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永和镇朱巷片村级道路修缮工程 招标文件 招 标 编 号: 2018( ) 号 招标人:上虞区永和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平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 五 月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3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5 二、投标须知 . 12 第三章 评标办法(区间评定法) . 21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21 专用合同条款 . 23 1. 一般约定 . 23 2. 发包人 . 26 3. 承包人 . 27 4. 监理人 . 28 5. 工程质量 . 30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 30 7. 工期和进度 . 30 8. 材料与设备 . 32
2、 9. 试验与检验 . 32 10. 变更 . 32 11. 价格调整 . 34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 付 . 34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 36 14. 竣工结算 . 36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 37 16. 违约 . 38 17. 不可抗力 . 39 18. 保险 . 40 20. 争议解决 . 40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 41 第六章 图纸(另附) . 46 第七章 技术 标准和要求 . 46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 50 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永和镇朱巷片村级道路修缮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 编号: 2018( )号 永和镇朱巷片村级道路修缮工程 经 虞建【 2017
3、】 31 号文 同意建设 ,建设地址位于 上虞区永和镇 ,计划于 2018 年建成。项目业主为 上虞区永和镇人民政府 ,资金来源为 财政拨款 , 出资比例 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上虞区永和镇人民政府 (委托代理 机 构为 浙江天平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 本次招标 内容: 永和镇朱巷片村级道路修缮工程 , 工程内容包括 原墙体拆除、围墙新砌、墙体粉刷、路面硬化及绿化种植等 工程 。 本次招标工程造价约 98万元, 工期 30 日历天 ,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投标 采用 资格 后审 方式 招标。 二、投标 资格条件 、要求 : ( 一 )投
4、标人 :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注册地在上虞区范围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享受区内企业政策待遇的区外企业) ;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二 ) 拟派 项目负责人: 1、 具有 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2、 具有 “ 三类人员 ” B类证书; 3、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
5、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根据建建发( 2015)54号文件精神,在 “ 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 ” 无法录入的, 视同项目负责人存在在建工程 。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报名时间、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并交纳交易席位费后,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 4、 未取得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
6、得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并缴纳交易席位费。具体办理办法请登录“绍兴市上 虞区 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四、 投标文件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8 年 月 日 时 分; 2、提交方式: 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五、开标时间: 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绍兴市上虞区市民中心一路 8号三楼(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六、投标保证金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壹 万元整 账号名称:绍兴市上
7、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官支行 虚拟子账号: 备注:各投标人在电子招投标过程中碰到系统技术问题请咨询 :新点软件客服电话: 4009980000;新点技术人员: 0575-89292593; CA 电子签章问题请咨询:天谷软件客服电话: 4000878198; 招 标 人: 上虞区永和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 地址 : 上虞区永和镇 联 系 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18258010650 招标代理: 浙江天平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 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江东北路 588 号百官广场 11楼 联 系 人: 陈锦钟 联系电话: 1358
8、7399711 2018 年 月 日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称: 上虞区永和镇人民政府 地址: 永和镇 联系人: 陈先生 电话: 18258010650 1.1.3 招标代理 机构 称: 浙江天平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上虞区百官街道江东北路 588 号 百官广场 11 楼 联系人: 陈锦钟 电话: 13587399711 1.1.4 项目名称 永和镇朱巷片村级道路修 缮工程 1.1.5 建设地点 上虞区永和镇 1.2.1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
9、3.1 招标范围 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 1.3.2 工期 要求 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 。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18 年 5 月 日 (以实际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 2018 年 月 日 (以实际竣工为准)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1.4.1 投标资 格 条件、 要求 见招标公告内容。 1.4.2 是 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 6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018 年 月 日 16: 00 时前 1.10.3 招标人澄清时 间 2018 年 月 日 16:
