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附 件 3佛山市 2018 年度职称评审问题解答(一 )关 于 是 否 符 合 申 报 职 称 评 审 条 件 的 问 题职 称 评 审 条 件 按 照 国 家 和 省 现 行 的 职 称 政 策 规 定 和 专 业技 术 资 格 条 件 执 行 。请 先 对 照 相 关 专 业 的 要 求 ,看 是 否 符 合 条 件 再 决 定 是 否 申报 职 称 ,专 业 要 求 可 在 广 东 省 专 业 技 术 人 才 职 称 管 理 系 统 (以 下 简 称 “职 称 系 统 ”,网 址 :http:/210.76.66.109:7006/gdweb/ggfw/web/pub/ggfwzyjs
2、.do)上 查 阅 。(二 )关 于 哪 些 专 业 属 于 佛 山 市 受 理 评 审 范 围 的 问 题1.高 级 资 格 :机 电 专 业 高 级 工 程 师 资 格 、中 小 学 高 级 教 师 资格 。2.中 、初 级 资 格 :详 见 附 件 2。3.不 在 上 述 范 围 内 的 专 业 ,则 需 向 省 属 评 委 会 申 报 评 审 。特 别 提 醒 :属 于 佛 山 市 受 理 评 审 范 围 的 专 业 ,须 在 佛 山 市进 行 申 报 评 审 。否 则 ,不 予 核 准 发 证 。(三 )关 于 职 称 外 语 、计 算 机 应 用 能 力 的 问 题属 于 佛 山
3、市 受 理 评 审 范 围 的 专 业 ,职 称 外 语 、计 算 机 应 用能 力 不 作 为 申 报 职 称 的 必 备 条 件 ;不 属 我 市 评 审 范 围 ,需 委 托省 评 审 的 ,以 省 属 评 委 会 要 求 为 准 。(四 )关 于 公 务 员 不 得 参 加 职 称 评 审 的 问 题按 照 国 家 和 省 深 化 职 称 制 度 改 革 意 见 的 有 关 规 定 ,公 务 员2(包 括 参 照 公 务 员 管 理 的 事 业 单 位 中 已 过 渡 公 务 员 身 份 的 人 员 )不 得 参 加 专 业 技 术 人 才 职 称 评 审 。(五 )关 于 申 报 两
4、 个 系 列 职 称 或 转 系 列 评 审 的 问 题按照关于明确当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若干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7 197 号)及现行有关 规定执行。属转系列申报晋升职称的,应先转系列取得同级别职称。转换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现岗位工作满 1 年以上,可申报现岗位同级别对应职称。(六 )关 于 工 作 经 历 (能 力 )、业 绩 成 果 等 条 件 的 问 题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条件可按照关于深化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粤人发2003 178号)和关于进一步改革科技人员职称评价的若干意见(粤人社规 20154号)有关规 定执行。(七)关于提供资格证书核查的问题须提
5、供由政府人事部门核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进行核查。省外来粤人员申报,须提供来粤后经我省政府人事部门确认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进行核查。(八 )关 于 学 历 学 位 证 书 的 问 题须 提 供 教 育 部 门 核 发 的 学 历 学 位 证 书 原 件 进 行 核 查 。其 中 ,技 工 院 校 中 级 技 工 班 毕 业 生 可 与 中 专 学 历 人 员 同 等 对 待 ,高 级工 班 毕 业 生 与 大 专 学 历 人 员 同 等 对 待 ,预 备 技 师 (技 师 )班 毕 业生 与 本 科 学 历 人 员 同 等 对 待 。(九 )关 于 继 续 教 育 证 明 的 问 题按 照
