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 年秋季县经济开发区企业职工子女进城就学须知一、根据望江县 2018 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望教【2018 】116 号)、 望江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学区调整方案(望教【2016】69 号)文件规定,2018 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严格实行按学区招生,小学招生不与幼儿园对接,初中招生不与小学对接。县开发区企业职工子女进城就学需经县开发区企业发展促进局、县教育局审核。县教育局确定学生就读学校,及时通知企业和相关学校。 二、进城就读条件依据我县今年招生文件规定,申请进城就学学生父母中至少一方于 2018 年 3 月前至审核之日在开发区企业工作。申请相关审核材料由县开发区企业发展促进局和
2、县教育局,到企业实地核实确定。三、就读学校安排原则(一)园区企业主及务工人员子女就读初中:七、八年级安排到县实验学校开发区分校,九年级转入学生安排到吉成学校政策班、华阳初中就读。(二)就读小学:1.园区企业主及务工人员子女就读小学按划分学区安排到县实验学校开发区分校和望江四小就读。2.新世纪路以北、白云北路以西园区企业主及务工人员子女安排在望江四小就读。3. 长岭路已北,白云北路以东园区企业主及务工人员子女全部安排到实验学校开发区分校就读。4. 长岭路以南,白云北路以东,新世纪路以南园区企业主及务工人员子女根据自愿选择县实验学校开发区分校或明德小学就读。5.原属老华阳片学区学生,安排到明德小学
3、就读。四、各企业于 7 月底前向县开发区企业发展促进局报送职工子女申请,填好开发区企业职工子女 2018 年秋季进城就学审核汇总表,县开发区审核汇总;8 月上旬县教育局和开发区企业发展促进局到企业复核。五、城区相关学校根据县教育局核定安排,办理招生入籍或变动手续。一年级新生凭户口本、跨学区申请表(原学区学校审核盖章)等相关材料报名,七年级新生凭录取通知书、跨学区申请表(原学区学校盖章)和小学完成证原件、复印件报名,其它年级学生按正常转学程序办理。望江县义务教育新生跨学区就读申请表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户籍所在学区初中(小学)拟读初中(小学) 毕业小学及小学完成证号 家庭户籍地 现居住地址
4、家庭成员称谓 姓 名 工 作 单 位 联系电话父亲 母亲 申请就学条件 证明材料内容 户籍所在学区学校审核意见 审核人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接收学校意见(小学)审核人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基教股批准意见盖章 年 月 日说明:1.申请到户籍学区外就读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学生须填写此表。 2.新生跨学区就读先由原学区学校审核同意、再由接受学校审核同意办理入学手续,入籍时交基教股核办。3.本表一式三份,原学区学校、拟读学校、县局基教股各一份。2018 年进入城区义教学校就学材料清单类型 材料 备注1、户口本原件2、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学生页的复印件3、非户主家长页复印件(非户主家长提供)城区户籍人
5、口 4、小学完成证原件、复印件(升初中提供,县外小学毕业返乡就读初中的加交学生学籍表,下同)(一)能提供房产证原件的 (二)不能提供房产证原件的1、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原件、复印件 1、房产抵押证明(银行盖章)原件、复印件2、房产证户主的户口本原件 2、与房产证户主姓名相一致的户口本原件3、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学生页的复印件,非户主家长同时提供家长页复印件3、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学生页的复印件,非户主家长同时提供家长页复印件4、小学完成证原件、复印件(升初中提供) 4、小学完成证原件、复印件(升初中提供)5、全额不动产发票原件、复印件或契税发票原件、复印件 5、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6. 商住房
6、住户还须提供监护人在本商铺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6、全额不动产发票原件、复印件或契税发票原件、复印件7. 入住证明 7.入住证明购房户子女 8. 新生跨学区就读申请表 8. 新生跨学区就读申请表1、劳务合同(一年及以上)原件、复印件2、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3、企业提供的工资表(6 个月以上)复印件(加盖企业财务专用章)4、务工(经商)人员的户口本原件5、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学生页的复印件,非户主家长同时提供家长页复印件6、小学完成证原件、复印件(升初中提供)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 7、新生跨学区就读申请表1、组织部门或主管部门出具的调令或介绍信原件、复印件2、调动人员的户口本原件3、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学生页的复印件,非户主家长同时提供家长页复印件4、小学完成证原件、复印件(升初中提供)5、证明住址的材料(房产证、租房合同或居委会出具的租房证明)工作调动人员子女 6、新生跨学区就读申请表说明:学生家长请根据入学类型准备材料,原件待审核后学校退回,复印件学校需存档。学校根据学生的入学类型将材料分类整理,并以此表作为封面按一生一卷装订,县教育局组织复核。家长签名: 学校审核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