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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分论.ppt

1、第二编分论,第九章 一般事项的法律适用第十章 家事关系的法律适用第十一章 财产权的法律适用第十二章 合同的法律适用第十三章 法定之债的法律适用第十四章 区际冲突法武大肖永平教授:涉外商事审判中的法律适用问题,涉外案件法律关系类型统计表,第九章一般事项的法律适用,前课要点复习第一节 民事能力的法律适用第二节 法律行为和代理的法律适用第三节 时效的法律适用,一、自然人权利能力的法律适用,(一)自然人的权利能力(Capacity for Rights) 权利能力又称法律能力1.一般权利能力:人人平等享有。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推定存活(Presumption of life)制度:我国:无后先死,长辈先

2、亡,同辈同死,互不继承。法国:举幼幼先死,举老老先亡,女性先死,年轻后亡。德国瑞士:同时死亡2.特别权利能力:船员、律师、教师、医生、承包经营、合伙、投资。,(二)自然人权利能力的法律适用,(1)适用当事人的属人法(Personal law)。涉民法第11条: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2)适用法院地法(Lex fori)。(3)适用有关法律关系准据法所属国的法律。(the law of the lex causae,如缔约能力适用合同的准据法)(三)宣告失踪或死亡涉民法第11条: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适用自然人经常居所地法律。,二、自然人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经典案例:李查蒂案

3、(Lizardis case) 22岁的墨西哥青年李查蒂在巴黎签发了一张8万法郎的期票,向一巴黎商人购买珠宝,其后以依其属人法为未成年而无行为能力(墨西哥法规定23岁为成年)为由主张买卖合同无效。法国第一审法院、上诉法院:人的行为能力依当事人本国法,即墨西哥法律,合同无效。法国最高法院:“法国人并无知悉所有国家之不同法律以及其有关未成年与成年规定之必要”,“只要法国人无轻率或不谨慎,且以善意与之交易者,其所缔结之契约,应属有效。”,(一)自然人行为能力(capacity to act)的法律冲突(二)自然人一般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1. 原则上依当事人属人法。2. 两个例外:处理不动产和商务活动涉

4、民法第12条: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自然人从事民事活动,依照经常居所地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依照行为地法律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适用行为地法律,但涉及婚姻家庭、继承的除外。,二、自然人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司考真题:自然人的行为能力,38.在中国法院审理的某票据纠纷中,与该票据相关的法律行为发生在中国,该票据付款人为甲国某州居民里斯。关于里斯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2010A.应适用与该票据纠纷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B.应适用里斯住所地的法律C.如依据中国法里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则应认定其具有完全行为能力。D.如关于里斯行为能力的准据法无法查

5、明,则应驳回起诉,司考真题:宣告失踪、死亡,36.经常居住于中国的英国公民迈克,乘坐甲国某航空公司航班从甲国出发,前往中国,途经乙国领空时,飞机失去联系。若干年后,迈克的亲属向中国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关于该案件应适用的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A.中国法。B.英国法C.甲国法D.乙国法,案例:外国人在我国特别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广东高院 “张汉森与东莞华侨大酒店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我国内地法律和行政法规并没有关于禁止自然人承包经营企业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因此我国的自然人应具有从事承包经营活动的民事行为能力。但是,外国人、包括比照适用外国人待遇的港澳台居民在中国内地并不当然具有内地人同

6、样的民事法律地位,除非中国内地法律赋予其这种地位。在中国内地,外国人和港澳台居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获得审批,否则其不具有从事这种行为的能力。台商借用大陆居民名义开办个体工商户,三、法人民事能力的法律适用,案例:最高法院2002年“香港绿谷投资有限公司与加拿大绿谷(国际)投资与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鑫达实业总公司、郝晓荧股权纠纷”案 香港绿谷公司系在香港依据公司条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郝晓荧、吕嘉东和黄耀林、黄光明、刘欣然均系该公司占20股份的股东,黄耀林、黄光明、刘欣然能否通过所谓“特别股东大会”决议提起本案诉讼?这涉及的是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问题。,三、法人民事能力的法律适用,(一)法人民事能力