6、 广 东 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继 续 教 育 条 例 和 相 关 政 策 规3定 执 行 ,申 报 评 审 中 级 、高 级 资 格 时 须 提 供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的 继 续 教 育 合 格 证 明 。申 报 评 审 初 级 资 格 的 ,提 供 1 年的 继 续 教 育 合 格 证 明 。(十 )关 于 专 业 不 对 口 的 基 础 理 论 课 时 的 问 题根 据 资 格 条 件 “评 定 标 准 申 报 人 须 掌 握 (或 系 统 掌 握 )本 专 业 基 础 理 论 和 专 业 技 术 知 识 ”的 要 求 ,所 学 专 业 与 申 报 专业
7、 不 是 同 专 业 或 相 近 专 业 的 ,须 提 交 200课 时 以 上 的 行 业 培 训合 格 证 书 或 非 学 历 培 训 合 格 证 书 原 件 。(十 一 )关 于 在 职 在 岗 证 明 材 料 的 问 题须 提 交 与 个 人 工 作 经 历 相 同 的 连 续 半 年 以 上 的 社 保 凭 证 ,或 者 人 事 主 管 部 门 (档 案 保 管 部 门 )出 具 连 续 半 年 以 上 的 在 职 证明 等 相 关 在 职 在 岗 材 料 。同 时 ,对 社 会 保 险 参 保 记 录 问 题 明 确如 下 :只 要 在 佛 山 市 有 参 保 记 录 的 ,可 在
8、 相 关 的 辖 区 内 申 报 职称 。例 如 :申 报 人 从 佛 山 市 总 公 司 调 到 高 明 分 公 司 工 作 ,但 社 会保 险 参 保 在 禅 城 区 ,则 提 供 禅 城 区 社 保 机 构 出 示 的 社 会 保 险 记录 即 可 在 禅 城 区 或 高 明 区 申 报 职 称 。(十 二 )关 于 申 报 材 料 时 效 的 问 题申 报 材 料 包 括 学 历 证 书 、资 格 证 书 、继 续 教 育 证 书 、社 会保 险 半 年 以 上 参 保 记 录 、工 作 经 历 、论 文 、业 绩 成 果 、工 程 (学术 )佐 证 材 料 等 以 及 网 上 下 载
9、 的 相 关 表 格 ,时 间 截 止 到 2018 年8 月 31 日 。(十 三 )关 于 港 、澳 、台 人 员 申 报 职 称 的 问 题按 照 粤 人 社 发 201886 号 文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十 四 )关 于 区 分 市 直 单 位 还 是 区 属 单 位 的 问 题4为 便 于 属 地 管 理 ,须 提 供 申 报 者 工 作 单 位 的 营 业 执 照 复 印件 或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证 复 印 件 ;无 营 业 执 照 或 统 一 社 会 信 用代 码 证 的 ,提 供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证 复 印 件 。例 如 :营 业 执 照 (或 组
10、织 机 构 代 码 证 )由 佛 山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或 佛 山 市 质 量 技 术 监督 局 )颁 发 的 ,该 单 位 属 市 直 单 位 ;营 业 执 照 (或 组 织 机 构 代 码证 )由 南 海 区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或 南 海 区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颁 发的 ,该 单 位 属 区 属 单 位 。(十 五 )关 于 申 报 材 料 的 问 题专业技术人员须先通过职称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其中,区属单位的单位账号由所在区人社局进行建号;市直单位的单位账号则根据不同专业分别由市人力资源协会、市科学技术协会、市建筑业协会来建号,专业分布详见附件 2)
11、,经网上审核通过后,按要 求 一 次 性 提 交 全 部 申 报 评 审 纸 质 材 料 (过后 不 补 )至 相 关 专 业 评 委 会 受 理 点 (受 理 点 详 见 附 件 2)。纸质材料具体要求如下:1.本 人 和 申 报 单 位 签 订 的 诚 信 承 诺 书 各 1 份 。2.送 评 材 料 目 录 单 1 份 ,粘 贴 于 送 评 档 案 袋 上 。按 要 求 填写 申 报 专 业 ;按 顺 序 填 写 申 报 材 料 目 录 。3.广 东 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申 报 职 称 评 前 公 示 情 况 表 1 份 ,须 有 单 位 负 责 人 签 名 和 单 位 盖 章
