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浙江省餐桌安全治理行动三年计划(2015-2017)(代拟稿)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的决定(浙委发2014 14 号)等精神,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特制定餐桌安全治理行动三年计划。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一)总体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食品安全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围绕“最 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 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 的要求, 坚持“ 服务民生、 问题导向、标本兼治、社会共治” 的原 则,以实 施“ 六大提升工程”为载体,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智慧监管,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风险
2、隐患突出的食品安全问题,着力落实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着力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餐桌上的安全。(二)总体目标按照省委、省政府干好“一三五” ,实现 “四翻番”的决策部署,通过三年左右时间,进一步完善从田头到餐桌的食品安全全程管控体系,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重点风险隐患和突出安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食品安全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企业道德诚信体系更加健全,公众食品安全意识不断增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局面初2步形成,餐桌安全得到有效保障,食品安全总体水平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走在全国前列。(三)具体目标至 2017 年,实现以下食品安全工作目标:1.
3、农业标准化覆盖率达到 60%以上,畜牧业主产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建成率达到 100%。蔬菜、畜禽产品监测合格率保持稳定,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2.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建档率和登记率达到 95%以上,小作坊食品监督抽检合格率达到 92%以上。3.全省基本建立农贸市场(含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下同)准入制度,全省城区农贸市场质量追溯体系建成率达到 95%以上,全省城区农贸市场快速检测体系建成率达到 95%以上。4.大型、特大型餐饮企业和学校食堂阳光厨房建设率达到 50%以上;重点整治小餐饮,实现持证小餐饮监管全覆盖;持证小餐饮等级公示率达到 95%以上。5.政府允许或指定的场所区域、时间内
4、经营的食品摊贩监管全覆盖。6.进口食品境外出口商、代理商及国内收货人备案覆盖率达到 100%。7.食用林产品省级抽检合格率保持在 97%以上;特色优势食用林产品标准化生产比例达到 60%以上。8.牛蛙、甲鱼、海捕虾等重点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 92%以上,不合格水产品追溯查处率达 100%。39.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产品抽捡合格率保持在 95%以上。10.一次性餐饮具和餐具洗涤剂等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重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检覆盖率达到 100%。二、重点工作(一)实施农产品(种植业产品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提质工程。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规范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
5、,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生猪屠宰定点企业和供应设区市主城区的家禽定点屠宰厂的规范管理,严禁未经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猪肉、杀白家禽等产品出厂。落实病死畜禽收集处理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规范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示范县创建,提升基层监管能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力度,落实红黑榜制度。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排序第一位的单位为牵头单位,其余单位为责任单位,下同)(二)实施“三小一市 场” 整治提升工程。按照 “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统筹监管”的原 则,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食品小摊贩、农贸市场为整治重点,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
6、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单位,鼓励和引导“三小一市 场” 改善生 产经营条件,提高生 产经营管理水平。实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负面清单” 和申报登 记制度;逐步推进食品小摊贩定点定时经营;加强农贸市场监管,严格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推进农贸市场质量追溯体系、快速检测体系建设,实施公众免费检4测服务;全面提升餐饮量化分级动态管理质量,全力推进阳光厨房建设工程。责任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农业厅、省建设厅(三)实施进口食品市场整治规范工程。以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等为重点品种,以冷库、批发市场等进口食品储存、经营场所为重点场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深挖案源线索,依法严
7、厉打击走私、逃避监管、假冒进口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严格实施进口食品境外出口商、代理商及国内收货人备案制度,防止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食品及未经检验检疫的食品流入国内市场。责任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浙江检验检疫局、宁波检验检疫局、杭州海关、宁波海关(四)实施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提升工程。逐步实施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约谈和通报等制度。组织开展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在食用林产品生产、贮运等过程中违法使用禁限用农药等行为,逐步构建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治理体系。进一步加大食用林产品和产地环境质量安全监测力度和频次。进一步强化森林食品品牌建设,积极推进林业标准化示范企业、森林食品基地的培育和认
8、定工作,大力培育和推荐林业行业名牌产品。责任单位:省林业厅、省农业厅(五)实施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提升工程。落实属地政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推广健康安全生产模式,推进渔业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监督抽检和执法查处,以牛蛙、甲鱼等高密度养殖品种和海捕虾类等为重点,严厉5打击生产过程中使用孔雀石绿、氯霉素、硝基呋喃等禁用农(渔)药,非法添加着色剂和滥用保鲜剂等行为;建立完善水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病死水生动物无害化处理、水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管理、水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监管机制,规范提升生产行为,保障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单位:省海洋与渔业局(六)实施集中消毒餐
