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宜宾市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目 录1 总则 .61.1 目的 .61.2 编制依据 .61.3 定义 .71.4 适用范围 .71.5 事故分级 .71.5.1 特别重大船舶污染事故(I 级) .81.5.2 重大船舶污染事故(II 级) .81.5.3 较大船舶污染事故(III 级) .81.5.4 一般船舶污染事故(IV 级) .81.5.5 小型船舶污染事故(V 级) .91.5.6 事故等级基本计算方法 .91.6 工作原则 .101.6.1 以人为本,防应结合。 .101.6.2 政府领导,依法规范。 .101.6.3 统一指挥,分级管理。 .101.6.4 整合资源,信息共
2、享。 .111.6.5 群专结合,形成合力。 .11 2 1.6.6 科学决策,快速高效。 .112 组织机构与职责 .112.1 领导机构 .112.1.1 市应急指挥部组成 .122.1.2 市应急指挥部职责 .122.1.3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132.1.4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32.1.5 成员单位职责 .142.2 专家咨询机制 .172.3 现场指挥部 .172.3.1 现场指挥部的组成 .172.3.2 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82.3.3 现场指挥部工作组与职责 .182.4 应急响应力量 .213 预防和预警 .213.1 预警分级 .223.2 预防预警信
3、息收集和发布 .223.3 预防预警行动 .234 应急处置 .234.1 事故报告和核实 .234.1.1 事故报告 .23 3 4.1.2 事故核实 .244.2 先期处置 .244.3 分级响应 .244.4 信息报送与处置 .254.5 评估与决策 .264.6 应急力量的调动 .264.7 事故现场警戒与交通管制 .264.8 现场监测 .264.9 污染物围控处置 .274.10 敏感资源的防护 .274.11 人员救治与疏散 .274.12 事故调查 .284.13 污染损害索赔取证 .284.14 回收污染物和污染废弃物的处理 .284.15 信息发布 .284.16 应急行动
4、结束 .285 应急保障 .295.1 应急通讯保障 .295.2 应急队伍与应急设备保障 .295.3 应急技术保障 .295.4 资金保障 .29 4 5.5 社会动员保障 .305.6 其他保障 .306 善后处置 .306.1 污染损害索赔 .306.2 环境恢复 .306.3 总结评估 .307 附则 .307.1 预案管理 .307.1.1 预案审批 .317.1.2 预案修订与完善 .317.2 区域协作 .317.3 人员培训与演练 .317.4 实施时间 .317.5 名词解释 .327.6 预案解释 .328 附表、附图 .338.1 本市敏感资源名录 .338.2 宜宾市
5、辖区水域船舶(设施)污染事故快报 .348.3 宜宾市船舶防污染应急设施设备储备情况表 .358.4 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响应示意图 .368.5 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响应联络表 .37 5 1 总则1.1 目的。宜宾市有金沙江、岷江、长江交汇,境内共拥有通航河流 21段,通航水库 6 个,通航里程 963 公里,有船县(区)10 个,有船乡(镇)89 个,航运企业 27 家,海事登记船舶 629 艘,水运是群众出行和货物运输的重要途径之一。近年来,随着航道条件得到改善,船舶大型化、标准化步伐加快,大至 8000 吨的大型船舶已可直达宜宾港。但是,在整个川江上游地区,船舶防污染基础设施建设正处于逐步推
6、进阶段,船舶防污染应急处置能力还比较弱,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响应体系还需完善。为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及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政策,切实保护宜宾市水域环境和资源,防止来自船舶及其相关作业造成的污染损害,维护生态平衡,保障人命安全、人体健康和社会公众利益,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建立并完善宜宾市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响应体系,构建防范与应对相结合的高效管理与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当发生船舶污染事故时,应急工作能够得到必要的人力、财力和物力的支持,作出迅速、有效的应急响应,尽可能地控制和清除污染物,减少污染损害。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 6 水域环境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交通事故统计办法等,结合宜宾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宜宾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参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 2013),制定本预案。1.3 定义。本预案所指的船舶污染事故,是指营运性船舶在航行、停泊、作业过程中,因操作原因或发生其他事故,导致船舶载运的或自身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直接进入水体,造成水域环境污染损害的意外事件。1.4 适用范围。宜宾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发生的较大以上船舶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适用本预案。宜宾市行政区域范围外相邻水域发 生的较
8、大以上船舶污染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宜宾水域污染事故的,适用本预案。参与事故处置的船艇、设施及人员,适用本预案。军事船舶、渔业船舶、自用船舶污染事故,不适用本预案,但军事船舶、渔业船舶、自用船舶与营运性船舶发生事故,造成污染事故的,适用本预案。按其他行业相关规定和预案标准,船舶污染事故导致的水域污染还应启动其他相关应急程序的,从其规定启动相关预案,不适用本预案。1.5 事故分级。 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交通事故统计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水上船舶污染的特点、污染事故对人命安全和水域环境的危害程度以及所需应急力量和应急设备的规模,将船舶污染事故等级分为五级。1.5.1 特别重大船舶污染事故(I 级)
