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19 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计量标准建设及溯源项目申报指南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817 号)和省财政厅关于做好 2019 年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粤财预函2018101 号)等规定,制定本项目申报指南。一、政策规定(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二) 国务院关于印发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 年)的通知 (国发201310 号) ;(三) 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决定 (粤发20169 号) ;(四)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
2、一步深化对外开放 建设质量强省 共同推动广东率先建成小康社会合作备忘录 ;(五)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 年)的意见 (粤府办20144 号) 。二、资金用途用于购买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和实验室环境建设等。三、申报条件2获得有效期内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四、项目确定各地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法制计量管理需要研究拟定 2019 年建标申请项目(含所需采购的全部设备明细清单),由所在地级以上市质监局组织对建标申请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论证评审,确认申请项目可行后,填写2019 年度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由市质监局
3、汇总报送省局,同时完成项目入库。省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拟定的建标项目应附上可行性论证报告直接报送省局,同时完成项目入库。省局根据实际情况将有关申请项目列入 2019 年度经费预算,未能纳入 2019 年度经费预算的,优先纳入下一年度支持计划。五、绩效目标加强计量基标准能力建设,包括:加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增强计量自主权;加快建立高等级计量标准,强化量传溯源传导力度和等级,服务企业提升精密制造水平。六、有关要求(一)项目申请人必须在 2018 年 9 月 5 日前提出申请并在省级预算管理系统中完成项目入库。(二)项目申请人在项目申报和项目评审中要确定所需采购全部设备明细清单,在 2019 年第一季度前正式对外招标,3并于 2019 年 9 月 30 日前完成经费使用。(三)获得资金支持的项目要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建标,并向相应的主持考核的计量标准管理部门申请计量标准考核,经考核合格获得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附件:2019 年度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项目申报表4附件2019 年度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项目申报表单位(盖章):计量标准项目名称标准器和主要配套设备名称购买标准器和主要配套设备预算经费(万元)实验室环境建设或其他配套设施预算经费(万元)预算经费小计(万元)预算经费总计(万元)县(区)局意见:(公章)年 月 日市局意见:(公章)年 月 日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