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关于开展法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建设的通知为加强我院教育质量内涵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鼓励教师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努力培育出一批标志性的本科优秀教学成果,如期完成江苏省品牌专业建设的目标,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学院经研究决定在法学院内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的立项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一、项目要求1教改项目,必须是具有创新性、实践性,可实施的,并且实施效果明显的项目,项目包括课堂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体系、教学手段、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改革项目。2已经立项的校级以上教改项目,不能申报院教改项目。二、申报要求1申报者应是本院承担本科教学工作
2、的教师。2本次教改项目立项数为 10 个左右。3申请时须报送以下材料:(1)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请表(1 式 3 份);(2)相关证明材料:项目主持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近三年内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3)申请表电子文档。24.请本次申报项目的老师们于 4 月 10 日前将上述材料提交至教务办公室, 电子版发送到 邮箱。学院在汇总项目申报材料后进行项目评审,结果予以公示。三、项目审批、建设与验收1学院组织院教学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产生院立项建设项目,评审结果在法学院网站公示。2教改项应该是有教学改革的实践成果,该实践成果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即可结项。(1)在 C 刊及
3、以上级别刊物发表一篇(包含一篇)以上的教学研究论文;(2)成为南京师范大学“重中之重”教学改革课题或者成为江苏省教学改革课题。3课题建设周期从立项时始至 2018 年 7 月底,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延长至 2018 年底。结项验收时,课题负责人如能提供论文发表的样刊以及已经成为南京师范大学“重中之重”或江苏省教改课题的证明,即可结项。四、项目经费学院将给予立项的教改项目每项 10000 元资助。经批准立项后拨付 3000 元资助资金;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全额资助资金,资助资金由项目主持人持有效票据统一核报。五、项目申报表(见附件)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2017 年 3 月 27 日3附件:南京师范
4、大学法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 目 申 请 表课题名称: 课题主持人: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制2017.4.14填 写 要 求1项目名称应简明、准确。2每个项目主持人不超过 2 人。3立项依据、研究方案、已有基础和完成条件、预期成果、完成时间的填写,要简明、准确、扼要。4有关外文缩写,须注明完整词序及中文含义。5申请表须用 A4 纸,小 4 号字,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成册。申请表格式及内容与样表一致。本表封面之上不得另加其他封面。统一标识中编号栏请勿填写。6申请表一式三份。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按序装订) 。5主持人姓名 性 别 年 龄行政职务 专业技术职务 从事学科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通讯地址 Email姓 名 专业技术职务 工 作 单 位 从事学科 项目组中的分工项目组主要成员(不含主持人)注:项目主持人不超过 2 人6项目研究的目标与解决的主要问题目标:7解决的主要问题:项目研究在国内外同一领域的现状与趋势分析现状:8趋势:项目研究的重点项目研究的创新点910项目研究的方案设计(包括研究思路、方法和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