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流程图信息形成并提出属性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构审查(部门领导)主管局长审核属于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属于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政府信息第三方同意或有关部门认为应公开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报上级主管部门或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不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敏感性政府信息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2 -佛山市南海区司法局发文稿纸领导签发意见 拟稿单位拟稿人拟稿时间事由文件字号 南司 【20 】 号主送分管领导审核意见抄送份数 主题词核稿意见科室领导意见备注信息公开属性及原因:拟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依申
2、请公开 不予公开不予公开理由(不予公开填写):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 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 危及公共安全 危及国家经济安全 危及社会稳定(正文附后)- 3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解 密 审 查 单年 月 日部 门 送审人 联系方式信息名称信 息 生 成时 确 定 保密 的 原 因目 前 信 息公 开 属 性及 原 因拟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原因:保 密 审 查机 构 意 见 (签字)年 月 日主 管 领 导意 见(签字)年 月 日编号:- 4 -征求意见函(第三方人姓名或者名称):本机关拟在 (公开形式) 公开 政府信息名称 的政府信息,其中 (信息内容) 涉及你(单位)权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第四款:“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之规定,现征求你(单位)意见。收到此函后,请于 15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本局 15 个工作日内未收到答复,将视作同意公开。(机关印章)年 月 日联系人:张洁珍 联系电话:0757-81210918传真:0757-86336907 电子邮箱:sfj_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北路 2 号 邮编:528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