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宿 州 市 精 神 文 明 建 设 指 导 委 员 会 文 件宿文明20189 号关于开展第三届宿州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各县(区) 、园区文明委,市直机关工委、市企业工委: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打造“好人宿州”道德高地,推动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良好社会风尚,为建设五大发展美好宿州提供有力的道德支撑,市文明委决定组织开展第三届宿州市道德模范推荐评选活动。2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二、评选类别宿州市道德模范评选设立“助人为乐模范” “见义勇为模范”
2、 “诚实守信模范” “敬业奉献模范” “孝老爱亲模范”五个类别。每个类别分别评选 2 名,共 10 名。各类别设立提名奖2 名,共 10 名。三、评选范围凡学习、工作、生活在宿州市的人士,不分职业、性别,均可作为推荐对象。1.每位道德模范候选人只参加一个类别的评选。已获评省级以上道德模范及提名奖、宿州市道德模范的,不再参加本届宿州市道德模范评选。2.重点推荐近年来涌现出来的中国好人、安徽好人、宿州好人、最美人物和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的先进典型。3.道德模范候选人须年满 16 周岁。四、评选标准3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
3、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未发生违法违纪及损害公序良俗问题,事迹具有代表性、先进性和示范性。各类别主要事迹应符合下列标准。1助人为乐模范: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赢得群众较高赞誉。2见义勇为模范: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较重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
4、响。3诚实守信模范: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享有高度的信誉。44敬业奉献模范: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发明创造或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5孝老爱亲模范: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
5、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事迹感人,群众称赞。五、评选步骤1.成立组织。第三届宿州市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在市文明委领导下,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主办,成立宿州市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组委会,主任由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担任,副主任由市文明办主任担任,成员由主办单位各一名负责同志担任。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科,办公室主任由市文明办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同时成立评选委员会,负责对候选名单进行审核和评选。2.全面启动。7 月中旬,印发评选通知,在市级主要媒体上发布评选公告。53.基层推荐。第三届宿州市道德模范候选人的产生,采取属地推荐、系统推荐和群众推荐
6、相结合的方式。推荐的联系方式为:宿州市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组委会(地址:宿州市银河一路政务中心 1022 室,电子邮箱:) 。各县(区)文明委的每类道德模范推荐人数不得超过 2 名,5 类合计推荐人数不得超过 10 名。各园区文明委、市直机关工委、市企业工委各推荐道德模范 2 名(类别不限) 。推荐候选人在本地、本系统公示 7 天,公示期间要征求当地计划生育、公安等有关部门意见,党员和公职人员还要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营活动的被推荐人选还须征求工商、税务、环保等相关部门意见,确保候选人推荐质量。公示无异议后,填报第三届宿州市道德模范推荐表(纸质版一式两份,需加盖公章),附上 2000 字左右
7、的详细事迹和 800 字以内的事迹简介,同时提供近期免冠证件照和 3 张生活照(免冠照为红底 2 寸标准照片,生活照不低于 1024800 像素) ,于 8 月 20 日前报市组委会办公室。广大群众及各级各类组织可通过电子邮箱或信函直接向市组委会推荐人选,市组委会办公室将及时转告被推荐人所在县(区)或系统活动组委会,由各地、各系统组委会进行筛选。广大群众及各级各类组织直接向市组委会推荐候选人的截止日期是 7 月 31 日。64.公示投票。市评选委员会对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初审,确定每类 4 名共 20 名道德模范正式候选人。8 月下旬,市组委会办公室将道德模范候选人基本情况、主要事迹和选票,
8、在拂晓报 、 宿州新闻网 、 宿州文明网刊发投票启事和候选人简要先进事迹,听取意见、接受监督,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群众投票。群众可选择填写纸质选票、网上点击投票两种方式,但每人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投票。5.评选审定。9 月下旬,市组委会办公室将综合投票情况,提出第三届宿州市道德模范建议名单上报市组委会、市文明委审定。届时举办第三届宿州市道德模范颁奖典礼活动,进行隆重表彰,同时做好学习、宣传工作。六、工作要求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单位要精心组织、迅速行动,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并设立评选机构。要将道德模范评选活动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使道德模范评选过程成为学好人
9、、做好人、传递和凝聚正能量的过程,成为着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2.严格把关,确保公平公正。评选推荐工作要严格按照评选推荐条件进行,确保推荐对象具有代表性、先进性和示范性。评选过程坚持严谨、规范、公开、务实的原则,真正把民意基7础好、社会认同高的道德模范评选出来。对在推荐评选工作中有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3.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抓住推荐评选道德模范的有利契机,把宣传工作贯穿评选活动始终,组织新闻媒体深入宣传公民道德建设成就,运用多种途径全面展示道德典型的先进事迹,不断扩大活动影响,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道德建设的浓厚氛围。宿州市广播电视台、拂晓报、
10、宿州文明网等市属新闻媒体要认真做好宣传报道工作,丰富评选活动的专题内容。附件:第三届宿州市道德模范推荐表宿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8 年 7 月 19 日 8附件宿州市 模范推荐表姓名单位及职 务出生年月性别民族政治面貌文化程度照片曾获主要奖励事迹梗概推荐单位意见(盖章)年 月 日市组委会审批意见(盖章)年 月 日注 : 1.表 头 横 线 上 填 写 推 报 类 别 , 如 “敬 业 奉 献 ”等 ;92.事 迹 梗 概 在 150 字 以 内 ;3.另 附 2000 字 左 右 的 详 细 事 迹 材 料 和 800 字 以 内 的 简 要 事 迹 ;4.上 述 材 料 同 时 发 电 子 版 至 邮 箱 , 纸 质 版 一 式 两 份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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