和日期)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将对在 2018年4月10日17:00前收到的要求澄清的问题,且认为有必要进行答复的,以书面文件形式向所有投标人进行一致的解答。招标人的答复将在 2018年4月11日17:00前以补充通知形式同时送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应立即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补充通知。 1.2.3
13、 招标文件的补充与修改(1)在投标截止日前15天,不管是招标人主动提出的还是答复投标人的澄清要求,招标人可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或传真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每一次收到补充通知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补充通知。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补充与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可以按照本投标须知第1.4.2款规定,酌情推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2.4 资料在招标过程中,招标人提供的资料、数据以及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解释和说明,均作为指导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需要。招标人对投标
14、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承担责任。 81.3 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编制投标文件,逐项逐条响应招标文件,顺序和编号应与招标文件一致。可以增加说明或描述性文字。如有修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修改处签名或盖章。未在投标文件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 1.3.1 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和符号投标文件和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有关投标的来往函件及文件一律使用中文书写。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统一使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和符号。 1.3.2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各项:(1)投标声明及投标报价书(
15、2)投标报价开标一览表(3)投标保证金(4)授权委托书(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6)投标人资格文件(7)投标辅助资料(8)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另附:投标文件电子版2份(U盘) 1.3.3 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以所投的水政监察船(艇)建造、合同条款、图纸工程量(包括监测船(艇)自购配套设备)及招标图纸为报价依据。投标人的投标价,应为履行其合同义务和完成本合同项下全部工作内容的费用价格。(2)报价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所有的单价和合价(或总价),投标人填写合价(总价)应与分项金额一致。(3)单价和合价应包含完成合同所规定的材料供应、成套制造、试验、厂内整体组装、涂装、出厂验收、保险、按期运抵招标
16、人指定地点交货、在交货地点调试与试验和验收技术服务以及质量保证等实施合同全部责任的一切费用,其中也包括中标人的利润和应承担的风险费用(包括物价和汇率变化)等。9(4)向中标人征收的各种税款和费用,应包括在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单价、合价(或总价)中。(5)除招标人有特别规定外,船舶制造所需材料及外购件订货、运输、保管、配套船舶、及相应试验和检验等全部由卖方负责,其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内。(6)招标人不接受选择性投标总报价。(7)招标人就本项目实施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200万元。高于此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3.4 投标与支付的货币投标文件的单价和合价(或总价)全部用人民币报价,也采用
17、人民币支付。 1.3.5 投标有效期(1)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 56天。必要时,招标人有权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但延长时间不超过 30天,招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应及时书面通知投标人,投标人不得拒绝。(2)在投标有效期内(含延长期),投标人不得要求修改投标文件,中标后不得拖延或拒签合同。(3)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以提出进一步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应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这种要求而不被不允许退还投标保证金。对于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要求也不容许改变其投标文件。 1.3.6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以网银转账、电汇中的任意一种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到达下述账户,并将投标保证金收据或汇款回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附在“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4.4 投标保证金中。开户银行:建行武汉市水利支行帐 号:4200 1116 2560 5300 1085开户名称:扬子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到账查询电话:027-82926265(陈会计)1.3.7 投标偏差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