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嘉定区2013年度街镇科技和信息化工作考核评分表指标与分值考核情况自评得分 主管部门测评得分 综合得分组织领导领导重视 把科技和信息化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责任制,党政班子年内研究科技和信息化工作专题会议不少于次,有记录和纪要。 1职责明确 明确科技和信息化分管领导和负责部门,设专职科技助理员和信息化干部。 1基础工作科技宣传工作 及时向区科委报送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科技周、科普日等科普活动有计划、小结,积极订阅科技报,全年科技和信息化工作信息被区级(含)以上媒体采纳的,每落实一项得0.1分。 1科技投入 科技支出占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比例达到2.0%得满分,1.3%得0.1
2、分,1.4%得0.3分,1.5%得0.5分,1.6%得0.7分,1.7%得0.9分,1.8%以上得1分,1.3%以下不得分。 1科技统计工作 积极推进科技产业发展统计工作,科技产业统计第1名得1分,依次递减0.1分。 1科普经费投入 严格按照区政府办公室发文单列配置科普经费。(常住人口人均科普经费2元以下不得分) 2科普经费配套 在获国家、市、区级科普项目经费同时,本级给予相应的配套科普经费。 1科学普及科普活动 充分利用社会科普资源,以科普知识宣传、论坛、科技知识培训、科学健身、青少年暑(寒)假科普活动、教育等为内容,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每月至少举办1次科普活动,每缺1次扣0.2分。
3、(举办活动附相关材料或照片) 3科普设施科普活动场所 街(镇)层面要有固定的科普活动场所,并在场所内积极开展科普活动,利用率高。居委(村)级层面要具有相应的科普活动场所,经常组织公民开展科普活动。 0.5科普画廊 各基层单位要有专用的科普画廊(长度不少于6米),并每月更新内容。 1国家、市、区级科普教育基地积极组织国家、市、区级科普教育基地创建,并能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组织、协调辖区内的科普教育基地开展各类科普活动,发挥科普教育基地的资源效能。 0.5科普创新屋建设 严格按市科委要求,积极开展创新屋创建工作,当年度参与申报得0.5分,创建成功得1分;对已有的创新屋加强管理,能积极组织开展科普活动
4、,发挥好创新屋功能的得1分。 1科普图书 各单位要有专门的科普图书室(屋、角、专柜等),街镇层面的科普图书不少于500册,居委(村)层面的不少于300册。 0.5科普示范创建科研成果推广应用示范社区创建根据市科委的要求,积极开展市科研成果推广应用示范社区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科普服务于民的工作模式,充分利用新技术、高科技的新产品,为公众推广应用。当年度参与申报得0.5分,创建成功得1.5分。 1.5科学商店数量 主动协调相关的院校,开展大学生服务社区居民的活动,筹划、组建好大学生科学商店;对已有的科学商店,街镇要有一定的经费安排,更好地发挥科学商店的服务功能。 0.5科学生活社区、家庭、大使
5、活动积极组织社区、家庭和有专长的个人,参加市科学生活社区、家庭、大使评选工作,并及时宣传报道荣获市科学生活社区、家庭、大使的事迹。积极参加得0.5分,荣获奖项得1分。 1创建国家、市、区示范社区(村、合作会、协会、学会)按国家、市相关要求,落实区“科普益民、科普惠农”三年行动计划,组织开展国家、市、区科普示范社区(村、合作社、协会、学会、基地)工作,严格按标准、要求组织申报、评审,通过评优,推进基层科普工作全面发展。当年度参与申报得0.5分,创建成功先进村(居委)得1分,创建成功示范村(居委)得1.5分。1.5参加国家、市、区其他创优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国家、市、区级层面其他创建工作的得0.5分,
6、如:科技周(节)、科普日的先进单位、个人评选,专题性科普活动的评优,市科普创新奖的评审,科普文艺汇演等。获市级(含)以上奖项得2分,获区级奖项得1分。 2科普特色品牌工作 在全年科普工作中的创新、特色、品牌等工作。附书面材料。 2信息化建设电子政务平台网络建设情况 建立连接所有领导和科室电子政务网络得2分,网络延伸至基层(村、居委)加1分。 2平台应用情况 依据移动政务、日程安排、电子公文、通知等应用情况计分。 3业务系统建设 按照区电子政务规划和架构,积极推进各类业务信息系统建设,应用面广、实效突出得1分,系统建设、运行状况不佳的扣0.5。没有系统不得分。 1信息安全管理 建立本街镇的信息安
7、全管理规范并确保落实;日常管理工作到位,发生一次违规网络接入或私自改变网络配置情况扣2分。 2指标与分值考核情况自评得分 主管部门测评得分 综合得分政府信息公开 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本街镇政府公文等信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公文类信息登记备案统计数据核查,做到该公开的公开,得满分;应该公开而未予公开或不作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说明的,每份文件扣0.1分。 2信息录用 通过门户网站发布本街镇重要工作动态。按统计计分排名,第1名得2分,依次递减0.1分。未作登记备案的扣1.5分 2网上互动 及时答复和办理区政府门户网站上的网上咨询投诉和信访件。全部办结得1分,未办结的每件扣0.1分。 1区门户网站保障
