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喷涂线建设 项目 建设单位: 山东路得威工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盖章 ) 编制日期: 2018 年 06 月 04 日 国家环境保护部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 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 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 类别 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 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
2、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 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 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 填。 8、审批意见 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 1 -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喷涂线建设 项目 建设单位 山东路得威工程机械制造有限 公司 法人代表 陈立文 联系人 孔军伟 通讯地址 山东路得威工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537-5160616 传真 邮政编码
3、 272000 建设地点 济宁市高新区黄王路以北、黄金大道以西 立项审批部门 批准文号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3513 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456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 总投资 (万元 ) 100 其中:环保 投资 (万元 ) 10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10%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产日期 2018.8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 概况 山东路得威工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位于 济宁市高新区黄王路以北、黄金大道以西 ,厂区内现有 建筑工程机械设备制造 项目 现状环境影响评估已于 2015 年 11 月 9 日通过技术评估专家评审,
4、于 2015 年 12 月 16 日通过济宁市环保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审批,审批文号济高新环评函 20151 号 。 公司拟投资 100 万元建设 喷涂线建设 项目 , 主要建 设内容为 抛丸 、 喷漆生产线,油性漆量(含稀释剂)年用量小于 10吨 。 本 项目在 山东路得威工程机械制造有限 公司 现有车间 内新增喷漆室、烘干室 、 抛丸室 及危废库 , 占地 面积 456m2。 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 国务院第 682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和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 2018 年 修订 )的规定 , 本项目属于“二十四、专
5、用设备制造业 70、专用设备制造及维修”中的其他,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因此,项目投资方委托 我 公司 承- 2 - 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并编制 “ 环境 影响报告表 ” 。我 公司 在接受委托后,对厂址周围环境状况进行了实地调查,收集了当地有关环境资料,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 二、项目厂址 及平面布置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 济宁市高新区黄王路以北、黄金大道以西 , 在 山东路得威工程机械制造有限 公司 现有车间 内新增喷漆室、烘干室 、 抛丸室 及危废库 。 项目东侧为 山东路得威工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装配车间 、西侧为 空地 司、 南侧为 黄王路
6、、 北侧为 空地 。 该区域基础设施配套完善,交通、通讯等条件便捷,所需各种原材料及水、电等资源供应充足,是项目建设的理想地段。 (本项目具体 地 理位置 及周边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见附图 1-1,项目周边卫星遥感图见附图 1-2) 。 该项目 占地面积 456m2, 项目区内 新增 置 抛丸 室 、 喷漆 室、烘干室及危废库 等生产区域,仓库、办公室等依托公司现有。根据产品的工艺、运输、消防的要求,结合车间布置等因素,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对建筑物、运输、管线进行布置,能配备较为完善的供电、供水、排水、通讯等基础设施。 (见附图 1-3: 项目 平面布置图) 三 、 产品 方案及 规模 本项