10、 00 时前 1.10.4 下载澄清、修改、补充文件网址 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 http:/115.231.194.106/tpbidder/login.aspx 1.11 招 标 工程是否允许 分包 不允许 。 1.12 偏离 不允许 。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资料 招标答疑及补充文件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8 年 月 日 16: 00 时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月 日 时 分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 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11、 公告, 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 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公告, 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 其他资料 / 3.2.4 投标报价的 其他要求 / 3.3.1 投标有效期 60 天(从投标截止之日 起 算) 。 7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壹 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方式:网上银行或柜面电汇或柜面行内转账(浙江农信) 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时间:投标人在 2018 年 月 日 1
12、6: 00 时(北京时间)前到账,按不少于规定的金额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若产生到账时间晚于保证金截止时间或非基本账户缴纳或缴纳不足额,一律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且不进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开户银行: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官支行 账号名称: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虚拟子账号: (一个项目一个账号,随项目而变化)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未中标的投标人于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无异议投诉后,在 7个工作日之内退还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上传交易平台后退还。 3.5.2 近
13、年财务 状况的年份要求 /(不作要求)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不作要求) 3.5.5 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不作要求)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 3.7.3 签字或盖章要 求 在投标文件规定格式的签字和盖章处 : 电子的投标文件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章和单位电子公章。 3.7.4 投标文件 份数 电子投标文件一份(电子投标文件以最后一次提交为准) 中标人在公示结束后向招标人、交易中心各提交纸质 投标文件 一份。 (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须从交易平台中下载打印,如与电子版有不一致之处以电子版为准。) 8 4.1.3 是否退还 投标
14、文件 否 。 4.1.5 投标文件的 拒收情形 投标截止时间前电子投标文件未上传的。 5.1.1 开标时间 、 开标 地点 、 一、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 二、 开标地点: 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绍兴市上虞区 市民中心一路 8号 三楼 ) 。 5.1.2 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标到场制度 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推荐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应携带本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 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尚应携带授权委托书,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其中之一未到场的,作否决投标处理。项目负责人(建
15、造师)与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以不是同一人。 5.2 开标 程序 一、投标人解密、现场验证:先按评标办法,抽取入围企业名单,然后对入围企业的项目负责人与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进行验证。项目负责人与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到场的,或者其携带的证件不全的;或验证时到场的 项目负责人 与报名时 项目负责人 、投标文件中的 项目负责人 三者出现不一致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 绝,入围企业家数不再补增,且投标报价也不进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入围投标人务必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 CA 锁至现场解密。 投标人解密时间:开标开始 120 分钟以内。 投标人解密地点: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6、。(请投标人务必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 CA 数字证书至现场解密) 二、投标人确认:唱标完成后,投标人可通过交易平台对唱标结果进行确认。 三、 如遇到网络不畅、网络安全问题等意外情况时,将推迟时间重新开标,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6.1.1 评标委员会 的组建 / 6.3 评标方法 区间评定 法 9 6.5 中标候选人 公示媒介 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7.3.1 履约 保证金 履约 保证金 的形式: 银行汇票 。 履约 保证金 的金额:合同总价的 5%。 8.2 不再招标 的情形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个的,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
17、再进行招标。 10 10.1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文件中,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按否决投标处理 : 1、施工组织措施费中的 安全文明施工费 用应根据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调整的 通知(建建发 2016 144 号) , 投标人报价应不低于 该 规定的弹性费率下限计算值 。否则,由评标委员会认定其低于成本价竞标,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 2、 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用单列,按上虞市建设施工企业工程项目作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虞政办发 (2007)196 号的规定计算报价,工程总造价 (不含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用) 在 5000 万元以下的,按 0.15报价;在 5000 万元以上的,按 0.10报价,该费用不得竞争,低于标准报价的按否决投标处理 ; 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报价,拒绝修正不平衡报价; 4、规费、税金未按规定标 准计取的; 5、算术性差错绝对值累计在 2投标价(含)以上; 6、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擅自作变动、补充和修改,或因自身原因有重大漏项; 7、 其它不符合招标文件报价要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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