12、,公 示 期 不 少 于 7 个 工 作 日 。4.广 东 省 申 报 职 称 资 格 评 审 信 息 录 入 表 (普 通 )1 份 。(必须 要 填 写 清 楚 近 期 的 工 作 单 位 电 话 和 本 人 手 机 号 码 )。5.广 东 省 职 称 评 审 表 1份 。表 格 打 印 要 规 范 ,按 填 表 说 明 ,如 表 内 填 写 内 容 有 涂 改 ,任 意 改 变 表 格 结 构 的 不 予 以 受 理 。56.()级 职 称 申 报 人 基 本 情 况 及 评 审 登 记 表 采 用 竖 表 ,要求 A3 纸 打 印 。申 报 机 电 专 业 高 级 资 格 的 ,一 式
13、 25 份 ;申 报 中级 资 格 的 ,一 式 19 份 ;申 报 初 级 资 格 的 ,一 式 11 份 。均 要 求 1份 为 原 件 ,其 余 为 复 印 件 。7.提 交 近 3 年 度 或 聘 任 期 满 考 核 登 记 表 1 份 。8.专 业 技 术 工 作 总 结 高 中 级 各 5 份 。用 A4 纸 双 面 打 印 ,着 重 总 结 任 现 职 以 来 的 思 想 品 德 、知 识 水 平 、专 业 技 术 工 作 能力 (经 历 )、业 绩 成 果 等 情 况 ,字 数 不 超 过 3000 字 。9.提 交 申 请 人 的 学 历 (学 位 )证 、非 学 历 教 育
14、 、任 职 资 历 、专业 技 术 资 格 证 等 证 明 材 料 原 件 ,验 证 后 交 复 印 件 1 份 。10.业 绩 、成 果 材 料 (获 奖 材 料 )1 份 。对 照 所 申 报 的 资 格条 件 ,提 交 任 现 职 以 来 的 专 业 技 术 工 作 经 历 和 业 绩 、成 果 材 料 ,包 括 论 文 、著 作 、奖 励 等 证 书 、证 明 及 其 他 辅 助 证 明 材 料 (设 计人 员 附 图 纸 图 签 复 印 件 ;非 个 人 的 获 奖 项 目 ,应 注 明 个 人 的 排列 名 次 ),合 订 成 册 ,经 所 在 单 位 审 核 确 认 后 加 盖
15、单 位 公 章 和 个人 签 章 后 提 交 。提 交 的 材 料 应 与 评 审 表 、登 记 表 所 填 内 容 相符 。由 两 人 或 两 人 以 上 共 同 完 成 的 发 明 创 造 、学 术 技 术 成 果 、专业 技 术 项 目 ,必 须 在 申 报 材 料 中 如 实 注 明 本 人 所 做 的 工 作 内 容 、所 起 的 作 用 及 排 名 顺 序 。申 报 人 获 得 的 发 明 创 造 、学 术 技 术 成果 以 及 完 成 项 目 等 的 奖 励 、表 彰 ,应 在 申 报 材 料 中 注 明 授 予 部门 和 等 级 。11.论 文 (著 作 )。提 交 的 论 文
16、 应 代 表 本 人 任 现 职 以 来 的 最 高水 平 ,且 申 报 人 必 须 是 论 文 的 独 立 作 者 或 第 一 作 者 ;提 交 的 著作 (限 1 本 )应 代 表 本 人 任 现 职 以 来 的 最 高 水 平 ,且 申 报 人 必 须6是 著 作 的 主 要 作 者 。申 报 高 级 资 格 的 ,须 提 供 2 本 发 表 了 论 文的 省 级 以 上 专 业 期 刊 (需 “瘦 身 ”)。申 报 中 级 资 格 的 ,提 供 1 本发 表 了 论 文 的 市 级 以 上 专 业 期 刊 (需 “瘦 身 ”)。其 中 专 题 说 明 ,申 报 机 电 专 业 高 级
17、资 格 的 ,一 是 提 交 “瘦 身 ”后 的 论 文 原 件 1 份 。“瘦 身 ”后 的 论 文 原 件 只 包 括 :刊 物 的 封 面 、完 整 的 目 录 、完 整 的 本 人 论 文 内 容 (包 括 结 尾 语 及 参 考 文 献 )、封 底 。二 是 提 交 论 文 复 印 件 (以 及 论 文 答 辩 表 )一 式 5 份 。用 A4纸 将 本 人 论 文 内 容 双 面 打 印 ,与 填 写 好 的 申 报 机 电 专 业 高 级资 格 论 文 (论 著 )答 辩 表 一 式 各 5 份 分 别 装 订 成 册 。12.社 保 凭 证 。申 报 人 员 在 提 交 申 报