7、目对 山东路得威工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现有 建筑工程机械设备制造项目 生产的机械零部件 ( 护罩、滚筒、支腿、上罩及锯罩 等 ) 进行抛丸和喷涂处理,年喷涂机械零部件约 9813 件,年使用 油性漆量(含稀释剂)约 5.3 吨。 四、工程内容 1、 项目建设内容组成 该项目总用地面 积 456m2, 本项目在 山东路得威工程机械制造有限 公司 现有车间内新增喷漆室、烘干室、抛丸室及危废库, 占 地面积 456m2,办公区、仓库等依托现有,项目主要组成见表 1-2: 表 1-2 建设项目组成一览表 工程类别 单项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工程规模 主体工程 抛丸室 在 1#生产车间内打磨室南侧布置抛丸室
8、 1 间,设置 1 台抛丸机 占地面积 240m2,车间利用现有 喷漆室 在 1#生产西车间内补漆室东侧布置 1 间水帘式喷漆室 占地面积 144m2, 车间利用现有 烘干室 在 1#生产西车间内现有烘干室东侧布置 1 间 烘干 室 占地面积 120m2, 车间利用现有 - 3 - 危废库 在 1#生产西车间外南侧布置 1间危废库 占地面积 30m2, 车间利用现有 辅助工程 办公区 利用现有 利用现有 储运工程 仓库 利用现有 利用现有 运输方式 项目原辅材料和产品运输全部采用汽车运输。 公用工程 供电 利用厂区现有电源,能够满足需要 供水 利用厂区现有供水管网 排水 本项目无新增工作人员,
9、无 新增生活污水排放 ,管网依托现有; 喷漆废水经絮凝沉淀后循环使用,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供热 生产用热为电加热,办公室采用空调供热 环保工程 废气治理 抛丸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 15 米高排气筒排放 喷漆废气经水帘 +过滤棉 +活性炭 +UV 光氧催化器净化后经 15m 排气筒排放;烘干废气经活性炭 +UV 光氧催化器净化后经 15m 排气筒排放。 废水治理 本项目无新增工作人员,无新增生活污水排放; 喷漆废水经絮凝沉淀后循环使用,定期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噪声治理 高噪声设备采取 基础减震、 隔声、降噪 及 距离衰减 固废治理 抛丸收集粉尘收集后外售;漆渣、油漆桶委托有资质
10、单位 处理 2、主要生产设备 本 项目主要设备见下表: 表 1-3 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台 (套) 型号 备注 1 抛丸机 1 Q325 新增 2 水帘式喷漆室 1 7m*5m 3 烘干室 1 - 4 光氧催化净化器 1 - 5 袋式除尘器 1 - 备注:禁止使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修正 )中规定的以及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 (2010 年本 )中规定的 淘汰、限制类设备 。 五 、 主要 原 辅材料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详见表 1-4: 表 1-4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年耗量 规格 存贮 量 运输 存储地点
11、1 机械零部件 9813 件 - - - 车间内 2 油漆 4t 20kg/桶 0.2t 汽运 工具 库 - 4 - 3 稀释剂 1.3t 14kg/桶 28kg 汽运 4 钢丸 0.5t - - 汽运 5 活性炭 30kg 3M6001 - 汽运 - 6 过滤棉 40kg - - 汽运 - 7 絮凝剂 30kg - - 汽运 -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油漆、稀释剂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见附件 1) ,项目所用油漆和稀释剂的主要成分见表 1-5。 表 1-5 项目使用涂料主要成分一览表 序号 名称 主要成分 含量 1 油漆 4t/a 固相 树脂 类 35% 80% 颜料 15% 其他 30%
12、挥发分 溶剂 (二甲苯、醋酸正丁酯等) 二甲苯 15% 20% 其他 5% 2 稀释剂 1.3t/a 挥发 分 二甲苯 30% 其他 70% 建设单位承诺项目年使用油漆(含稀释剂)量不超过 10 吨(承诺书 见附件 )。 六 、公用工程 1、给排水 给水:本项目用水由 市政 供水 管网 统一供给, 可以保证连续稳定正常供水。 项目生产不用水, 主要用水为生活用水。 生活用水: 本项目 无需新增工作人员,由厂区从原有项目工作人员中调配 (年工作时间为 300 天)。 生产用水: 本项目喷涂工序采用水帘式漆雾净化设施净化漆雾,需定期补充新鲜水, 设备底部设有循环水池,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喷漆工艺设计
13、资料,本项目水帘式漆雾净化装置水池尺 寸为 3m1.5m0.3m, 容积 约 1.35m3,每半年更换一次, 更换 用水量约 2.7m3/a。平时每日 补充损耗 0.1m3,年补充水量 30m3/a。喷漆工序每年消耗新鲜水 32.7m3/a。 表 1-6 项目 用水 情况一览表 序号 工序 类别 日用水量 年 用水量 备注 1 喷漆废水 更换水 1.35m3/次 2.7m3/a 每 半 年更换 1 次 补充水 0.1m3/d 30m3/a 定期添加损耗 - 5 - 合计 - - 32.7m3/a - ( 2) 排水:项目排水实行 “ 雨污分流、清污分流 ” ,厂区雨水由雨水管网汇集排入雨水管网
14、 。 本项目无新增工作人员,无新增生活污水排放 。 喷漆 室 内喷漆用水通过添加絮凝剂清除漆渣后 循环使用。 漆雾净化水经絮凝沉淀和过滤后 可以满足 漆雾净化 水质要求 。 根据涂装车间设计手册(王锡春主编,化学工业出版社, 2008.7),一般机械企业喷漆线 1 3 个月排放一次循环废水,最长为半年排放一次。考虑到随着循环回用次数的增多,循环水中污染物浓度将逐渐增大,因此循环水定期更换,本项目每半年更换一次,年产生量为 2.7m3/a, 委托具有相关废水处理资质的 单位进行处理 。 项目水量平衡见下图: 新 鲜 水喷 漆 用 水3 2 . 7循 环 使 用损 耗 3 0喷 漆 废 水 2 .
