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泗县雪枫小学分校新建勘探及设计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名称 泗县雪枫小学分校新建勘探及设计项目 (招标编号: SXZBCG-F2018-42) 招标人 泗县教育体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泰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开标时间 2018 年 5 月 22 日 09:00 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苏州立诚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牵头人 ) 淮 安 东大 勘测 设 计有 限公 司 (联 合体 ) 徐州市城 乡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资质 具有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甲级 资质 ; 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 具有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甲级 资质
2、 ; 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 乙 级。 类似业绩 / / 投标报价 (元 ) 462000.00 463000.00 服务周期 15 日历天 (包含岩土工程勘察 5 个日历天) 15 日历天 (包含岩土工程勘察 5 个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 刘志海 , 一级 注册建筑师 李敬辉, 一级 注册建筑师 公示期 2018 年 5 月 23 日至 2018 年 5 月 25 日 注: 对以上中标候选人存在 的问题应在公示期内书面一次性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在 3 日内答复,对招标人答复不认可的可于收到答复的 10 日内向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提出书面投诉,未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
3、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公示期结束无异议的,招标人将向第一中标候选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投诉书的内容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投诉书的内容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 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已向有
4、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应当一并说明 。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 ,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2、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投诉书未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超过投诉时效的;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 6、投诉事项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 、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招 标 人: 泗县教育体育局 , 18055706636 代理单位: 安徽 泰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0557-7696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