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台商投诉协调服务指南一、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第三条:国家依法保护台湾同胞投资者的投资、投资收益和其他合法权益。2.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台湾同胞投资提供优质、规范、方便的服务。各级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事机构应当做好台湾同胞投资的法律宣传与咨询、投诉受理和纠纷解决等工作。3.安徽省保护和促进台湾同胞投资条例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化投资环境,鼓励台湾同胞投资,做好台湾同胞投资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事机构负责台湾同胞投资合法权益保护的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工作;第五条:省、设区的市和台湾同胞投资集
2、中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台湾同胞投资保护协调处理机制,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处理台湾同胞投资合法权益保护的重大问题;第三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事机构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接到台湾同胞、台湾同胞投资企业的投诉后,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在六十日内将处理情况回复投诉人。对应当由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投诉事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事机构应当在十五日内转交其他有关部门处理。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前2款规定的时限处理投诉,并在回复投诉人的同时,将处理情况书面通报同级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事机构。二、承办机构宣城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三、服务对象在宣投资的台商和台企四、服务条件
3、受理在宣台商与祖国大陆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在投资、贸易、经营过程中涉及金融、租赁、房地产、知识产权、劳资关系、及其他经济、民事活动中的涉台纠纷投诉案件,并进行行政协调。五、服务流程1、根据“属地管理 ”的工作原则,台商应 首先在当地投诉,由当地解决;当地协调不成的,可向上一级投诉协调机构投诉。2、台商必须由本人或代理人进行投诉,可以面诉,也可以函诉。投诉时须提交书面投诉材料及相关证据材料,如实写明投诉对象、事情经过、争议重点、相关证据、投诉请求等事项,不得隐瞒或歪曲事实,并写明本人或代理人的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和传真号码。3、已提请仲裁或诉讼的投诉案件不再受理,但可提供必要的咨询。6
4、、服务时限根据投诉案件具体情况于 15 个工作日内予以协调处理。3七、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八、咨询方式宣城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联系方式:0563-302859942.台胞求助服务指南一、办理依据已经提供的经常性、常态性、为台胞认可的公共服务事项二、承办机构宣城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三、服务对象在宣台湾地区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四、办理条件在宣台胞发生的需要进行行政协调的求助事项五、办理材料1.出示台湾地区签发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大陆签发的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并提交复印件;如涉及企业,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复印件。2.提交书面求助材料及相关材料,如实写明求助事项、事情经过、重
5、点困难,不得隐瞒或歪曲事实,并写明本人或代理人的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和传真号码。六、办理流程1根据“属地管理 ”的工作原则,台胞应 首先在当地求助,由当地解决;当地协调不成的,可向上一级投诉协调机构投诉。2台胞必须由本人或代理人进行求助,可以面谈,也可5以投函求助。3在处理台胞求助过程中,出现如下情形,可以结案:(1)通过台商投诉协调机构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行政调解,找到台胞可以接受的解决方案;(2)台胞自愿放弃求助的;(3)台胞求助后,满六个月无故不与协调机构联系,或与台胞联系,台胞不愿配合的;(4)台胞求助事项经过调查,已正式向台胞提出解决方案,台胞满两个月不予答复的。七、办理时限接到台胞求助后
6、,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在六十日内将处理情况回复求助人。对应当由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求助事项,应当在十五日内转交其他有关部门处理。八、收费标准免费九、咨询方式宣城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电话:0563302859963.台湾同胞投资法律宣传与咨询服务指南一、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第三条:国家依法保护台湾同胞投资者的投资、投资收益和其他合法权益。2.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台湾同胞投资提供优质、规范、方便的服务。各级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事机构应当做好台湾同胞投资的法律宣传与咨询、投诉受理和纠纷解决等工作。二、承办机构宣城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三、服务对象在宣的台湾地区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四、办理条件在宣台胞与祖国大陆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在投资、贸易、经营过程中涉及金融、租赁、房地产、知识产权、劳资关系等,以及其他经济、民事活动中所发生的需要进行政策、法律宣传和咨询的事项。五、办理流程向台商、台企进行宣传,可以当面宣传,也可以通过函件、电话宣传。7台商本人或代理人进行咨询,可以当面咨询,也可以通过函件、电话咨询,由市台办给予解答或寻求法律顾问帮助给予解答。六、收费标准免费七、咨询方式宣城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电话:05633028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