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反规定不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处罚 一般程序 发现违法事实 不予处罚 表明执法身份、 指出违法事实 审 查 制作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 制作笔录、 抽样取证等 复议决定或行政判(裁)决 执行 执行当事人 15 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在事后难以执行的以及特殊情况下当场收缴 报告备案 调查取证 ( 2 人以上) 处罚前告知 组织听证(情节复杂或重大处罚) 登记保全( 7日内决定) 听取陈述 申 辩 集体讨论 决 定 送 达 执 行 进入行政复议或诉讼流程 说明处罚理由, 听取陈述申辩 立(受)案 进入行政复议或诉讼流程 复议决定或行政判(裁)决 听证权利告知 告知时间、地点 听证主持人主持听证 当事人
2、质证辩论 制作听证笔录 不予处罚 移送司法机关 需给予纪律处分的,报告有管理权的机关 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结 案 结 案 收集书证、物证等 鉴定、勘验等 其他取证 方式 简易程序 已改正的 申辩理由 成立的 提出复议或 诉论请求的 提出复议或诉 讼 请求的 逾期不履行 处罚决定的 给予处罚 主办机构:人防办 监督机构:人防办 监督电话: 6221213 对未按国家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修建 人防工程的处罚 一般程序 发现违法事实 不予处罚 表明执法身份、 指出违法事实 审 查 制作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 制作笔录、 抽样取证等 复议决定或行政判(裁)决 执行 执行当事人 15 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3、在事后难以执行的以及特殊情况下当场收缴 报告备案 调查取证 ( 2 人以上) 处罚前告知 组织听证(情节复杂或重大 处罚) 登记保全( 7日内决定) 听取陈述 申 辩 集体讨论 决 定 送 达 执 行 进入行政复议或诉讼流程 说明处罚理由, 听取陈述申辩 立(受)案 进入行政复议或诉讼流程 复议决定或行政判(裁)决 听证权利告知 告知时间、地点 听证主持人主持听证 当事人质证辩论 制作听证笔录 不予处罚 移送司法机关 需给予纪律处分的,报告有管理权的机关 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结 案 结 案 收集书证、物证等 鉴定、勘验等 其他取证 方式 简易程序 已改正的 申辩理由 成立的 提出复议或 诉论请求
4、的 提出复议或诉 讼请求的 逾期不履行 处罚决定的 给予处罚 主办机构 :人防 办 监督 机构:人 防办 监督电话 : 622 121 3 对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 ,建设单位擅自施工,或建设单位擅自变更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的处罚 一般程序 发现违法事实 不予处罚 表明执法身份、 指出违法事实 审 查 制作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 制作笔录、 抽样取证等 复议决定或行政判(裁)决 执行 执行当事人 15 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在事后难以执行的以及特殊情况下当场收缴 报告备案 调查取证 ( 2 人以上) 处罚前告知 组织 听证(情节复杂或重大处罚) 登记保全( 7日内决定
5、) 听取陈述 申 辩 集体讨论 决 定 送 达 执 行 进入行政复议或诉讼流程 说明处罚理由, 听取陈述申辩 立(受)案 进入行政复议或诉讼流程 复议决定或行政判(裁)决 听证权利告知 告知时间、地点 听证主持人主持听证 当事人质证辩论 制作听证笔录 不予处罚 移送司法机关 需给予纪律处分的,报告有管理权的机关 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结 案 收集书证、物证等 鉴定、勘验等 其他取证 方式 简易程序 已改正的 申辩理由 成立的 提出复议或 诉论请求的 提出复议或诉 讼请求的 逾期不履行 处罚决定的 给予处罚 对破坏人民防空工程的处罚 结 案 主办机构 :人防 办 监督 机构:人 防办 监督电话 :
6、622 121 3 一般程序 发现违法事实 不予处罚 表明执法身份、 指出违法事实 审 查 制作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 制作笔录、 抽样取证等 复议决定或行政判(裁)决 执行 执行当事人 15 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在事后难以执行的以及特殊情况下当场收缴 报告备案 调查取证 ( 2 人以上) 处罚前告知 组织听证(情节复杂或重大处罚) 登记保全( 7日内决定) 听取陈述 申 辩 集体讨论 决 定 送 达 执 行 进入行政复议或诉讼流程 说明处罚理由, 听取陈述申辩 立(受)案 进入行政复议或诉讼流程 复议决定或行政判(裁)决 听证权利告知 告知时间、地点 听证主持人主持听证 当事人质证辩论 制
7、作听证笔录 不予处罚 移送司法机关 需给予纪律处分的,报告有管理权的机关 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结 案 收集书证、物证等 鉴定、勘验等 其他取证 方式 简易程序 已改正的 申辩理由 成立的 提出复议或 诉论请求的 提出复议或诉 讼请求的 逾期不履行 处罚决定的 给予处罚 主办机构 :人防 办 监督 机构:人 防办 监督电话 : 622 121 3 对破坏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的处罚 结 案 一般程序 发现违法事实 不予处罚 表明执法身份、 指出违法事实 审 查 制作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 制作笔录、 抽样取证等 复议决定或行政判( 裁)决 执行 执行当事人 15 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在事后难以执行
8、的以及特殊情况下当场收缴 报告备案 调查取证 ( 2 人以上) 处罚前告知 组织听证(情节复杂或重大处罚) 登记保全( 7日内决定) 听取陈述 申 辩 集体讨论 决 定 送 达 执 行 进入行政复议或诉讼流程 说明处罚理由, 听取陈述申辩 立(受)案 进入行政复议或诉讼流 程 复议决定或行政判(裁)决 听证权利告知 告知时间、地点 听证主持人主持听证 当事人质证辩论 制作听证笔录 不予处罚 移送司法机关 需给予纪律处分的,报告有管理权的机关 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结 案 结 案 收集书证、物证等 鉴定、勘验等 其他取证 方式 简易程序 已改正的 申辩理由 成立的 提出复议或 诉论请求的 提出复议或诉 讼请求的 逾期不履行 处罚决定的 给予处罚 主办机构 :人防 办 监督 机构:人 防办 监督电话 : 622 121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