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VOCs 整治(第一阶段)企业自查表(本公司对表格内填报的数据负责)序号 自查内容是否符合存在问题描述自查日期自查人员签名整改内容 整改完成日期整改负责人签名主管签名1是否建立台账:详实记录含 VOCs 的原辅材料的采购、使用情况,妥善保存原辅材料成分说明书、检验报告、发票等原始单据。是2VOCs 物料过程是否密闭:所有含 VOCs 的原辅材料在储存、转运、回收、废弃、处置过程中必须密闭。是3所有产生 VOCs 的生产车间(或生产设施)是否密闭:禁止露天和敞开式涂装、流平、干燥作业(船体等大型工件涂装及补漆确实不能实施密闭作业的除外,但需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专门分析) 。不能密闭的部位要设置风
2、幕、软帘或双重门等阻隔设施,减少废气排放。正常生产状态下,密闭场所的门窗处于打开状态或破损视同未达到密闭要求,需要打开的,必须设置双重门。是4废弃物是否密闭:漆渣、更换的 VOCs 吸附剂以及含油墨、有机溶剂、清洗剂的包装物、废弃物等含 VOCs 的危险废物,产生后必须马上密闭,或存放在不透气的容器、包装袋内,贮存、转移期间不得打开。是5 所有可能产生 VOCs 的生产场所和工段是否设置废气收集系统,将废气收集到位并导入废气治理设施。 是6 集气管路是否标明废气走向。 是7 废气收集系统、治理设施和生产设备的开、关时间是否记录。 是8 设施设备的开关时间是否写入操作规程并明示公布。 是9密闭设
3、施外任意一点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酸甲酯、乙酸乙酯、丙酮及环己酮中的任一种污染物瞬时排放浓度值是否低于无组织排放标准值 2 倍。是10 VOCs 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是11 是否在设施现场和操作场所公示 VOCs 治理设施的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和维护制度。 是12 是否记录燃烧温度等关键技术指标。 是13 是否记录吸附剂、除湿剂的装填量、更换周期、采购发票、转移处置。 是14排气筒数量是否符合要求:1、 采用燃烧法(含直接燃烧、催化燃烧和蓄热燃烧法等)治理 VOCs 废气的,每套燃烧设施允许设置一根 VOCs 排气筒,2、 采用其他方法治理 VOCs 废气的,一个企业一栋建筑只允许设置一根 VOCs 排气筒。否15 是否设置其他任何排放口及出风口。 否16排气筒设置是否符合固定源监测技术规范 (HJT397)要求:包括采样口和采样平台,配备固定电源,设置固定安全的人员通道。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