18、 材 料 时 ,一 并 提 交 与 个人 工 作 经 历 相 同 的 连 续 半 年 以 上 的 社 保 凭 证 原 件 ,或 者 人 事 主管 部 门 (档 案 保 管 部 门 )出 具 连 续 半 年 以 上 的 在 职 证 明 等 相 关 在职 在 岗 证 明 材 料 原 件 。13.营 业 执 照 (或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证 或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证 )复 印 件 。14.贴 职 称 证 相 片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页 1 份 。提 交 大 一 寸 近期 免 冠 彩 色 证 件 照 片 2 张 ,贴 在 贴 资 格 证 相 片 页 上 (每 张 照片 粘 贴
19、三 分 之 一 部 分 即 可 ,以 便 揭 取 )。申 报 人 应 按 要 求 仔 细 填 写 有 关 表 格 ,必 填 栏 目 不 得 留 有 空白 ,文 字 表 述 要 清 楚 ,材 料 必 须 真 实 可 靠 。15.在 申 报 档 案 袋 两 边 注 明 姓 名 和 单 位 。申 报 人 应 在 申 报档 案 袋 两 边 注 明 自 己 的 姓 名 、单 位 、申 报 专 业 。以 上 材 料 的 复 印 件 须 由 单 位 人 事 部 门 核 对 原 件 后 ,签 署 核对 人 姓 名 、核 对 意 见 和 日 期 ,并 加 盖 单 位 公 章 ,否 则 不 予 受 理 。7特 别
20、 提 醒 :1.网 上 申 报 操 作 指 南 可 在 职 称 系 统 首 页 “通 知 公告 ”栏 的 “常 见 问 题 解 答 &个 人 操 作 手 册 &业 务 咨 询 电 话 ”查 阅 ;2.相 关 表 格 可 在 “佛 山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官 网 下 载 ,具体 路 径 为 :首 页 业 务 办 理 下 载 中 心 专 技 人 员 各 系 列 评 审 表格 下 载 ;3.不 属 我 市 受 理 评 审 范 围 的 专 业 材 料 要 求 ,请 以 省 属 评委 会 的 评 审 通 知 (省 属 评 委 会 的 评 审 通 知 可 在 职 称 系 统 首
21、页 查阅 )为 准 。凡属以下情况之一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5)未 提 交 申 报 人 在 现 工 作 单位 连 续 缴 交 半 年 以 上 的 社 保 凭 证 或 者 人 事 主 管 部 门 (档 案 保 管部 门 )出 具 的 在 职 在 岗 证 明 材 料 ;(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十 六 )关 于 纸 质 材 料 报 送 的 问 题1.市 直 中 、初 级 评 委 会 受 理 申 报 材 料 时 间 为 2018 年 9 月25 日 -10 月 19 日 。区 属 中 、初
22、 级 评 委 会 受 理 材 料 时 间 及 受 理 方式 由 各 区 人 社 局 自 行 制 定 。(可 申 报 专 业 、受 理 地 址 、咨 询 电 话 详见 附 件 2)2.申 报 建 筑 专 业 高 级 资 格 的 ,受 理 申 报 材 料 时 间 为 2018年 8 月 27-31 日 ,由 各 区 人 社 局 及 市 直 有 关 单 位 报 送 到 “佛 山 市建 筑 业 协 会 ”汇 总 审 核 后 统 一 报 省 评 委 会 。(受 理 地 点 及 咨 询 电话 详 见 附 件 2)具 体 时 间 安 排 :8 月 27 日 全 天 为 三 水 区 ,8 月 28 日 全 天
23、 为高 明 区 ,8 月 29 日 全 天 为 禅 城 区 ,8 月 30 日 全 天 为 南 海 区 ,88月 31 日 全 天 为 顺 德 区 ,8 月 27-31 日 为 市 直 有 关 单 位 。逾 期 不予 受 理 。3.申 报 机 电 专 业 高 级 资 格 的 ,由 各 区 人 社 局 及 市 直 有 关 单位 统 一 报 送 到 市 人 社 局 专 技 科 。即 ,市 直 单 位 汇 总 本 单 位 申 报人 员 的 纸 质 材 料 后 统 一 报 送 至 市 人 社 局 ;区 属 单 位 的 ,由 所 在区 人 社 局 汇 总 后 统 一 报 送 至 市 人 社 局 (受 理