7、的法律冲突(二)法人民事能力的法律适用法人属人法。实际上外国法人在内国民事能力要受到本国法和内国法的双重限制和制约。涉民法第14条:法人及其分支机构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组织机构、股东权利义务等事项,适用登记地法律。法人的主营业地与登记地不一致的,可以适用主营业地法律。法人的经常居所地,为其主营业地。,司考真题:公司的民事行为能力,36甲国A公司和乙国B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了C公司,C公司注册地和主营业地均在乙国,同时在甲国、乙国和中国设有分支机构,现涉及中国某项业务诉诸中国某法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该公司的民事行为能力应当适用哪国法律?2011A甲国法B乙国法。C中国法D乙国法或者中

8、国法,司考真题:股东权利的法律适用,35.德国甲公司与中国乙公司在中国共同设立了某合资有限责任公司,后甲公司以确认其在合资公司的股东权利为由向中国某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A.因合资公司登记地在中国,故应适用中国法。B.因侵权行为地在中国,故应适用中国法C.因争议与中国的联系更密切,故应适用中国法D.当事人可协议选择纠纷应适用的法律,第二节 法律行为和代理的法律适用,一、法律行为的法律适用(一)法律行为法律适用的类型(1)实质问题的法律适用: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的有效性、行为内容的合法性等(2)形式问题的法律适用:书面、口头,要式不要式,特殊形式,(二)行

9、为方式的法律适用,1. “场所支配行为” 是基本规则。2.选择适用实质问题的准据法和行为地法。 奥地利PIL第8条3.物权的处分方式依物之所在地法。4.依尽量有效原则,选择适用多种规范。涉民法第22条:结婚手续,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的,均为有效。,司考真题:法律行为方式的法律适用,6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下列选项哪个是票据行为方式的准据法?(2000年)A行为实施地法。B出票地法C票据债务人的属人法D付款地法,二、代理的法律适用,(一)代理(representation )的法律冲突立法体例不尽一致。 代理的分类不同。直接代理和间接代理;显名代理和隐名代理

10、;常设代理和临时代理; 法定代理和意定代理;代理的范围大小不同。代理的产生和终止,代理关系当事人之间的相互关系等。,(二)代理的法律适用,1代理内部关系的法律适用海牙代理法律适用公约 (Convention on the Application of Law to Agency)第6条规定,在当事人没有根据公约第5条选择法律时,应适用代理关系成立时代理人的营业地法,若没有这种营业地,则改为适用其惯常居所地法。,代理法律适用公约第11条、第15条:在本人和第三人之间,代理权的存在、范围以及代理人行使或打算行使其权限所产生的效力,应依代理人作出有关行为时的营业所所在地国家的国内法。 但在特殊情况下

11、依代理人行为地国家的国内法。,2.代理外部关系的法律适用,3.我国关于代理法律适用的规定,涉民法第16条:代理适用代理行为地法律,但被代理人与代理人的民事关系,适用代理关系发生地法律。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委托代理适用的法律。2007最高法院规定第5条第2款 (十三):委托合同,适用受托人住所地法。,第三节 时效的法律适用,一、时效(limitations periods)制度的法律冲突1.关于时效法律性质的认定不同 2.各国对取得时效和诉讼时效的态度不同 3.关于时效期间及其计算不同 (1)时效期限:从6个月至30年不等。(2)时效的起算和保护期:(3)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事由4.时效过期的

12、法律效果:,二、时效的法律适用,1.取得时效的法律适用 适用时效开始或完成时的物之所在地的法律 2.诉讼时效的法律适用 涉民法第7条:诉讼时效,适用相关涉外民事关系应当适用的法律。但是原准据法基本内容无法查明、或被排除适用后时效如何适用法律?学生疑难。“应当适用的法律”包括:“原本应当”和“后来应当”,上海海事法院2003年“美亚保险公司与香港东航船务有限公司、民生轮船有限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提单规定的英国法当事人和法院均无法查明,因此,本案应适用中国法律作为处理本案的准据法。两被告在庭审中主张本案应适用9个月的诉讼时效。本院认为,两被告上述主张的前提是英国法的适用,而英国法不能适用于本