8、按照区政府门户网站栏目设置要求,及时更新本街镇基本概况、数据等信息,缺失的每项扣0.1分。 1网站建设与管理 按街镇网站建设与管理测评表得分进行折算。第1名得1分,依次递减0.1分。 1集约化建设 将基础设施(通信管线、移动基站、局房)集约化规划、“无线城市”建设、“光纤到户”工程和宽带网络提速纳入建设规划,并在下一代广播电视网、推动三网融合建设中,给予大力支持配合的,得2分。 2特色工作信息化产业培育及信息化建设应用 在信息化产业培育及信息化建设应用和示范工作中,有重大贡献,在市级层面以上有示范效应并形成完整文字材料(附依据)上报考核领导小组,经评定给予加分。最高加分为1分。 1信息化项目申
9、报 积极组织辖区内企业开展市级、区级信息化项目申报,通过区推荐,获得市级项目扶持的,获得一个得0.2分。 1智慧城市建设 将“智慧城市”建设纳入建设规划,给予大力支持配合,并积极开展试点示范应用,得1分。 1科技创新培育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高新技术企业 积极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等科技创新型企业。按新增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公示)排名,第1名得5分,依次递减0.1分。 5高新技术企业产值 按照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销售(营业)收入增幅排名,第1名得2分,依次递减0.1分。 2科技“小巨人” 按照新增市级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区级小巨人企业增加率分别排名,市级第1名4分,
10、依次递减0.2分;区级科技小巨人企业第1名得2分,依次递减0.1分。 5科技计划实施高新技术成果转化 每获得转化项目一项得0.5分。 3创新基(资)金 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资)金申请数、立项数考评。申请1项得0.3分,满分为3分;获国家级立项每项得0.3分,获市级立项每项得0.3分。 3专利产业化 推进企业专利产业化实施。获得区级专利产业化项目立项得2分。 2创新载体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新增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一家得3分,在孵企业增一家得0.5分;新增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一家得1.5分,在孵企业增一家得0.5分。 3已认定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服务有序,在孵企业新增一家得1分;毕业一家得1分。
11、 3产学研合作获得国家级、市级、区级计划支持的产学研合作项目,每项得3、2、1分。 6完成企业产学研合作技术需求任务满分为2分,不足按比例扣分。 2为区科委认定的产学研创新联盟牵头单位所在地得1分,并视活动开展情况加分。 2科技创新服务驿站 在园区、经济城中建设科技创新服务驿站,服务科技企业创新。建立一家得2.5分,服务活动良好得1.5分。 4创新环境建设科技研发投入 积极实施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组织企业完成网上填报R&D统计任务得2分。 2科技创新服务活动 积极组织实施区域内园区及科技企业的创新服务活动,镇级层面活动一次得1.5分,园区活动一次得0.5分。无活动不得分。 4技术市场交易
12、 按全年技术市场交易总额占经济总量的百分比排名计分,第1名2分,依次递减0.1分。 2知识产权管理 每新增一家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得3分;每新增一家区级专利工作示范单位得2分。 4张江嘉定园建设、管理 根据张江嘉定园各街镇项目配套、统计、信息等10项职责,无张江园区和全部完成的得满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5加分项 获得奖励 获得国家、市级、区级科技工作相关奖励,附相关奖励证明,酌情加分。 10总 计 110备注:1、每项考核指标自评得分最高以满分为止。2、高新技术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收入增幅,统计时间从上年的11月份,到本年度的11月份。3、年内发生重大信息安全事故,信息化建设整项不得分。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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