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辽源市龙山工业开发区中小企业孵化器建设项目 1号车间采暖外网工程 招 标 文 件 招标项目编 号: LYHJZB2018-041208-JS 招 标 人 : 辽源市 龙泰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 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 : (签字或盖章) 2018 年 4 月 招标 文件 LYHJZB2018-041208-JS 2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2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0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32 第六章 图纸(另附 ) 4
2、9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50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53 招标 文件 LYHJZB2018-041208-JS 3 第一卷 招标 文件 LYHJZB2018-041208-JS 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辽源市龙山工业开发区中小企业孵化器建设项目 1号车间采暖外网工程 招标公告 2018年 4月 12日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辽源龙山工业开发区中小企业孵化器建设项目 已由 辽源市龙山区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 以 辽龙发改发 【 2017】 48号文件 批准,招标人及项目业主均为 辽源市 龙泰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情况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1号车
3、间采暖外网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 程概况: 159聚氨酯保温管 1638米, 40聚氨酯保温管 110米。 2.2 项目编号: LYHJZB2018-041208-JS 2.3 建设地点 : 辽源市龙山工业开发区(寿山镇大寿村境内)。 2.4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5 计划开工日期 2018年 5月 12日,计划竣工日期 2018年 6月 30日,总工期 50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国家 、省、市及相关行业 合格 标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并有效 的 市政公用
4、工程 施工总承包叁级 及以上 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 国家注册贰级建造师( 市政公用 工程 专业) 及以上资格。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 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施工单位的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5、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入吉企业: 3.6.1入吉企业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前,应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 20161号); 3.6.2入吉 企业承接到工程项目的,在签订合同后 7个工作日内,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单项工程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 201550号、吉建管 20161号)。 3.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18 年 4 月 12 日至 2018 年 4 月 18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6、 11 时,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 (北京时间,下同 ),在 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02室 (辽源市齐宁路 655号) 报名时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份: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考核 B证、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 外吉企业报名须提供企业入吉证明 网页截图 并 加盖投标人公章) 招标 文件 LYHJZB2018-041208-JS 5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 价 300 元。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1
7、8 年 5 月 7 日 14 时 00 分,地点为 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07会议室(辽源市齐宁路 655号)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1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 当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 组织招标 。 5.5 当 各标段 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 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网
8、上发布。 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辽源市龙泰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辽源市东吉大路 505号 邮政编码: 136200 联 系 人: 许江峰 电 话: 0437-5117285 招标代理机构 : 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 辽源市隆基华典 55号楼门市 邮 编 : 136200 联 系 人 : 段 连 电 话 : 0437-3116563 传 真 : 0437-3116563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辽源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2018 年 4 月 12 日 招标 文件 LYHJZB2018-041208-JS 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9、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招 标 人:辽源市 龙泰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辽源市东吉大路 505 号 联 系 人: 许江峰 电 话: 0437-5117287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辽源市隆基华典 55 号楼门市 联系人:段 连 电 话: 0437-3116563 1.1.4 项目名称 辽源市龙山工业开发区中小企业孵化器建设项目 1 号车间采暖外网工程 1.1.5 建设地点 辽源市龙山工业开发区(寿山镇大寿村境内) 1.2.1 资金来源 自筹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中工程量
10、清单及招标提供的施工图纸所规定的内容, 包括: 工程施工 (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5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8 年 5 月 12 日 计划 竣工日期: 2018 年 6 月 30 日 1.3.3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符合 国家 、省、市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并有 效的 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 叁 级 及以上资质 ,并具有安 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财务要求
11、:近年不亏损( 2016 年或 2017 年 财务审计报告); (3)信誉要求: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 (4)项目经理资格:具备住房 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 国家注册 贰 级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及以上 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入吉企业 : a.入吉企业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
12、动前,应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 20161号); b.入吉企业承接到工程项目的,在签订合同后 7 个工作日内,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单项工程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 201550 号、吉建管 20161 号)。 需将网页截图附于投标文件中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视为废标。 招标 文件 LYHJZB2018-041208-JS 7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 1.4.3 违法行为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