13、案,故两被告的上述观点无法律依据。本案应适用海商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即时效为一年。,1.外国法无法查明但时效规则可查明时,如何适用法律,2.强制性规则排除域外法后时效的法律适用,广东高院2004年“铜川鑫光铝业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担保合同纠纷”:当事人约定的香港法,中国内地关于对外担保的强制性规定的直接适用仅仅导致准据法中与该规定相冲突的法律的排除适用,并不影响准据法中其它相关规定的适用。民通意见第195条的规定:涉外民事关系的诉讼时效,依冲突规则确定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准据法确定。因此,本案的诉讼时效应当适用香港时效条例关于时效的规定。问题:你赞同哪种做法?请说明理由。,

14、司考真题:时效的准据法,35.甲乙均为俄罗斯公民。甲定居中国,乙定居韩国,双方在汉城订立了一借贷合同,其中约定有关该合同的争议由中国法院排他管辖,英国法律为合同准据法。后双方因执行合同发生争议而诉至我国法院。关于该合同争议诉讼时效所应适用的法律,下列哪一个选项是正确的? 2005年A.当事人双方都是俄罗斯公民,该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应适用俄罗斯法律B.当事人在汉城订立合同,该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应适用韩国法律C.当事人选择英国法为合同准据法,该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应适用英国法律。D.当事人选择由我国法院管辖,该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应适用我国法律,课程复习和预习设计,本章要点复习;本章思考题与延伸阅读资

15、料;下章预习提示重点案例:上海市一中院1999年上海市高院2004年范焕明、范书昭、凌志清、凌志铭、凌孟治、郑美娟、范荣华、郑秀弘与范荣富法定继承纠纷,第十章 家事关系的法律适用,前课要点复习第一节婚姻关系冲突法第二节亲属关系冲突法第三节继承关系冲突法唐宋时期的婚姻家庭制度:一夫一妻,同姓不婚,父母之命;男年十五,女年十三;夫外出三年不归,六年不通问,妻可改嫁离婚;兄弟均分,第一节 婚姻关系的法律适用,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能否结婚?公婆与媳婿之间能否结婚?事实婚姻是否合法有效?一、结婚的法律适用2004年全国0岁婴儿性别比高达121.2,俄罗斯男女比例是0.859,朝鲜男女比例为0.967,越南

16、男女比例是3:5。男女比例失衡后果猜想。 欧盟有1600万对跨国夫妻。古兰经:你们可以择娶你们爱悦的女人,各娶两妻、三妻、四妻;如果你们不能公平地待遇她们,那么,你们只可各娶一妻。人类历史上婚姻制度主要分为群婚制、对偶婚制、一夫多妻制和一夫一妻制,也有“一妻多夫”,兄弟共妻。,(一)结婚实质要件的法律适用,1.积极要件(1)双方自愿:未成年结婚须父母同意(2)法定婚龄:希腊、智利:14-12,意:16-14,法:18-15,台澳韩日:18-16,越南瑞士20-18,丹麦:21-18,港英16,俄美澳18。未成年人结婚须父母或法院同意。(3)异性结合:荷、比、丹、西、葡,德2.消极要件:重婚、近

17、亲、特定疾病、异教民族、通奸。英、西:离婚者(配偶在生时)不能结婚。 学生疑问:同性恋在荷兰结婚,又在中国结婚,构成重婚罪吗?,(一)结婚实质要件的法律适用,3.法律适用(1)婚姻举行地法,美国、拉丁美洲。(2)当事人的属人法。适用夫的本国法;分别适用各自的属人法; 重叠适用双方当事人的属人法。(3)混合制。兼采婚姻举行地法和当事人的属人法。涉民法第21条: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二)结婚形式要件的法律适用,1.结婚形式(1)登记婚:中、法、日(2)仪式婚

18、:宗教仪式和世俗仪式(3)事实婚:苏格兰、瑞士、美国21州(4)代理婚: (5)领事婚(consular marriage):在驻在国不反对的情况下,一国驻国外的领事或外交代表为本国侨民依照本国法律规定的方式办理结婚手续而成立婚姻的制度。走婚,2.结婚形式要件的法律适用,(1)适用婚姻举行地法;(2)当事人属人法;(3)尽量有效、选择适用:涉民法第22条:结婚手续,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的,均为有效。,2004年12月24日美籍华人、世界著名物理学家杨振宁教授与翁帆在汕头市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处领取了结婚证。,二、夫妻关系的法律适用,(一)夫妻人身关系的法律适

