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國古代科舉制度教師 李慧萍 科舉 是一種通過 考試 來選拔官吏的制度。它是古代 中國 的一項重要發明。科舉始於 605年 時的 隋朝 ,發展併成熟於 唐朝 ,一直延續到 清朝 末年才在 1905年 被廢除,持續了整整1300年。科舉對中國社會和文化產生了巨大影響,直接催生了不論門第、以考試產生的 士大夫 階層。鄰近中國的亞洲國家如 越南 、 日本 和 朝鮮 也曾引入了這種制度來選拔人才。現代社會選拔 公務員 的制度亦是從科舉制間接演變而來。 科舉制度 作弊及其防禦 由於科舉考試的成功在一定程度上保證了一生的富貴榮華,因此不少人均企圖以作弊以在科舉中取得好成績。最常見的作弊有三種,一是賄買 (
2、即賄賂 主考官以獲取好成績 )、二是夾帶考試經文 (帶書或抄錄於隨身物品中 ) 入內作弊、三是請人代考。 宋朝人畫的 科舉考試圖 賄買 唐代武則天時代曾設立糊名的辦法,遮掩考生的名字以減少批卷者認出撰卷人的機會,這做法在宋代以後成為定例。同時又發明了謄錄的方式,由專人抄錄考生的試卷並以抄本送往評級。這樣批卷者連辨認字跡也不能。然而,考生仍可與考官約定,以特定的句子或字詞來作暗號,即所謂買通關節。為了減少這種可能,自 宋太宗 起訂立了鎖院的制度。 每次考試的考官分正副多人,俱為臨時委派,以便互相監察。當考官接到任命後,便要同日進入貢院,在考試結束發榜前不得離開;亦不得接見賓客。如果考官要從外地到
3、境監考,在進入本省境後亦不得接見客人。賄買若然被揭發,行賄受賄者都可能被處死;而同場的考官亦可能被牽連受罰。 清代入關初期便曾發生了丁酉案(順治十四年),順天,江南,河南,山東,山西五闈弊案,最後以江南闈十六房主考全部斬立決,數百名舉人在滿兵夾帶下重考,之後數十人被判死或貶徙尚陽堡寧古塔。是為中國科舉史上最大的科場舞弊案,一般認為這是滿族統治者以嚴刑酷法震撼漢族知識分子,從而達到鞏固統治的目的。 貢院內的號舍 唐代的科舉考試已設有兵衛,以阻止夾帶作弊。宋朝起,考試在貢院內進行,貢院內考生之間是以牆壁隔開的,稱為號舍。考生不可以喧嘩、離場,以防止傳卷或傳話。但是夾帶經文這作弊方法始終是屢禁不止,層出不窮。常見的方法有將經文藏在衣服鞋襪裡,或索性密寫在衣物、身體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