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地质科学院京区地质科研实验基地职工住宅项目交通评估服务竞 争 性 谈 判 文 件项目编号:TAHP-2018-ZB-075 招 标 人:中国地质科学院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日 期: 2018 年 5 月- 2 -目 录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第二部分 谈判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 谈判须知第四部分 竞争性谈判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五部分 成交合同第六部分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3 -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1. 谈判条件本谈判项目 中国地质科学院京区地质科研实验基地职工住宅项目交通评估服务 ,项目业主为 中国地质科学院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采购人为 中国地质科
2、学院 。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特邀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2. 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2.1 项目名称:中国地质科学院京区地质科研实验基地职工住宅项目交通评估服务2.2 建设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东玉河村皇后店中街 2.3 总建设规模: 约 5.9 万 m2 2.4 项目投资额:总投资约 4.1 亿元人民币2.5 预算金额 11.8 万元 2.6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11.8 万元(大写:壹拾壹万捌仟元整)2.7 谈判范围:对拟建项目的交通影响作出评估,出具评估报告,详见技术服务要求3. 供应商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为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3.2投标人
3、具有同类项目交通影响评估报告编制经验;3.3 具备类似项目的服务经历和一定业绩;3.4 在人员、设备、资金和质量保证、管理体系等方面有圆满完成本工程的能力并有充足有效的证明材料。3.5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4.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4.1 请于 2018 年 6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 5 日,每天上午 9 时至 11 时,- 4 -下午 13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
4、路 6 号院盈坤世纪 G 座 7 层 703 室 持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资质证书、提供自 2018 年 6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 5 日“信用中国”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查询记录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以上资料均提供原件查验。 4.2 谈判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5. 响应文件的递交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6 月 7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 2
5、6 号新综合楼 3 层 X-302 会议室。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6. 联系方式采 购 人:中国地质科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 26 号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6 号盈坤世纪 G 座 7 层 703室 邮 编: 100037 邮 编: 100070 联 系 人: 崔工 联 系 人: 梁辰 电 话: 010-68999865 电 话: 010-68018529-8058 传 真: 010-68310894 传 真: 010-68018529-8002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网
6、址: / 网 址: http:/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工商银行北京分行成府路支行账 号: / 账 号:0200 0957 0920 0042 855 - 5 -第二部分 谈判须知前附表序号 内 容 对应条款号 说明与要求1 采购人名称 1.1 中国地质科学院2 谈判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2.2 投标人须为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投标人具有同类项目交通影响评估报告编制经验3 是否允许联合体报价 2.7 不允许4 谈判供应商应提交的 商务文件 9.1(1)*报价函(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营业执照(4)*按照“谈判供应商的资质要求”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5)*财务状况:财
7、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附最近三年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6)*项目管理人员构成情况(7)*类似项目业绩(8)*投标人不得为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 谈判供应商应提交的 技术文件 9.1 (1)*评估服务方案(2)谈判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6 报价保证金额 14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银行汇票、电汇、转账支票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7 是否接受可选择或可调 整的报价 12.4 否8是否允许谈判供应商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13.1 否9 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期 15.1 90 天10 谈判响应文件份数 17.1 正本 1 份、副本 2 份11 服
8、务周期 自招标人要求工作开始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交通影响评估报告;50 日内,取得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批复。- 6 -12 报价依据依据建设部规划司委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交通规划收费标准(2012.2)其中关于“建筑物交通影响评价”的收费规定,结合企业自身实力及市场行情就本项目咨询费用自行报价。投标报价包括报告书编制费及必要的优化、调整、补充、修改等所需费用,以及通讯、差旅、交通、会议、专家评审费等为通过相关部门评估的所有费用。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其他费用。13 招标代理服务费1)采购代理机构按计价格20021980 号文有关规定向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用,评标专家费按实际发生由
9、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2)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及评标专家费。3)招标代理服务费将以现金、支票(北京地区)或汇票的方式进行收取。评标专家费以现金方式收取。 4)以上费用均应包含在本谈判报价中,但不得单独列项。14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谈判小组构成 3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0 人;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 3 人,其中,技术专家 2 人,经济专家 1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财政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技术专家 2 名、经济专家 1 名)。15 确认成交供应商 符合采购需求且二次报价中的最低报价提供者为成交人16 合同方式 本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17 其它事项请参与谈
10、判供应商格外注意本表中加*部分的内容,如果加*内容未做出完全的实质性响应,或者经谈判小组要求澄清或补正后仍未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谈判无效或者被拒绝。谈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密封装袋前仔细核对相关内容,以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利后果。注:本表内容与该文件其他部分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本表内容为准。- 7 -第三部分 谈判须知一、总则本文件适用于第五部分技术和服务要求的竞争性谈判。1 定义1.1 “采购人”详见谈判须知前附表第 1 项。1.2 “服务”指本文件中第五部分所述相关服务。1.3 谈判供应商指接受谈判小组邀请,获得竞争性谈判文件并参加谈判的供应商。1.4 “成交供应商”指经谈判小组审查通过,采
11、购人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并授予其成交合同的谈判供应商。2 合格谈判供应商的条件2.1 接受谈判小组邀请,获得竞争性谈判文件,具有本项目服务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和其他组织。2.2 谈判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参加此项目竞谈前三年内,没有发生工程纠纷且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3 谈判供应商不应与“在本次谈判中,为采购人设
12、计编制技术规格、评审方法和其他文件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有任何隶属关系和利益联系。2.4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的供应商才能参加谈判。2.5 谈判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申领竞争性谈判文件并登记备案。谈判文件从网上下载的,必须按照要求在网上登记有关资料,未向采购人递交谈判申请并登记备案的,没有资格参加谈判。2.6 如果谈判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统一格式)。2.7 本次谈判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谈判供应商身份共同参与,详见谈判须知前附表第 3 项。3 谈判费用3.1 谈判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和采购人
13、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竞争性谈判文件4 竞争性谈判文件4.1 竞争性谈判文件由下列五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第二部分 谈判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 谈判须知;第四部分 竞争性谈判技术和服务要求;第五部分 成交合同第六部分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4.2 谈判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谈判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 8 -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5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5.1 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谈判供应商,均可要求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澄清要求应在报价截止期