19、用夫妻人身关系,又称婚姻的一般效力,包括家庭地位、姓名权、自由权、家事代理权、同居和忠贞义务、生育权、继承权、抚养义务、住所决定权、从事职业和社会活动的权利等。(1)当事人的属人法。趋势有所增加。(2)法院地法和行为地法。涉民法第23条:夫妻人身关系,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华政刘晓红教授:涉外婚姻关系的法律适用,(二)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适用,香港男士A在大陆经营期间,因B对其帮助很大,A购买一房子赠与B。一年后,A的妻子主张她不知情,要求撤销赠与。 1.定义:婚姻对婚前财产的效力,婚姻存续期间所获财产的归属,以及夫妻财产的管理、处分和债务承担等方面。

20、共同、分别、约定财产制等2.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适用:(1)意思自治原则。特殊的契约关系。(2)属人法原则。涉民法第24条:夫妻财产关系,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司考真题,77.中国人李某(女)与甲国人金某(男)2011年在乙国依照乙国法律登记结婚,婚后二人定居在北京。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关于其夫妻关系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3A.婚后李某是否应改从其丈夫姓氏的问题,适用甲国法B.双方是否应当同居的问题,适用中国法。C.婚姻对他们婚

21、前财产的效力问题,适用乙国法D.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取得的财产的处分问题,双方可选择适用甲国法。,三、离婚的法律适用,(一)离婚的法律冲突1.是否允许离婚:梵蒂冈、菲律宾禁止离婚爱尔兰:一个禁止离婚国家对婚姻的完美诠释! 2.离婚理由:感情破裂、关系破裂,“七出三不去”3.离婚方式:协议离婚、诉讼离婚伊斯兰教的休妻制(塔拉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条例第9条:确定离婚自由,凡男女双方同意离婚的,即行离婚。男女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亦即行离婚。其他:损害赔偿、婚姻保护、财产侵害(债务清偿、经济补偿、经济帮助、侵占制裁)、子女扶养、探望权,(二)离婚的法律适用,1.属人法涉民法第26条:协议离婚,当事人

22、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2.法院地法涉民法第27条: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3.重叠适用属人法和法院地。4.有利于离婚的趋势,如德国、奥地利等国。?,司考真题:离婚的法律适用,23.美国人马丁和英国人安娜夫妇是来华工作的外国专家。来华之前,两人长期在印度工作,并在那里有惯常居所。在中国工作期间,马丁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离婚的诉讼请求。对于马丁和安娜的离婚纠纷,我国法院应该适用下列哪一国法律加以解决?(2003年) A.美国法 B.英

23、国法 C.中国法。 D.印度法,司考真题:离婚和因离婚而引起的财产分割的法律适用,81中国人甲与法国人乙在瑞士结婚并定居在瑞士。婚后因感情不和,甲回到中国提起离婚诉讼。依据意见,关于该案涉及的离婚以及因离婚而引起的财产分割的法律适用问题,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5) A该婚姻的有效性应适用法国法律B该案涉及的离婚条件适用中国法律。C财产分割动产适用瑞士法,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D涉及该案的财产分割应适用中国法律。,第二节 亲属关系,一、亲子关系的法律适用人身亲权:姓名设立、居所指定、人身保护(妻母同时落水先救谁)、言行管教、代理权、抚养、继承等;财产亲权:财产管理权、收益权、一定的处分

24、权等。(一)婚生子女(legitimate children):关于子女是否为婚生的准据法:(1)父母属人法;(2)子女属人法;(3)支配婚姻效力的法律;(4)适用对子女婚生更为有利的法律。,(二)非婚生子女的准正(legitimization of illegitimate children)准正的方式:事后婚姻,认领,诉讼郭沫若、辜振甫的非婚生子女纠纷(三)亲子关系的法律适用涉民法第25条:父母子女人身、财产关系,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中有利于保护弱者权益的法律。西法大禹华英教授:涉外家庭关系的法律适用,中美两国儿童收养情况