13、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1)招标人
14、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 (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1 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投标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为本标段前期 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
15、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 13)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 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注:投标人 2017 年度在吉林省内的工程建设过程中有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规范,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业整顿或相关人员停止执业资格,并在期限内取消其投标资格
16、的。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 招标 文件 LYHJZB2018-041208-JS 8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 的截止时间 2018年 4月 19日 16 时 前投标人将对招标文件不清楚的问题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段 连 电话: 18304376689 传真: 0437- 3116563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15 天 1.11 分 包 不允许 允许 1.12 偏 离 不允许 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 的其他材料 图纸、答疑文件、补充文件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8年
17、4月 20日 16时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5 月 7 日 14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 间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24 小时内 3.1.1 构成投标文件 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下列资质证明文件原件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 2016年或 2017年 财务审核报告 5、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考核 B证 6、 管理机构人员证书 7、 业绩证明材料: (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18、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 2)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能够体现项目负责人名字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 ( 3)上述两项业绩证明材料同时提供平台查询的网页截图并加 盖单位鲜章。 注: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之日后 60天(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 式:转账或保函 1、投标人以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以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需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原件,并将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中。 2、投标人以保函方式提交保证金的,由担
19、保公司出具保函,担保公司须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荐目录企业,须提供保函原件,并将复印件及 担保公司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中。 由银行出具保函的,采用“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五大国有商业银及及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具的银行保函。对“有限持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村镇银行)开具的银行保函拒绝接收。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1 万元 招标 文件 LYHJZB2018-041208-JS 9 递交 截止时间 :在 2018 年 5 月 4 日 16 时前 递交。 收款人全称: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帐 号: 2200 1637 2380 5053 7655 开户
20、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吉林辽源吉源支行 3.5.2 近年财务状况 的年份要求 2016 年或 2017 年 3.5.3 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2015 年 至今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2015 年至今 3.6 是否允许递交 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3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 首页 、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3.7.4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五份 , 电子版一份。 注: 1、 投标文件电子版格式 WORD格式; 2、 投标文件电子版储存介质 为 U 盘。 3.7.5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整齐
21、、牢固,便于 保管和利用,不能采用活页装订方式,否则视为废标,采用 A4 纸装订。 4.1.2 封套上写明 招标代理公司名称: 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送达地址: 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07会议室(辽源市齐宁路 655号 ) 工程名称: 辽源市龙山工业开发区中小企业孵化器建设项目 1号车间采暖外网工程 投标文件在 2018 年 5 月 7 日 14 时 00 分 前不得开启 注:开标记录表(即开标一览表)要求在投标文件中装订,还需单独用小信封密封并加盖公章,在开标时同时递交,作为现场唱标时之用。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 点 地 点: 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07 楼会
22、议室(辽源市齐宁路 655 号 ) 收 件 人: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提交开始时间: 2018 年 5 月 7 日 13 时 30 分(北京时间) 提交截止时间: 2018 年 5 月 7 日 14 时 00 分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是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 标时间:同投标截止 时间 2018 年 5 月 7 日 14 时 00 分 (北京 时间) 开标地点: 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07楼会议室(辽源市齐宁路 655号 ) 5.2 开标程序 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与行政监督部门同时检查投 标文件密封情况; 开标顺序:按投标文件递交逆顺序进行。 6.1.1
23、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1)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专家 4 人; (2)招标人代表 限招标人在职人员,且应当具备评标专家相应的或者类似的条件,或由招标人聘请具备评标专家相应的或者类似的条件且同投标人无利害关系的专业人员 , 开标现场 招标人代表评委 须提供 身份证明材料 。 (3)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外聘专家从吉林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 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 招标 文件 LYHJZB2018-041208-JS 10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的 30%, 2018 年 12 月 31日前付合同总价的 30%,2019 年 6 月 30 日前付合同总价的 40%。 10.2 招标代理服务费 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发改办价格 2003857 号文的取费标准计费,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 10.3 计价方式 综合单价法 10.4 合同形式 固定单价合同 10.5 最高投标限价 75.3638 万元 10.6 其 他 投标人在开 标时需同时递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此证明是否有资格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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