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2海北州水利局责任清单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一)行政审批流程图1取水许可审批项目类型:行政许可 办理地点:州水利局责任部门:州水利局水政水资源科 服务电话:09708642298法定时限:30 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30 个工作日 监督投诉电话: 09708642058法定时限:30 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30 个工作日期满 90 日前申请,30 日内决定有效期最长不超过十年根据自然和社会情况,经政府批准,可以核减或限制取水量持证人取水前报本年度取水计划并于下一年度第一月份报取水总结核发取水许可证取水工程完工经取水许可核验合格的批准取水申请45 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批准,批准的同时签发取水申请批
2、准文件。取水口所在地机关按照审批权限,权限外的逐级上报,同时签署初审意见(20 个工作日内)1、申请书;2、第三者承诺书;3、项目备案材料;4、法定身份证明;5、需入河排污退水的,主管部门的同意文件;6、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查意见(水资源论证表) 。提出取水申请1、政府审批项目,报送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前;2、政府核准项目,报送项目申请报告前;3、政府备案项目以及不列入国家基建程序项目,取水工程开工前。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取水期满,证件失效需要延续取水的,向发证机关申请732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流程项目类型:行政许可 办理地点:州水利局责任处室:州水利局水政科 服务电话:0970
3、8642298法定时限:45 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45 个工作日 监督投诉电话:09708642058申请时应提供如下材料:(一)报告书一式二十份; (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委托合同; (三)审查机关认为应提交的与审查工作有关的其他材料。州水利局受理(由水政科委托水利技术审查中心组织审查)审查机关应自收齐送审材料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予以受理的决定。 予以受理的,审查机关应对审查方式和审查时间做出安排,并通报有关单位;不予受理的,应向业主单位书面说明理由。 (一) 跨流域取水的; (二) 取水许可审批的总水量超过流域许可总量的情况下,新增取水的;(三)项目取水存在重大争议。 (四
4、)水利厅授权流域管理机构审批取水许可(预)申请和兴建大型地下水集中供水水源地(日取水量 1 万吨以上)的建设项目,其报告书由流域管理机构或省水利厅负责审查。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一次性补正告知。材料补正齐全后再次提出申请。州内干支流大中型建设项目(自下达受理通知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其它州管河道的建设项目(自下达受理通知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由州水利局组织初审,转报水利厅流域管理机构审批。专家评审组出具由组长署名的专家评审组意见。 审查机关根据专家评审组意见和有关单位代表的意见提
5、出书面审查意见,并抄送有关单位。其中报告书经评审需要修改的,业主单位应补充修改。审查机关审核后出具审查意见。准予许可,出具批复文件,办理取水许可申请表。申请人到州行政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申报材料。法定时限:45 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45 个工作日74通过3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项目类型: 行政许可 办理地点:州水利局责任部门:州水利局规建科 服务电话: 09708642250法定时限:20 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0 个工作日 监督投诉电话:09708642058法定时限:20 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0 个工作日建设项目业主(接受州级审批权限内项目)提供如下申请材料:1、项目所
6、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或项目法人)报送要求审批初步设计的申请文件 2、由具备相应工程建设项目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提供的符合深度要求的初步设计文件; 3、发展与改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其中对立项过程简化,不需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需提交相关依据; 4、承担项目前期工作单位的资质证明; 5、建设资金来源的相关材料,市县全部或部分自筹资金的项目需由相关政府或财政部门出具资金承诺函; 6、其他需提供的资料。委托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批申请补充材料初审材料是否齐全、勘察设计资质是否符合要求 勘察勘察勘察否是 不属本级机关受理的,告知,并按审批权限退回或转报
7、上级部门审批根据专家意见重新修改 组织技术审查批准受理申请咨询评估意见754江河湖泊设置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审批项目类型:行政许可 办理地点:州水利局责任处室:州水利局规建科 服务电话:09708642250法定时限:20 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0 个工作日 监督投诉电话:09708642058法定时限:20 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0 个工作日申请人申请人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告知申请人不受理,并说明理由提出申请申请事项依法不在本级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申请人当场更正或修改
8、申请材料 申请人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书”行政服务处组织现场勘查、审查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报分管领导审批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通知送达申请人76(二)行政处罚流程图1.防汛行政处罚流程项目类型:行政处罚 办理地点:州防汛抗旱办公室责任部门:州防汛抗旱办公室(水政科) 服务电话:09708642298法定时限:无 承诺时限:20 个工作日监督投诉电话:09708642058检查 、 巡查 、 举报 、 上级督办 、 媒体披露等发现违法行为无受理权限或不受理范围 , 不予受理受 理调查取证下达通知书 ,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