25、,美国等待领养儿童的家庭有100余万,2004年美国家庭领养23000名国外孩童,其中中国儿童上万名。2014年美国家庭从中国收养儿童2040名,占当年总数的2/5,是2005峰值年份的1/3。从1999年起,美国家庭收养的中国儿童共计7.1万多名。中国是跨国领养儿童的最大来源国,2005年有14496名中国孩童被外国家庭领养,2014年下降到2800名。从1993年11月10日中国颁布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实施办法起,据不完全统计被外国人领养的中国孩子已经超过11万人。收养儿童的排期从几年前的5至7年,延长到现在的10年左右,领养中国儿童需要3万至4万美元。从中国收养的孩子中约有八成是特殊需要儿

26、童,包括患有先天残疾或出生时患有严重病症的儿童。,二、收养的法律适用,(一)收养(adoption)的法律冲突1.收养的实质要件:(1)收养人:满35周岁、无子女、有收养能力。汶川大地震(2)送养人:(3)被收养人:不满14周岁的孤儿、弃儿、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4)收送养意愿:2.收养的形式要件:书面协议、登记、公证,(二)收养的法律适用,1.收养实质要件的准据法:(1)法院地法;(2)收养人属人法;(3)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各自的属人法;(4)被收养人的属人法。2.收养成立的形式:成立地法,或同实质要件准据法。涉民法第28条:收养的条件和手续,适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 3.收养效力

27、的法律适用涉民法第28条:收养时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 4.收养解除的法律适用涉民法第28条:收养时被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法院地法律。,(三)我国关于涉外收养的具体规定,(国际私法上的强制性法规则) 1991年我国收养法第21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当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收养人应当提供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收养人的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应当经其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该收养人应当与送养人订立书面协议,亲自向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当

28、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到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认定的具有办理涉外公证资格的公证机构办理收养公证。涉外收养形成产业链收养人国审查同意,经双重认证的证明材料,书面协议和登记,可公证。,三、扶养(maintenance)的法律适用,轰动美中的贺梅抚养权案 七年之痛贺绍强哥伦比亚母亲在广东开平向公婆索子案荷兰籍顾某女儿已满18岁请求长期居住在北京的华裔荷兰籍父亲支付留学费用。多年前法院原生效离婚判决判令被告付抚养费至女儿18岁为止。荷兰家庭婚姻法明确规定,父母有义务支付子女抚养费至21岁。,三、扶养(maintenance)的法律适用,(一)扶养义务人的属人法(二)扶养权利人的属人法(三

29、)尽量有效原则涉民法第29条:扶养,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扶养人权益的法律。民法通则第148条: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1973年关于扶养义务法律适用的海牙公约,四、监护的法律适用,(一)监护(guardianship/custody/wardship)(二)法律适用1.法院地法,如英国。2.保护弱者涉民法第30条:监护,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监护人权益的法律。 民通意见第190条规定,监护的设立、变更和终止适用被监护人的本国法律,但被监护人在我国境内有住所的,适用我国的法律。,司考真题:

30、收养的法律适用,35一对英国夫妇婚后移居意大利,后来华工作。该夫妇于今年收养一名中国儿童并决定一起回意大利生活。根据我国法律,有关该夫妇收养中国儿童所应适用的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7年) A应适用中国法和意大利法。 B应适用中国法和英国法 C只需适用中国的有关法律规定D只需适用意大利的有关法律规定,司考真题:收养的法律适用,37.经常居住于英国的法国籍夫妇甲和乙,想来华共同收养某儿童。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4A.甲、乙必须共同来华办理收养手续B.甲、乙应与送养人订立书面收养协议。C.收养的条件应重叠适用中国法和法国法D.若发生收养效力纠纷,应适用中国法,第三节 继承的

31、法律适用,何鸿燊分产案;周一男在二奶村被灭门,二奶前夫要继承?富孀千万英磅遗赠中餐馆文老板。1924年西班牙寡妇马尔多纳多在西班牙死亡,无遗嘱,无继承人,在英国留下一笔遗产。西班牙政府在英国法院起诉,要求把遗产的管理证书发给其指定的代理人。被告英国财政部法务官声称:死者在英国的财产为无人继承财产,英国政府享有先占权,遗产应归英国所有。西班牙民法典第956条,对于无人继承财产,被继承人无遗嘱的,国家将会以最后继承人的身份取得死者的遗产,然后送到慈善机构。法官支持了西班牙政府的主张,上诉法院也驳回上诉。,一、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一)法定继承(statutory/intestate success

