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大连市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认定办法(修订稿)第一条 为落实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大政办发2008183 号)文件精神,加速我市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是指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从事软件开发、软件技术服务、系统集成、业务流程外包、集成电路设计、动漫游戏开发、工业设计和管理和互联网增值业务等业务的企业。第三条 软件开发、软件技术服务、系统集成、业务流程外包、集成电路设计、动漫游戏开发、工业设计和管理、互联网增值业务的具体含义如下:软件开发是指采用各种程序设计语言,编制满足某种应用需求
2、的软件产品或应用系统的技术实现过程,一般包括需求、分析、编程和测试等全部或部分工作环节。软件技术服务是指围绕软件产品的流通和应用过程发生的相应专业化服务。如:支持网络系统正常运行的维护、调试,针对软件产品的咨询、培训、调试、维护和产品升级及系统扩充等。 系统集成是指根据用户的需求和投入规模,综合应用各种计算机网络技术,适当选择软硬件设备,通过总体策划、2系统设计、软件开发、工程实施、安装调试、服务及保障等工作实施,为用户提供一个可运行的网络系统的全过程。 业务流程外包是指服务发包商将基于信息技术的企业内部业务流程或职能委托给服务提供商,由后者按照服务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管理、运营和维护的服务。如
3、软件测试、数据加工、后台服务、客户关系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集成电路设计是指将系统、逻辑与性能的设计要求转化为具体的物理版图的过程。一般包括电路设计、前仿真、版图设计、后仿真、后续处理等工作环节。动漫游戏开发是指以“创意” 为核心,以 动画、游戏为表现形式,依靠计算机技术进行的动漫、游戏产品的设计、开发过程。 工业设计及管理是指针对工业产品而开展的美学设计、造型设计、材料设计、功能性设计、结构设计、可靠性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及生产系统集成设计以及相关管理工作。互联网增值业务是指基于互联网的网络通信、网络资讯、电子商务、网络教育和培训、网络娱乐、网络媒介等现代信息服务业务。第四条 大连市信息产业局
4、是企业认定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市企业的认定管理工作,其职责是:(一) 组织区市县(先导区)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开展企业认定工作;(二) 监督检查全市企业的认定工作,审核批准认定结果并予以公告;3(三) 受理企业认定的申诉。第五条 区市县(先导区)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受市信息产业局委托,负责本辖区内企业的认定工作。其职责是:(一)受理本区内企业的认定申请;(二)负责企业的认定工作;(三)将本区经认定企业名单报送市信息产业局审核备案。第六条 申请认定的企业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一)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及分公司;(二)企业产权明晰,依法经营,依法纳税,具备规范的企业各项管理制度;(三)具有与业务相适应的办公场所
5、、软硬件设施和人员规模。企业经营场所不低于 50 平方米,在职员工人数不少于 7 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人员不低于 60%。 (四)软件开发、软件技术服务、系统集成(其中系统设计、系统集成、技术服务和软件开发收入总和不低于项目总值 20%)、业务流程外包、集成电路设计、动漫游戏开发、工业设计和管理、互联网增值业务等的收入总和不低于企业总销售收入的 50。第七条 企业申请认定时,需提交以下材料:1、大连市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认定申请表;2、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3、企业有关研究开发和生产经营的场地证明;44、企业财务报表。经营期超过一年的企业一并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表;5、人员配置及专
6、业构成说明;6、业务合同及收入明细; 7、其他要求的材料 第八条 企业对认定结果有异议时,可在发布后七日内,向市信息产业局提出复审申请。第九条 企业实行年审制度,年审条件按照第六条执行。企业逾期未申请年审或年审不合格的,当年不再享受大政办发2008183 号文件 规定的优惠政策,一年后方可重新申请认定。第十条 经认定的企业应按规定的时限向市信息产业局提交工信部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年度统计报表,逾期未报的企业将取消年审资格。第十一条 经认定的企业发生更名时,原企业的认定资格不能沿袭使用,须在正式变更后三个月内,向受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办理变更手续需提交的材料有:1、大连市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认定申请表;2、变更后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第十二条 企 业要守法经营,对有违法及不正当行为者,经核实后取消该企业认定资格,并视情节轻重,在一至三年内不受理其认定申请。5第十三条 各区市县(先导区)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工作细则,报市信息产业局备案。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大连市信息产业局负责解释。二九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