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惠州市加快推进平价医疗服务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广东省“十二五” 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和部署,努力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平价医疗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粤府办 2012119 号)精神和广东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平价医疗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3332 号)要求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 惠民实事建设年” 活动的工作部署,制订如下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要求,通过开展“平价药包、平价中医适宜技术治疗包、平价诊室、平价医院和药品平价商店” 建 设,促
2、进医药 服务模式转变,优化服 务流程,推广使用基本药物和中医适宜技术,探索建立降低医药费用的有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有效减轻群众就医费用负担。 二、实施目标“十二五” 期 间,我市开展平价医 疗服务 建设总体目标为:所有政府办医疗机构推广使用平价药包及平价中医适宜技术治疗包,实现每个县(区)至少有 1 间平价医院,除平价医院以- 2 -外的二级及以上的公立医院均设立平价诊室,全市建立不少于 30 间药品平价商店。2012 年全市所有政府办医疗机构完成平价药包服务的推广及 5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6 间)完成平价中医适宜技术治疗包的推广。2013 年,在市第四人民医院(惠城
3、区)先行试点创建平价医院;在全市选取 8 间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惠城区、惠阳区、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仲恺高新区各 1 间,以及市中心人民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设立平价诊室,力争平价诊室占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门诊资源达 5%以上;在设立平价诊室的 8 间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及 7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64 间)推广平价中医适宜技术治疗包服务;全市建立不少于 30 间药品平价商店(其中惠城区、仲恺区共 17 间,惠阳区、惠东县、博罗县各 3 间,龙门县及大亚湾区各 2 间)。2014 年,实现每个县(区)至少有 1 间平价医院;全市除平价医院以外的二级及以上的公立医院均设立平价诊室,力争平价诊室占
4、医院门诊资源的 10%;所有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能提供平价中医适宜技术治疗包。三、工作任务(一)提供平价药包1. 服务对象为自愿接受平价医疗服务者。- 3 -2. 适应症以诊断方法简便、疗效确切的一般性疾病、多发病、急性病以及慢性病等病种为主。 (市卫生局负责)3. 精选价格低廉、质量保证的基本药物组合成平价药包10 种以上,平价药包价格不超过 30 元。 (市卫生局牵头,市食药局、人社局、物价局配合)4. 单个药包用量:一般性疾病、急性病不超过 3 天,慢性病可适当调整到 3-7 天。 (市卫生局负责)5. 根据群众的需要,逐步增加平价药包品种数。 (市卫生局负责)(二)提供平价中医适宜技术治
5、疗包1.服务对象为自愿接受平价医疗服务者。 (市卫生局负责)2.适应症以诊断明确的一般性疾病以及慢性病为主,也可根据自身情况增加病种,病种及范围可不定期地根据群众需求做动态调整。 (市卫生局负责)3.提供“简 、便、效、廉 ”并已纳入医保门诊报销 的中医适宜技术治疗包 15 个以上,平价中医适宜技术治疗包价格不超过 50 元。 (市卫生局牵头,市人社、物价局配合) 4.单个治疗包用量:平价中医适宜技术治疗包治疗次数不超过 3 次。 (市卫生局负责)5.发挥医疗保障的引导作用,逐步增加纳入医保门诊报销的中医适宜技术治疗项目。 (市人社局牵头,市卫生局配合)- 4 -(三)设立平价诊室1. 主要向
6、农村五保户、城市特困户、最低生活保障户、三级以上残疾人员、在校贫困学生、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体提供平价医疗服务,鼓励兼顾一般人群。 (市卫生局牵头,市民政局、市残联配合)2. 以内科、外科、中医科等科室为主设立平价诊室。 (市卫生局负责)3. 适应症以诊断方法简便、疗效确切的一般性疾病、多发病、以及慢性病为主(不含急诊)。 (市卫生局负责)4. 主要使用基本药物或价格相对低廉的药物,中医平价诊室使用中药的病例比例不低于 70%。(市卫生局负责)5. 推广使用平价药包,平价中医适宜技术治疗包。 (市卫生局负责)6. 每张平价处方日均费用不超过 20 元,诊查费(不含挂号费)按普
7、通门诊诊查费标准 3 元/次收取(专家门诊诊查费除外)。 (市卫生局牵头、财政局、物价局配合)7. 探索建立由慈善机构或个人认捐并冠名的平价诊室,免收挂号费。 (市卫生局牵头,市民政局、物价局配合)8. 制定医疗费用上限,实行控费管理。平价诊室单病种医疗费用较普通门诊降低 15-20%。(市卫生局牵头、市物价局、人社局配合)- 5 -9. 推进名医多点执业,鼓励名医定期在平价诊室执业,名医和名中医可以在社区建立名医工作室,方便群众就医。 (市卫生局负责)(四)创建平价医院1. 主要向农村五保户、城市特困户、最低生活保障户、三级以上残疾人员、在校贫困学生、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体
8、提供平价医疗服务,鼓励兼顾一般人群。 (市卫生局牵头,市民政局、市残联配合)2. 平价医院人均门诊、住院费用应低于同等级、同类型医院平均水平。( 市卫生局负责)3. 平价医院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市卫生局牵头,市医改办、物价、财政局配合)4. 平价医院使用基本药物的比例应高于其他同等级、同类别医院,抗菌素使用品种、使用率应低于同等级、同类型医院。 (市卫生局负责)5. 确定为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平价医院,应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 (市卫生局牵头,市医改办、财政、物价局配合)6. 推广使用平价药包,平价中医适宜技术治疗包。 (市卫生局负责)7. 鼓励将部分县级中医院
9、建成平价医院。 (市卫生牵头,各- 6 -(县)区政府、市医改办、财政局配合)8. 利用信息化手段,对平价医院诊疗行为进行实时监控,降低药品费用、检查费用等运营成本,规范平价医疗服务。坚决杜绝“大 检查” 、“大处方”。 (市卫生局负责 )9. 推进创新医疗器械产品应用示范工程试点工作。争取各县(区)纳入广东省创新医疗器械产品应用示范工程试点单位,依靠科技创新,动员医疗科技单位或企业为平价医院提供常规、先进医疗设备。 (市科技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市医改办、卫生局配合)10. 推行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度,实施大型医用设备共享使用,建立医学检查、检验结果快检通道及结果查询平台。 (市卫生局