32、ion)的法律冲突(1)继承的开始。(2)继承人的范围(动物)、顺序。(3)继承的财产。遗产的构成(积极财产和消极财产)以及遗产的移转问题。(4)继承份额、特留份。美国富婆留给宠物狗1200万美元,两孙子分文未得。,(二) 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1.区别制也称分割制(scission system of the Estate ):动产和不动产分别适用不同的冲突规范涉民法第31条: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2.同一制也称单一制(unitary system of Estate ):总括继承,动产、不动产都适用被继承人的属人法。1989年关

33、于死者遗产继承的准据法公约采用同一制,同时允许被继承人选择准据法。,汕头杨文珍继承案,张荣新与杨文珍1980年汕头结婚。1992年张荣新移民香港,1996年杨文珍也取得香港居民身份,但社会关系、事业和财产主要在汕头。2005年7月1日杨文珍去世,张在妻子去世后给生活费每月2000元,未提遗产。2008年底杨家父母知悉女儿女婿拥有数亿元财产,在内地房产有70多套,还有巨额股票,要求继承女儿遗产6000万元,遭拒。2009年3月28日诉至法院并申请财产保全,查封张名下的71处房产。6月26日,汕头中院又裁定解除其中57处物业的查封。诉讼费17万。2011年1月26日,汕头市中院判决两原告可继承的遗

34、产为266万元。,原告不服又上诉至广东省高院。2012年5月30日二审开庭调解未果;2012年11月26日,省高院撤销汕头中院判决,裁定发回重审。主要争点:住所地的认定: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杨丽文最后一次离开香港住所是在2004年6月14日,直到2005年7月1日病故,其间住院43天。遗产范围:夫妻分别财产,死后购买的房产55套。法律适用:香港继承法还是内地继承法?,二、遗嘱(will)继承的法律适用,无效遗嘱:行为能力不及格、口头遗嘱未确认,大逆灭亲受遗嘱、应留份额被处分,处分他产自无效,胁迫欺骗和伪改。 (一)立遗嘱

35、能力的法律适用 一般适用当事人立遗嘱或死亡时的属人法。(二)遗嘱方式的法律适用:宽松灵活涉民法第32条:遗嘱方式,符合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遗嘱行为地法律的,遗嘱均为成立。,实质要件、约束力1.立遗嘱人指定的有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1989年海牙死者遗产继承的准据法公约第五条。2.立遗嘱人立遗嘱或死亡时的属人法。涉民法第33条: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学生疑难:常居国外之中国人遗嘱将不动产交由爱犬继承。1989年海牙死者遗产继承的准据法公约第三条。,(三)遗嘱效力的法律适用,案例分析:遗嘱的法律适用,中国公民王美玫194

36、8年定居印尼,1958年加入印尼国籍。1995年丈夫去世,仅有一子。1996年,王美玫变卖财产,与子回中国定居。回国后,王购买了一套公寓自住。其子有业不就,靠王的积蓄生活。王美玫对其子好逸恶劳十分反感,多次劝说儿子自食其力,儿子置若罔闻。王美玫遂加强对财产的控制,引起儿子不满,先后两次加害王某,均被与其朝夕相伴的爱犬旺财相解。王美玫年事已高,又遭逆子暗算,心力交瘁,自知不久将绝于人世。1998年底,王美玫找到律师立下书面遗嘱:1取消儿子的继承权。2爱犬继承遗产,由律师照料。3在律师履行义务后,公寓归律师所有。王美玫立遗嘱后不久去世,爱犬墓地守候四天四夜,不吃不喝,悲壮死去。问:1王美玫遗嘱的效

