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皖经信财务2018124 号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 2018 年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相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市、直管县经信委、有关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 (皖政201753 号) ,按照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的通知 (皖经信财务201884 号)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制造强省建设资金项目管理的通知 (皖经信财务201879 号)规定,经研- 2 -究,决定开展 2018 年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相关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类别 (一)本次开展以下类别项目
2、申报。1. 支持高端制造2. 支持智能制造3. 支持精品制造4. 支持绿色制造5. 支持服务型制造6. 支持电子信息、软件和大数据产业发展7. 支持企业做大做强8. 强化金融和土地要素支撑我委已开展的第(三十五)类奖补省认定成长性小微企业、第(四十三)类奖补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中小企业等2 个子类,本次不再另行申报。第(十六)类奖补在中央媒体宣传推介“ 安徽工业精品 ”,不纳入本次申报,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二)部分子类名额分配。第(九)类奖补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第(十四)类奖补消费品工业“三品”行动示范企业、第(二十五)类奖补工艺美术大师示范工作室等 3 个子类申报名额分配如下:- 3
3、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项目单位对照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 (皖经信财务201884 号)组织申报材料,向所在各市、直管县经信委(有关主管部门)和财政局提出申请。(二)市级、县级经信部门(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制造强省建设资金项目管理的通知 (皖经信财务201879 号)规定开展项目现场核查,县(市、区,含直管县)现场核查必须达 100%,市核查比例不得低于申报项目(按子类分)的 50%。智 能 工 厂 数 字 化 车 间合 肥 市 6 21 5 2淮 北 市 1 6 3 1亳 州 市 1 6 3 1宿 州 市 1 6 3
4、2蚌 埠 市 2 11 3 1阜 阳 市 2 8 3 2淮 南 市 1 6 3 1滁 州 市 2 11 3 1六 安 市 2 11 3 1马 鞍 山 市 2 13 3 1芜 湖 市 3 13 3 2宣 城 市 2 13 3 3铜 陵 市 2 10 3 1池 州 市 1 7 3 1安 庆 市 2 11 3 1黄 山 市 1 6 3 10广 德 县 1 2 1 1宿 松 县 1 2 1 1区 域名 额 分 配第 ( 九 ) 类 第 ( 十 四 ) 类 第 ( 二 十 五 ) 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 -(三)各市、直
5、管县经信委(有关主管部门)和财政局对申报项目审核后,联合向省经信委(财务处)报送推荐文件一式四份,包括:市级、县级经信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附件 1) 、由申报系统生成的项目汇总表(含项目现场核查情况) ,电子版同时发送。中央企业、省属企业项目实行属地化管理,通过项目建设所在地市级经信委(有关主管部门)和财政局申报。(四)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项目单位登录安徽省经信委网站( ) “企业云服务 ”平台系统进行填报,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县级经信(有关)主管部门初审、市、直管县经信委(有关主管部门)复审后上报省经信委。网上申报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通过系统报
6、送的项目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的文件名必须规范,并严格按照要求的申报材料和附件名称命名后上传。网上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技术问题可与省经信委信息中心咨询,联系人:昝斌、樊迪,联系电话:0551-62871705、62871939。(五)项目申报有关附件按以下要求填报:1. 附件 2、附件 3 所有申报单位均需填报,其中附件 2 只需打印盖章后上传扫描件,附件 3 在系统中填报。2. 附件 4、附件 5 由申报第(一)类工业强基技术改造项- 5 -目设备补助的单位填报,其中附件 4 在系统中填报,附件 5 只需打印盖章后上传扫描件及电子版。3. 附件 6、附件 7 由申报第(二)类技术改造项目贷款贴息