14、3 日前,按谈判邀请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等,下同)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以书面方式送达要求澄清的谈判供应商。答复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5.2 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组织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谈判供应商踏勘现场,以便谈判供应商将实地环境作为报价参考依据。如果组织踏勘现场,采购人将通知所有谈判供应商踏勘现场的时间和地点。6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6.1 在报价截止期 3 日以前任何时候,采购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6.2 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将通知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竞
15、争性谈判文件的谈判供应商。补充文件将作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领取了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谈判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谈判供应商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6.3 为使谈判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可酌情推迟报价的截止日期和报价日期,并将具体变更情况通知每一谈判供应商。7 通知7.1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人将以书面或以在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谈判供应商,联系地址和传真号码以谈判供应商的登记为准。收到通知的谈判供应商应以书面方式立即予以回复确认。因登记有误或
16、传真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人不承担责任。三、谈判响应文件8 谈判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8.1 谈判供应商提交的以及谈判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化字。8.2 谈判供应商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应使用中文简化字。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 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9.1 谈判响应文件分为商务和技术两个部分。为了方便评审,谈判响应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格式要求制作。商务部分指谈判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报价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主要包括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各项,其中加*项目如果有缺失或
17、无效,将可能导致报价被拒绝。9.2 谈判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10 报价内容填写说明10.1 领取了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谈判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谈判响应文件。谈判响应文件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严格按照规定的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谈判- 9 -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是谈判供应商的责任。10.2 竞争性谈判文件对谈判响应文件格式有要求的应按格式逐项填写内容,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谈判响应文件中格式文件留有空项的,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谈判响应文
18、件,其报价有可能被拒绝。10.3 谈判供应商必须保证谈判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0.4 报价一览表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0.5 谈判响应文件须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否则其报价将被拒绝。如果谈判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包括但不限于第 9 条(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规定的内容,将导致报价被拒绝。11 谈判供应商技术文件的编制及编目11.1 谈判供应商技术文件规格幅面(A4)应与正文一致,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谈判
19、供应商自行编制的技术文件应能够证明谈判供应商提供的工程及服务是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合格的工程和服务。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谈判须知前附表中第 5 项所列内容。12 报价要求12.1 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报价价格应该已经扣除所有同业折扣以及现金折扣。报价应已经包含了购买相关服务的全部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费用。12.2 对于一个项目中的多个分包,谈判供应商可以投报全部包,也可以只投其中一包。谈判供应商应对每个包分别提供报价。没有分包报价的将被拒绝。12.3 采购人不接受可选择的报价方案和报价。谈判供应商对报价如果有说明应在显著处予以注明。12.4 报价明细表中标明的价格
20、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谈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被拒绝。13 转包与分包13.1 谈判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应当在报价中载明。14 报价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银行汇票、电汇、转账支票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15 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5.1 自报价日起 90 日内,谈判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被拒绝。15.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谈判供应商协商延长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谈判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
21、会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同意延长有效期的谈判供应商除按照采购人要求修改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期外,不能修改谈判响应文件的其他内容。16 谈判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16.1 组成谈判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16.2 法定代表人如果授权谈判供应商代表处理一切与本次谈判有关事宜,须将书面形式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七部分格式填写)原件附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10 -16.3 谈判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在谈判响应文件适当的位置填写谈判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签署法定代表人或谈判供应商代表的中文全名。16.4 谈判响应文件提交份数详见谈判须知前
22、附表。16.5 谈判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并由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谈判供应商代表签字。16.6 谈判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果有修改错漏处,修改处须有谈判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谈判供应商代表签字。16.7 因谈判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谈判供应商承担。四、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17 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7.1 谈判响应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分别装袋密封:(1) 谈判响应文件密封袋内装谈判响应文件(及谈判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谈判供应商代表的签字及谈判供应商公章。封皮上写明
23、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谈判供应商全称、地址,并注明“报价时启封”字样。(2) 二次报价函应标明为二次报价,报价内容如无法加盖公章,须由授权报价代表签字。17.2 如果谈判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对谈判响应文件密封,采购人对谈判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谈判供应商。18 报价截止时间18.1 谈判响应文件须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送达。18.2 采购人推迟报价截止时间时,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谈判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和谈判供应商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18.3 在提交谈判响应
24、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拒绝接收。19 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9.1 如果谈判供应商有修改和撤回谈判响应文件要求的,须在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出,并经采购人签字确认接受,否则无效。19.2 谈判供应商修改谈判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提交,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谈判响应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报价时启封”字样。19.3 撤回谈判响应文件的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由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谈判供应商代表签署,并在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出。19.4 在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谈判供应商不得撤回报价。否则撤回谈判响应文件的行为将被记录在案,谈判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五、谈判流程20 谈判原则:20.1 谈判供应商资质条件是否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20.2 谈判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交的商务和技术文件是否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20.3 谈判供应商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是否合理可行;20.4 谈判供应商是否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偿付能力;20.5 所报价格是否合理;21 竞争性谈判程序如下:21.1 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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