15、 7交 有 处 理 能 力 的 单 位 处 理图 1-1 项目水量平衡图( 单位 m3/d) 2、用电 本项目 厂区用电由 济宁高新区供电网 供给, 能够满足 项目 生产、生活的需要。 3、 供热 本项目 烘干 使用电能,生活办公使用电能, 不建锅炉等燃煤 、生物质 设施。 七 、项目选址及建设可行性分析 1、 项目与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该项目为 喷漆线建设 项目,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3 年修正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2、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 位于 济宁市高新区黄王路以北、黄金大道以西 ,选址符合济宁高新区规划 。
16、济宁高新区规划主导产业包括工程机械、 商用专用汽车及关键零部件、光电信息、生物医药、纺织轻工、化工新材料等。本项目生产属于工程机械加工,符合高新区产业政策。 (高新区土地利用规划图见附图 1-4) 3、 建设项目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符合性分析 - 6 - 本项目在 山东路得威工程机械制造有限 公司 现有车间内新增喷漆室、烘干室、抛丸室及危废库 ,不新征用地;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根据限制用地项目目录( 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 2012 年本),本项目的建设不属于限制用地和禁止用地范围。 4、 环发 201277 号文符合性 本项目为 喷漆 线建设 项目 ,按照建设项目
17、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T169-2004)和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 (环发 201277 号)的规定, 对环境风险源识别、环境风险预测、选址及敏感目标、防范措施等做出评价, 本建设项目在运营过程中,未构成重大危险源,不存在重大的环境风险。 5、 与生态保护红线位置关系 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保护红线区为泗河兖州段以东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最近距离为 2.4km。项目 厂房中心坐标: 东经 116.722,北纬 35.462,不在该生态保护红线 区范围内。 (详见附图 1-5: 泗河兖州段以东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 6、行业政
18、策符合性 ( 1)与挥发性有机物( 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保部 2013 年 31 号公告)的符合性 表 1-7 本项目与挥发性有机物( 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符合性 项目 具体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 性 二、源头和过程控制 (十)在涂装、印刷、粘合、工业清洗等含 VOCs产品的使用过程中的 VOCs 污染防治技术措施包括: 1、鼓励使用通过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环保型涂料、油墨、胶粘剂和清洗剂; 2、根据涂装工艺的不同,鼓励 使用水性涂料、高固份涂料、粉末涂料、紫外光固化( UV)涂料等环保型涂料;推广采用静电喷涂、淋涂、辊涂、浸涂等效率较高的涂装工艺;应尽量避免无VOCs 净化、回
19、收措施的露天喷涂作业; 本项目喷漆工艺在封闭式喷漆室内进行,喷漆产生的漆雾和有机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本项目不存在露天喷涂作业的问题 符合 三、末 (十五)对于含低浓度 VOCs 的废气,有回收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 符合 - 7 - 端治理与综合利用 价值时可采用吸附技术、吸收技术对有机溶剂回收后达标排放;不宜回收时,可采用吸附浓缩燃烧技术、生物技术、吸收技术、等离子体技术或紫外光高级氧化技术 等净化后达标排放 的资料,本项目采用“水帘 +过滤棉 +活性炭 +UV 光 氧 催化净化装置 ”工艺进行吸附净化处理(处理效率 95%以上),经过15m 排气筒达标排放。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的建设总体