7、的单位填报,其中附件 6 在系统中填报,附件 7 只需打印盖章后上传扫描件及电子版。4附件 8 由申报第(九)类奖补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的单位填报。5. 附件 9 由申报第(十一)类奖补工业机器人购置的单位填报,只需打印盖章后上传扫描件及电子版。6. 附件 10 由申报第(十四)类奖补消费品工业“三品”行动示范企业的单位在系统中填报。7. 附件 11 由申报第(二十)类奖补节能环保“五个一百”优秀企业(重点项目)的单位在系统中填报。8. 附件 12 由申报第(二十三)类奖补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的单位填报,只需打印盖章后上传扫描件及电子版。9. 附件 13 由申报第(二十四)类奖补中小企业公共
8、服务示范平台的单位填报,只需打印盖章后上传扫描件及电子版。10. 附件 14 由申报第(二十五)类奖补工艺美术大师示范工作室的单位填 报 , 只 需 打 印 盖 章 后 上 传 扫 描 件 及 电 子 版 。11. 附件 15 由申报第(二十六)类奖补首次进入全国百强的企业(电子信息) 、第(二十八)类奖补首次进入安徽省重点企业名单(电子信息)的单位在系统中填报。12. 附件 16 由申报第(三十四)类奖补省认定的专精特新- 6 -中小企业的单位在系统中填报。13. 附件 17 由申报第(三十七)类奖补国家级和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的单位填报,只需打印盖章后上传扫描件及电子版。14. 附件
9、18 由 申 报 第 ( 三 十 九 ) 类 奖 补 省 级 工 业 设 计 中 心 的单 位 填 报 , 只 需 打 印 盖 章 后 上 传 扫 描 件 及 电 子 版 。15. 附件 19 由申报第(四十二)类补贴制造业中小企业开展设备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填报,只需打印盖章后上传扫描件及电子版。(六)各地要按照通知要求,及时组织申报项目,于 7 月6 日前报送推荐文件(系统网上申报功能从 6 月 20 日上午 8 时正式开放,7 月 6 日 24 时网上申报功能关闭,逾期不再受理) 。(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未按要求在省经信委“企业云服务”平台正常上报数据的,原则上不得申报。(八)各类别项目申
10、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附件 20。附件:1. 主 管 部 门 申 请 项 目 资 金 承 诺 书2. 企 业 申 请 项 目 资 金 承 诺 书3. 资金申请表4. 第 ( 一 ) 类 工 业 强 基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设 备 补 助 项 目 申报信 息 表5. 已 购 置 设 备 清 单- 7 -6. 第 ( 二 ) 类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贷 款 贴 息 项 目 申 报信 息 表7. 项 目 银 行 贷 款 贴 息 申 请 表8. 省 智 能 工 厂 和 数 字 化 车 间 申 报 材 料9. 已 购 置 工 业 机 器 人 清 单10. 2018 年 消 费 品 工 业 “三 品
11、 ”示 范 企 业 申 报 信 息 表11. 第 ( 二 十 ) 类 奖 补 节 能 环 保 “五 个 一 百 ”优 秀 企 业 ( 重点 项 目 ) 申 报 信 息 表12. 第 ( 二 十 三 ) 类 奖 补 安 徽 省 服 务 型 制 造 示 范 企 业 基本情 况 表 13. 国 家 和 省 级 中 小 企 业 公 共 服 务 示 范 平 台 基 本 情 况 表14. 工 艺 美 术 大 师 示 范 工 作 室 申 报 表15. 第 ( 二 十 六 )、 ( 二 十 八 ) 类 奖 补 首 次 进 入 全 国 百 强 的企业 ( 电 子 信 息 )、 安 徽 省 重 点 企 业 名 单 ( 电 子 信 息 )项目 申 报 信 息 表16. 安 徽 省 专 精 特 新 中 小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表17. 小 微 企 业 创 业 创 新 基 地 基 本 情 况 表18. 第 ( 三 十 九 ) 类 奖 补 安 徽 省 省 级 工 业 设 计 中 心 评 价 表19. 设 备 融 资 租 赁 业 务 资 金 申 请 表 及 承 诺 申 明20. 项 目 申 报 联 系 人 及 联 系 方 式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8 -2018 年 6 月 8 日- 9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8 年 6 月 8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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