9、 限期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改正的 , 结案不存在违法行为 , 反馈上级部门 ,相关单位 , 举报人作出结论拒不执行强制执行并处以罚款结 案下达处罚决定 , 督促当事人履行决定5 天1 天 1 天3 天5 天3 天5 天3 天3 天772.造成水土流失活动行政处罚流程项目类型:行政处罚 办理地点:项目所在地县水利局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站责任部门:州水利局规建科 服务电话:09708642250 法定时限:无 承诺时限:20 个工作日监督投诉电话:09708642058783.水利工程运行管理行政处罚流程(擅自变更水利工程使用功能、毁坏水利工程设施、擅自操作水利设施、侵占水利工程管护范围等)项目类型:行政
10、处罚 办理地点:州水利局责任部门:州水利局规建科 服务电话:09708642250法定时限:无 承诺时限:35 个工作日监督投诉电话:09708642058发现违法事实可以使用一般程序条件的调查取证,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制作调查报告送案件处理处(室)。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发现不属于本机关管理的,按照有关规定移送管辖单位。不需处罚的,单位负责人批准不予处罚案件处理处(室) 审查后提出处理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批或集体讨论决定,并经法制部门预审后制作水行政处罚告知书 。可以适用简易程序条件的出示执法证,告知违法事实和处罚依据,并听取陈述和申辩需要听证的送达水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11、,告知其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其陈述和申辩权。听取当事人的申辩、陈述。印发水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其权利执 行结案,制作水行政处罚结案报告告知当事人复核并制作笔录印发水行政处罚决定书审查立案15 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5 个工作日不需要听证的的5个工作日送达当事人5个工作日794.水库大坝行政处罚流程项目类型:行政处罚 办理地点:州水利局责任部门:州水利局规建科 服务电话:09708642250法定时限:无 承诺时限:35 个工作日监督投诉电话:09708642058案件来源:个人或单位举报、部门移送、水库管理部门日常检查、专门检查或其它信息来源经初步核实,认为应该追究法律责任
12、的违法行为简易程序:1、毁坏大坝或者其观测、通信、动力、照明、交通、消防等管理设施的;2、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进行爆破、打井、采石、采矿、取土、挖沙、修坟等危害大坝安全活动的;3、擅自操作大坝的泄洪闸门、输水闸门以及其他设施,破坏大坝正常运行的;4、在库区内围垦的;5、在坝体修建码头、渠道或者堆放杂物、晾晒粮草的;6、擅自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的等行政处罚情况一般程序出示执法证件告知违法事实和处罚依据,听取陈述申辩当场填写预定格式的现场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当场交付执行现场处罚依据:参照青海省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立案审查:案件承办人员填立案审批表 ,报省水利
13、厅批准立案调查取证:水利局二名以上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依法开展现场调查、收集证据审批:调查终结后,拟写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并按程序审批拟定处罚意见: 机构负责人决定处罚意见,重大复杂案件由省水利厅开会讨论决定撤销立案:1、情节轻微且已改正的;2、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处罚告知:依法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并告知行政相对人的权利移送处理:1、违反治安管理的;2、涉嫌犯罪的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 公开听证:送达听证告知书,告知当事人 3 日内提出听证当事的事实、理由或证据成立、行政机关应改变原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由承办人员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收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
14、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执行: 当事人收到处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承办人员结案归档州水利局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依法开展现场调查、收集证据80(三)行政强制流程图1.水利安全生产行政强制流程项目类型:行政强制 办理地点:州水利局责任部门:州水利局水政科 服务电话:09708642298法定时限:无 承诺时限:35 个工作日监督投诉电话:0970
15、8642058组织检查组赴施工或项目现场,开展检查赴项目办公场所查看安全生产相关资料文件对检查情况进行记录、备案向水利局或相关部门提出书面汇报材料发现隐患问题下发整改通知或责令立即排除由整改单位回复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复查一般隐患 重大隐患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治理隐患上报审查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报请相关部门予以查封或者扣押81(四)行政收费流程图1.州管河道采砂收费流程项目类型:行政收费 办理地点:州水利局责任部门:州水利局水政科 服务电话:09708642298法定时限:无 承诺时限:在领取采砂许可证的同时缴纳监督投诉电话:09708642058采砂人申请采砂取得合法许可手续水利局按划定采砂范围核定开采量,并根据青海省河道采砂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收费标准确定河道采砂管理费。水利局按确定的采砂管理费下达缴费通知书,采砂人必须在通知书规定时限内足额缴纳。缴费人未按缴费通知书规定时限足额缴纳的,水利管理局向其下达催缴通知书,责令其限期补缴,并从交纳之日起每日加收滞纳金。纳费人仍拒缴或未足额缴纳的,水利管理局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出具由财政部门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收取河道采砂管理费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