20、符合挥发性有机物( 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保部 2013 年 31 号公告)的各项要求。 ( 2)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2017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符合性分析 表 1-8 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2017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符合性 序号 工作方案规定 本项目情况 结论 1 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包括北 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以下简称 “2+26”城市) 本项目位于济宁市高新区,属于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内
21、 符合 2 10 月底前完成违法 “小散乱污 ”企业取缔工作。相关地方各级政府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以及土地、环保、工商、质监等手续不全的 “小散乱污 ”企业,依法依规开展专项取缔行动,采取拆除生产设施、 断水断电等措施,确保 “小散乱污 ”企业整改到位。 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经治理后可达标排放 符合 3 全面推进排污许可管理。 “2+26”城市要率先完成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推进重点行业治污升级改造, 6 月底前,完成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10 月底前,完成钢铁、水泥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各地结合污染排放特
22、征和地方排放标准实施要求,在全国率先开展医药、农药、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率先实施全面达标排放行动计划。全面加强低效大气治污设施和未安装自本项目应积极响应当地政府开展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建立企业排污台账,严禁违法排污行为。建议企业安装自动监控设施 符合 - 8 - 动监控设施企业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纳入环保重点监管范围,督促企业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建立企业排污台账,从严处罚违法排污行为。 4 实施挥发性有机物( VOCS)综合治理。各地根据本地污染特征,因地制宜开展重点行业 VOCs 综合整治。全面推进石油化工,医药、农药等化工类,汽车制造、机械设备制造、家具制造等工业
23、涂装类,包装印刷等 VOCs 治理, 10 月底前基本完成整治工作。大力推广使用低 VOCs 含量涂 料、有机溶剂、胶黏剂、油墨等原辅材料,配套改进生产工艺;全面实施泄漏检测与修复( LDAR),建立完善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储存、装卸损失排放,优先采用压力罐、低温罐、高效密封浮顶罐,有机液体装卸采取全密闭、下部装载、液下装载等方式,并实施高效油气回收措施(不含柴油),配备具有油气回收接口的车船;强化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采取密闭措施,安装高效集气装置;加强有组织废气治理,配套安装焚烧等高效治理设施;非正常工况排放的有机废气应送火炬系统处理。 本项目为 喷漆线建设 项目,项目在喷漆房和烘干房配备有机
24、废气收集系统,采用 “水帘 +过滤棉 +活性炭 +UV 光 氧 催化净化装置 ”工艺进行吸附净化处理(处理效率 95%以上),经过 15m排气筒达标排放 符合 ( 3) 与山东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方案(鲁环发 2016162 号)符合性 表 1-9 本项目与山东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方案符合性 项目 具体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 性 (三)表面涂装行业 加强工艺废气的集中收集和治理。涂料、稀释剂、清洗剂等含 VOCs 的原辅材料应储存或设置于密封容器或密闭工作间内以减少 VOCs 的无组织排放。喷漆、流平和烘干等产生 VOCs 废气的生产工艺应 设置于密闭工作间内,配备有机废气收集系统。除工艺有特殊要求外禁止露天和敞开式喷涂作业。因工艺要求无法设置密闭工作间的, VOCs 排放工段应设置集气罩、排风管道组成的 本项目油漆运至厂内后,暂存于油漆存放处内,设专门人员管理,日常生产除使用外,封存;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采用“水帘 +过滤棉 +活性炭 +UV光 氧 催化净化装置 ”工艺进行吸附净化处理(处理效率95%以上),经过 15m 排气筒达标排放。 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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