10、负责)11. 实行临床路径管理,至少开展 10 个病种,并逐步增加病种数量。 (市卫生局负责)12. 探索按病种计费管理试点。制定单病种计费实施方案,明确单病种收费标准。(市物价局牵头,市人社局、卫生局配合)探索对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病种实行单病种付费,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市人社局牵头,市财政局、物价局、卫生局配合)13. 完善处方点评制度,实行按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严- 7 -格执行不当处方院内公示点评、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等制度。(市卫生局负责)14. 缩短平均住院日,优化医疗服务系统与流程,合理配置与利用医疗资源,减少患者预约检查、院内会诊、检查结果等方面的等候时间,避免不必
11、要的检查、治疗措施。 (市卫生局负责)15. 努力提高医疗质量,建立医疗服务行为公示制度。定期将服务收费、平均药费情况、群众满意度测评结果和医疗服务投诉处理结果等内容向社会公示。(市卫生局负责)(五)建设药品平价商店1. 确定服务对象:自愿到药品平价商店购买药品的人员。2. 药品平价商店从政府制定的属于医保药品目录、基本药物目录的 500 种质优价廉的常见病、慢性病治疗用药以及销量大的 OTC 药 品中选取不少于 300 种作为平价药品品规。(市物价局牵头,市食药局、人社局配合)3. 以低于在广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的医疗机构销售药品价格的 10%,同时以低于同一区域药品市场零售平均价的 1
12、0%销售。 (市物价局负责)四、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全市平价医疗服务工作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领导下开展,- 8 -各县(区)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平价医疗服务工作。各级卫生、财政、物价等部门要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共同做好平价医疗服务工作。医改部门负责指导推进平价医疗服务建设和综合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卫生部门负责加快推进平价医疗服务工作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对平价药包、平价中医适宜技术治疗包、平价诊室、平价医院的医疗服务进行监督管理、考核和评价、单病种临床路径规范。发改部门负责将平价医疗服务列入全市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配合做好项目投资立
13、项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平价医疗服务的补助资金,监督平价医疗机构财务收支运行情况。人社部门负责进一步推进医保付费方式的改革,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益。物价部门负责平价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标准的审定和监督,制定单病种计费实施方案,并做好平价药品零售指导价格的确定。负责组织药品平价商店的实施,并对平价药品商店进行监督管理、考核和评价。(二)加大投入,强化保障。切实加大财政投入,认真落实对平价医院的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符合国家规定的在职在编人员和离退休人员补助等政府投入政策。对平价医院、平价诊室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医疗费用减免等具体平价政策或措施给予足额资金补助,各级财政要确保补助经费及
14、时足额拨付到位。医保基金按“ 先预拨,后结算” 的原- 9 -则,提前预拨一定比例的周转金给医疗机构,年终结算时一并清算。(三)创新激励,完善补偿。对开展平价医疗服务工作突出的县(区)及市直医疗卫生机构市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实施增量激励政策,市财政在安排中央及省、市级卫生项目资金时,对开展平价医疗服务工作突出的市直医疗卫生机构及县(区)予以优先考虑和重点倾斜。同时实施存量约束措施,在财政卫生投入专项上,市财政将各县(区)开展平价医疗服务考核达标情况列入资金分配指标体系,并作为重要参考指标;各县(区)财政卫生支出优先投入开展平价医疗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不断提高平价医院医疗服务水平,三级医院对口帮扶
15、县级医院重点帮扶平价医院。(四)加强监督,严格考核。建立平价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向社会公示平价医疗服务的病种、治疗方式、最高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建立平价医疗服务监督考核体系,确保合理诊断、合理用药、合理检查、规范收费,确保认真贯彻平价医疗服务,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考核结果作为政府奖励先进的重要依据。(五)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区)、各部门要做好舆论宣传和引导工作,加强对平价医疗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的宣传,提高城乡居民对平价医疗服务的知- 10 -晓率。同时,要充分发挥医疗卫生机构的主动性,探索开展平价医疗服务的新形式、新举措。要注重保障医务人员的
16、权益,调动积极性。争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共同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五、工作要求(一)前期准备阶段(2013 年 1 月2013 年 6 月)1. 制定工作方案。由市卫生局牵头制定总体工作方案。2. 出台配套文件。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市直单位结合各自职能制定配套措施或政策文件,具体是:市卫生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开展平价医疗服务政策性亏损补偿办法;市卫生局制定平价药包、平价中医适宜技术治疗包、平价诊室、平价医院的医疗服务考核办法;市物价局制定平价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公示制度、单病种计费实施方案、药品平价商店实施方案、药品平价商店服务考核办法。(二)组织实施阶段(2013 年 7 月2013 年 9 月)提供平价医疗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平价医疗服务工作程序,完善内部配套制度和运行系统,规范服务行为,简化服务流程。1. 明确标识。提供平价医疗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要在病历本、挂号单、处方和药包的右上角设立明确的平价医疗服务标识。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尽可能设立“ 平价医疗服务收费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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