9、。(1)船舶溢油 1000 吨以上致水域污染的;(2)因船舶污染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 100 人以上中毒或者重伤的;(3)因船舶污染造成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1.5.2 重大船舶污染事故(II 级)。(1)船舶溢油 500 吨以上 1000 吨以下致水域污染的;(2)因船舶污染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 50人以上 100 人以下中毒或者重伤的;(3)因船舶污染造成 2 千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1.5.3 较大船舶污染事故(III 级)。(1)船舶溢油 100 吨以上 500 吨以下致水域污染的;(2)因船舶污染造成 3 人以上 10
10、 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 10人以上 50 人以下中毒或者重伤的;(3)因船舶污染造成 5 百万元以上 2 千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1.5.4 一般船舶污染事故(IV 级)。 8 (1)船舶溢油 1 吨以上 100 吨以下致水域污染的;(2)因船舶污染造成 1 人以上 3 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 10 人以下中毒或者重伤的;(3)因船舶污染造成 1 百万元以上 5 百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1.5.5 小型船舶污染事故(V 级)。船舶污染事故未达到一般事故等级的,统称为小型污染事故。1.5.6 事故等级基本计算方法。(1)重伤、中毒人数参照国家有关人体伤害鉴定标准确定;(2)死亡(含失踪)人
11、数按事故发生后 7 日内的死亡(含失踪)人数进行统计;(3)船舶溢油数量按实际流入水体的数量进行统计;(4)除原油、成品油以外的其他污染危害性物质泄漏按直接经济损失划分事故等级;(5)船舶沉没或者全损按发生沉没或者全损的船舶价值进行统计;(6)直接经济损失按水上交通事故对船舶和其他财产造成的直接损失进行统计,包括船舶救助费、打捞费、清污费、污染造成的财产损失、货损、修理费、检(查勘)验费等,船舶全损时,直接经济损失还应包括船舶价值;(7)一件事故造成的人员死亡失踪、中毒、重伤、水域环境污染和直接经济损失如同时符合 2 个以上等级划分标准的,按最高 9 事故等级进行统计。统计时,难以确定船舶溢油
12、数量、 直接经济损失的,先按初步核定值统计,待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完毕后再按确定的数据予以更正。注:上述有关数量的描述中, “以上” 含本数, “以下”不含本数。1.6 工作原则。1.6.1 以人为本,防应结合。充分履行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的人命安全和人体健康作为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响应的首要任务,积极做好应对船舶污染事故的准备,适时进入应急待命状态,应急响应前移,减少船舶污染事故危害。船舶污染事故发生后,有序、高效地组织、指挥和协调力量,救助人命、控制和清除污染,避免事故扩大危及更大范围的人员安全、健康和环境损害。1.6.2 政府领导,依法规范。市政府对本市行政区域内船舶污染事故的应急响
13、应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各相关部门、单位、个人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规范应急响应的组织、协调、指挥行为,使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响应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形成高效的应急响应机制。1.6.3 统一指挥,分级管理。本市分别成立宜宾市船舶污染事故应急指挥部和各县(区)、临港开发区应急指挥部,并与上级指挥机构工作机制衔接,形成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应急响应指挥体系。根据船舶污染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以及所需的应急力量和应急设备的规模,实施分级管理,明确各等级污染事故的指挥权限和应 10 急职责,保证各方应急力量行动协调一致,取得最佳的应急响应效果。1.6.4 整合资源,信息共享。通过整
14、合现有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力量和资源,建立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常备不懈的保障体系和网络互联、信息共享、科学有效的防范体系,确保应急响应工作的人、财、物等资源科学管理和合理使用。1.6.5 群专结合,形成合力。建立专业应急力量和社会力量相结合,多部门参加,多学科技术支持,全社会参与的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响应机制,充分发挥各方力量的自身优势和整体效能,相互配合,形成合力。1.6.6 科学决策,快速高效。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充分发挥专家和咨询机构的作用,科学制订和调整应急方案,保证应急指挥的科学性。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及时获取和研判信息,果断决策,迅速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2 组织机构与职责2.1 领导机构。成立宜宾市船舶污染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 ),负责 本市较大以上船舶 污染事故的 应急处置工作。各县(区)、临港开发区应急指挥部负责各自辖区内一般、小型船舶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2.1.1 市应急指挥部组成。总指挥: 市政府分管交通运输的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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