24、 地 点 :佛 山 市 人 力 资源 公 共 服 务 中 心 ,地 址 :佛 山 市 禅 城 区 轻 工 三 路 18 号 )。报 送 纸 质 材 料 时 ,请 汇 总 本 区 (本 单 位 )全 部 申 报 人 的 资 料 ,并 填 写 2018 年 区 (单 位 )申 报 机 电 工 程 技 术 高 级 工 程 师 资 格名 单 汇 总 表 (该 表 在 “佛 山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官 网 下 载 ),一 并 报 送 。具 体 时 间 安 排 :10 月 22 日 全 天 为 禅 城 区 ,10 月 23 日 全 天为 南 海 区 ,10 月 24 日 全 天
25、为 顺 德 区 ,10 月 25 日 全 天 为 高 明 区 ,10 月 26 日 全 天 为 三 水 区 ,10 月 22-26 日 为 市 直 有 关 单 位 。逾期 不 予 受 理 。机 电 专 业 高 级 资 格 的 申 报 人 须 参 加 面 试 答 辩 ,面 试 答 辩 时间 为 2018 年 11 月 17-18 日 ,答 辩 地 点 及 安 排 将 于 面 试 答 辩 前一 周 在 “佛 山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官 网 发 布 通 知 。4.其 他 不 属 佛 山 市 评 审 专 业 范 围 ,需 委 托 省 属 评 委 会 评 审的 ,申 报 时 间
26、 请 申 报 人 自 行 查 阅 省 相 关 部 门 的 评 审 通 知 ,申 报材 料 经 人 社 部 门 (市 直 单 位 经 市 人 社 局 ,区 属 单 位 经 所 在 区 人社 局 )审 核 并 出 具 委 托 函 后 ,由 申 报 人 单 位 报 送 至 省 属 评 委 会 。其 中 ,区 属 单 位 的 ,经 区 人 社 局 (地 址 及 咨 询 电 话 详 见 附件 2)审 核 并 开 具 委 托 书 ,由 申 报 人 自 行 报 送 至 省 属 评 委 会 ;市9直 单 位 的 ,经 市 人 社 局 (受 理 地 点 :佛 山 市 人 力 资 源 公 共 服 务 中心 ,地
27、址 :佛 山 市 禅 城 区 轻 工 三 路 18 号 )审 核 并 开 具 委 托 书 ,由申 报 人 自 行 报 送 至 省 属 评 委 会 。(十 七 )关 于 申 报 机 电 专 业 高 级 工 程 师 专 业 名 称 的 问 题在 佛 山 市 申 报 机 电 专 业 高 级 工 程 师 的 ,请 选 择 以 下 专 业 名称 之 一 进 行 申 报 :1.电 气 设 计 工 程 技 术 高 级 工 程 师 ;2.电 气 施 工工 程 技 术 高 级 工 程 师 ;3.电 气 安 装 工 程 技 术 高 级 工 程 师 ;4.电 气调 试 工 程 技 术 高 级 工 程 师 ;5.电
28、气 管 理 工 程 技 术 高 级 工 程 师 ;6.电 子 工 程 技 术 高 级 工 程 师 ;7.仪 表 仪 器 工 程 技 术 高 级 工 程 师 ;8.机 械 设 备 维 护 工 程 技 术 高 级 工 程 师 ;9.机 械 设 计 工 程 技 术 高 级工 程 师 ;10.机 械 制 造 工 程 技 术 高 级 工 程 师 ;11.自 动 化 设 计 与 制造 工 程 技 术 高 级 工 程 师 ;12.电 气 自 动 化 工 程 技 术 高 级 工 程 师 ;13.暖 通 空 调 工 程 技 术 高 级 工 程 师 。(18(关 于 评 审 收 费 标 准 的 问 题 。按 照
29、关 于 转 发 省 物 价 局 、省 财 政 厅 的 通 知 (粤 人 发 200735 号 )执 行 。申 报评 审 高 级 资 格 的 ,评 审 费 每 人 580 元 ,论 文 鉴 定 费 200 元 ,答 辩费 140 元 ;申 报 评 审 中 级 资 格 的 ,评 审 费 每 人 450 元 ;申 报 评 审初 级 资 格 的 ,评 审 费 每 人 280 元 。(十 九 )关 于 各 评 委 会 完 成 评 审 时 间 的 问 题各 评 委 会 原 则 上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前 完 成 评 审 工 作 。(二 十 )关 于 电 子 职 称 证 书 的 问 题今 年 起 按 省 要 求 推 行 电 子 职 称 证 书 ,2018 年 度 评 审 取 得10职 称 的 人 员 ,通 过 信 息 系 统 制 作 电 子 职 称 证 书 ,不 再 发 放 纸 质证 书 。专 业 技 术 人 才 可 登 录 职 称 系 统 自 行 下 载 打 印 本 人 纸 质 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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