9、饮具及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严厉打击未取得卫生监督合格证的餐饮具集中消毒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和提升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卫生条件和管理水平。强化餐饮服务单位使用的消毒餐饮具检查,依法查处餐饮服务单位使用无卫生监督合格证企业生产的集中消毒餐饮具或不符合标准餐饮具行为。有效落实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制度,强化日常巡查、监督检查,督促企业持续保持生产许可获证条件。严厉打击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环节无证无照、使用回收塑料原料、违规使用增塑剂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逐步清理质量低劣、包装标识不规范等产品。进一步健全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环节监管长效机制,督促企业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高食品相关产
10、品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水平。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质监局三、实施步骤(一)准备阶段(2015 年 1 月)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根据省级方案,结合本地食品产业状况、食品安全突出风险隐患、老百姓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 2015 年 16月底前制定出台整体方案。省级各有关部门要将三年计划列入本部门 2015 年至 2017 年重点工作,细化工作方案,层层分解责任,抓好贯彻落实。(二)实施阶段(2015 年 2 月-2017 年 9 月)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工作方案,大力推进“六大提升工程” ,重点破解食品安全重点难点问题,整治消除突出安全隐患,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构建地方政府
11、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不断提升区域食品安全总体水平。(三)总结阶段(2017 年 10 月)开展餐桌安全治理行动实施情况验收,总结和提炼各地各有关部门的有益经验和典型做法,巩固深化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地方和单位进行表扬。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将餐桌安全治理行动纳入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牵头单位要会同责任单位按照专项实施方案要求,围绕三年目标,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切实发挥各级食安委、食安办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对行动的统筹谋
12、划和组织协调,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齐心协力抓好食品安全工作。(二)加大经费投入7各级政府要紧紧围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际需求和餐桌安全治理行动的任务部署,加大食品安全监管经费保障力度,将餐桌安全治理行动经费纳入当地年度财政预算,重点安排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农产品质量快速检测体系建设、电子追溯体系建设、食品安全宣传、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等经费,加快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三)注重宣传教育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体,大力宣传餐桌安全治理行动的重大意义,及时报道行动开展的措施、进展和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大信息
13、公开力度,健全食品安全“黑名单” 制度,开展企业诚信教育和行业自律宣传,曝光典型案例,提升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守法意识、诚信意识和首责意识。设计媒体和公众参与监管的活动载体,激发社会各界力量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能动性,逐步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四)强化督查评估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餐桌安全治理行动纳入责任制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对目标任务和工作指标进行逐项分解,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狠抓工作落实。各级食安办要加强综合协调,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年度评估和终期评估,确保计划实施到位。附件:1.农产品(种植业产品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提质工程实施方案(2015-2017)82.“三小一市场” 整治
14、提升工程 实施方案 (2015-2017)3.进口食品市场整治规范工程实施方案(2015-2017)4.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5-2017)5.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5-2017)6.集中消毒餐饮具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5-2017)9附件 1农产品(种植业产品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提质工程实施方案(2015-2017)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求,以“ 打造高效生态农业强 省、特色精品农业大省” 为主线,以“ 努力确保不 发生重大农产品 质量安全事件”
15、 为目标,坚持严格执法监管和推进标准化生产两手抓,“产” 出来和“管”出来两手硬,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创建,确保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总体目标以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重要职责,持续强势开展“绿剑 ”系列集中 执法行动,加快 农资监管与服务信息化建设,加强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督抽检,进一步规范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全面完成省政府规划建设的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厂建设任务并启动运行,完善无害化处理运行
16、机制,逐年提高病死畜禽集中无10害化处理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示范县创建,强化属地管理责任,提升基层监管能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力度,落实红黑榜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持稳定,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三)具体目标至 2017 年底,实现以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目标:1.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示范县创建,农业标准化覆盖率达到 60%以上。蔬菜、畜禽产品监测合格率保持稳定,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2.农资监管与服务信息化系统县级全覆盖,全省投入品质量抽检总体合格率持续稳定向好。3.省政府规划建成的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厂全部实现有效运行,全省基本构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二、重点工作(一)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示范县创建,强化属地管理责任,提升基层监管能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农业标准化覆盖率达到 60%以上。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力度,落实红黑榜制度,蔬菜、畜禽产品监测合格率保持稳定,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二)持续强势开展“绿剑” 执法行动。深入开展 “绿剑”系列集中执法行动,全省统一部署,省、市、县三级联动,形成统一执法的强大声势。每年采取集中突击行动与日常长效监管相结合,推行“3+X”绿剑行动计划。 “3”即分别在春、夏、秋三季 组织三次全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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