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称评审提交申报材料说明一、上报表格: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系统打印)要求:高级职称(含正副)3 份,中级职称 2 份。所报评审表需经单位审核并盖章。2、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表要求:一式 18 份, (见附件 3,或系统打印) ,B4 纸打印,如内容过多可缩小字体填写或打印在背面(不要改动表格结构) 。所报简表需经单位审核并盖章。二、相关材料:申报人所提交的全部材料必须为任现专业技术职称以来取得的业绩材料。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注明提供原件的请一并提交原件。1、学历学位:复印件,同时审查原件2、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同时审查原件3、承担科研任务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需提供全部立项材料,只
2、需提供立项材料的封面,显示全部参加人员情况的页面,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需加盖公章。4、科技成果获奖、取得新药证书或生产批件、临床批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即可,个人有获奖证书的需提供原件。5、公开发表论文和著作证明材料:论著、译著只需提供出版著作的封面,显示全部编写人员所在页面,个人撰写部分首页页面即可。论文需提供封面、目录、个人撰写论文页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6、申报及授权知识产权情况证明材料:已授权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已经受理的提供受理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7、由各区县、委办局(集团总公司)继续教育主管部门验证的继续教育证书。8、专业技术人员考绩卡片(见附件 4)。9、外语能力相关证明材料:根据 2016 年天津市职称办有关文件“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的要求,2016 年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开始不与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硬性挂钩,根据我专业学科的特点,请申报人员酌情提供能证明自己外语能力水平的相关材料,评审专家在评审时,会将其作为参考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