37、力适用何国法律来认定? 2王美玫的遗产如何处理?,三、无人继承财产的处理,(一)关于无人继承财产的理论1.各国一般均规定归属国库或其他公共团体。我国继承法第32条: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的成员,归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2.公共团体取得无人继承财产资格的理论根据先占权。英国、美国、法国、奥地利 最后法定继承人。德国、意大利、西班牙、瑞士,(二)无人继承财产归属问题的法律适用,1.被继承人的属人法,继承权主义;2.财产所在地法,先占权主义。涉民法第35条:无人继承遗产的归属,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遗产所在地法律。西法大宋渝玲教授:涉外继承关系的法律适用,四、遗产

38、管理的法律适用,涉民法第33条:遗产管理等事项,适用遗产所在地法律。遗产信托,司考真题:动产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37中国人李某长期居住在甲国,一年前移居乙国并取得住所。现李某去世而未立遗嘱。李某生前在中国有投资股权和银行存款。乙国关于法定继承的冲突规则规定: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本国法律。现李某的丙国籍的儿子和女儿为继承李某在华的股权和存款发生争议,并诉诸中国法院。依照我国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下列关于本案的法律适用哪项是正确的?(2006)A应适用乙国法律,因为李某去世时居住在乙国。B应适用甲国法律,因为李某长期居住在甲国C应适用丙国法律,因为李某的儿子和女儿均具有丙国国籍D应适用中国法律,因为

39、李某具有中国国籍,且争议的遗产位于中国,司考真题: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83.中国人李某定居甲国,后移居乙国,数年后死于癌症,未留遗嘱。李某在中国、乙国分别有住房和存款,李某养子和李某妻子的遗产之争在中国法院审理。关于该遗产继承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0A.李某动产的继承应适用甲国法B.李某动产的继承应适用乙国法。C.李某动产的继承应适用中国法D.李某所购房屋的继承应适用房屋所在国的法律。,司考真题:无人继承财产的法律适用,40.甲国人琼斯在我国工作期间不幸病故。琼斯在我国境内遗留有价值300万元人民币的财产,未留遗嘱,亦无继承人。在这种情况下,琼斯遗留在我国的财产应依据什么法

40、律处理?(2004年)A.依甲国法处理B.依涉外继承的准据法处理C.依中国法律处理,但中甲两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除外。D.交甲国驻华使领馆依甲国法处理,课程复习和预习设计,本章要点复习;(家事领域国际私法的特点:无统一实体法,管辖权问题非常重要,涉及公序良俗可能性大)本章思考题与延伸阅读资料 ;下章预习提示:马文保险柜公司诉诺顿案“NIKE”滑雪茄克商标侵权纠纷,第十一章 财产权的法律适用,前课要点复习 第一节物权的法律适用第二节国家化问题第三节 国际破产问题第四节证券票据的法律适用 第五节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马文保险柜公司诉诺顿案,新泽西州人施瓦茨在宾州与马文保险柜公司签订了一个

41、所有权保留的保险柜销售合同。施瓦茨把保险柜带到了新州并转卖给诺顿。诺顿购买时并不知情。原告在新州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索回该保险柜。宾州法律:所有权保留不能对抗买方债权人或善意第三人。新州规定:附条件销售可以对抗买方的债权人以及善意第三人,且交易中买方只能获得向他售货的卖方的权利。问题:(1)施瓦茨与马文保险柜公司订立的合同应受哪一州的法律支配?为什么?(2)原告和被告之间的诉讼是合同争议还是物权争议?应该怎样适用法律?,第一节 物权的法律适用,一、物权(right in rem/real right)的法律冲突1.动产与不动产的区分;2.物权客体的范围;3.物权的种类和内容;(永佃权、居住权、典

42、当权等)4.物权的取得、转移、变更和消灭的方式及条件;5.物权的保护方法,二、一般物权的法律适用,(一)不动产物权的法律适用物之所在地法涉民法第36条:不动产物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二)动产物权的法律适用(固态、液态、气态)1.动产随人;2.物之所在地法;3.意思自治涉民法第37条: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动产物权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法律事实发生时动产所在地法律。涉民法第38条: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运输中动产物权发生变更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运输目的地法律。(例外之例外:长期滞留),案例:我国动产物权的法律适用,江苏南京中院1997年“陆承业、蔡相女与张淑霞、陆青继承和

43、保险赔偿金权属纠纷”保险赔偿金属于动产物权,对涉外动产所有权的法律适用,我国尚无明文规定。但民法通则第14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在国际私法领域,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律来解决日益增多的涉外动产所有权的法律冲突已成为惯例。,案例:担保物权与担保合同:如何适用法律?,广东高院在“中国农业银行佛山顺德支行与顺德市风行企业有限公司、梁耀华、梁耀辉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中认为本案属借款担保合同纠纷。因本案被告梁耀华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居民,故本案系涉港民商事纠纷。关于本案法律适用的问题,本案借款合同无涉外因素,故应适用内地的法律解决本案借

44、款合同纠纷;本案担保合同所涉及的抵押物在内地,根据不动产物权适用物之所在地法的原则,应适用内地的法律解决本案担保合同纠纷。本案在法律适用上存在什么问题?学生疑难:如何区分合同争议与物权争议?,三、特殊物权的法律适用,(一)船舶物权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船旗国法律。船舶抵押权适用船旗国法律。船舶在光船租赁以前或者光船租赁期间,设立船舶抵押权的,适用原船舶登记国的法律。 船舶优先权,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海商法第270 -272条),三、特殊物权的法律适用,(二)民用航空器物权民用航空器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国法律。民用航空器抵押权适用民用航空器国籍

45、登记国法律。 民用航空器优先权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民用航空法第185-187条),司考真题:运输中动产物权的法律适用,98A公司将一批平板电脑售卖给B公司,两者营业地分别位于甲国和乙国,两国均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缔约国。合同项下的货物由丙国C公司承运,装运港是甲国某港口,目的港是乙国某港口。在运输途中,B公司与中国D公司就货物转卖达成协议。B公司与D公司就运输途中平板电脑的所有权产生了争议,D公司将争议诉诸中国某法院。根据我国有关规定,关于平板电脑所有权的法律适用,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1A当事人有约定的,应当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B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应当适用联合国国际货

46、物销售合同公约C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应当适用甲国法 D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应当适用乙国法。,司考真题:船舶抵押权的法律适用,1997年10月,香港A公司向大连海事法院起诉,根据其对我国B公司货轮“明星号”享有的贷款抵押权求偿。经法院调查,“明星号”是我国B公司从希腊租用的一艘在巴拿马登记并悬挂巴拿马国旗的光船。在大连海事法院在处理该案时,应适用下列哪一法律?A香港法 B希腊法 C巴拿马法。 D中国法,司考真题:民用航空器抵押权的法律适用,37.依我国民用航空法的规定,民用航空器的转让、抵押,应当适用哪国法律?(2004年) A.民用航空器转让、抵押地国法律 B.民用航空器所在地国法律 C.民用航空

47、器国籍登记国法律。 D.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国法律,第二节 国家化问题,一、国家化的定义:国家化或国有化(Nationalization)通常是指主权国家依据本国法律,将某些原属私人(包括外国自然人和法人)所有的财产和权利收归国家控制,由国家或它的机构经营和使用并予以一定补偿的一种法律措施。资本主义国家诞生初期开国家化之先河。二战以后新兴民族国家将国家化推向了高潮。近年来拉美数国开始对国家资源国家化,玻利维亚,委内瑞拉。,二、 国家化法令的效力,(一)国家化法令对本国人在外国财产的效力各国往往否认外国国家化法令的域外效力,其理由主要有:是惩罚性的公法行为; 违反公共政策;物权适用物之所在地法;

48、有关外国未被承认。但被国家化的财产通过贸易转移到国外,其原所有人主张权利的,通常承认外国国家化的域外效力。苏联巴库油田案,(二)国家化法令对外国人在本国财产的效力和补偿,1.各国一般倾向承认外国国家化法令对位于其境内的外国人财产的效力,但要求所在国给予一定的补偿。2.补偿标准:(1)不予补偿;经济掠夺,无力补偿(2)给予“充分、有效、及时”的补偿;赫尔规则(3)给予“适当、合理”的补偿。卡尔沃主义,三、 我国关于国家化问题的立场和实践,我国对外国投资者的财产一般不征收、征用,更不会进行国家化,即使在将来非常特殊的情况下,确有必要征收、征用或国家化时,亦会给予外国投资者合理的、不低于原财产价值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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