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甘肃融合数安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50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试剂耗材政府采购 项目第二次招标招标编号:RHSAGK-09108SY招 标 文 件委托单位: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代理机构:甘肃融合数安招标有限公司二一七年一月甘肃融合数安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 2 -目 录1、 招标公告 32、 投标人须知 73、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214、 技术参数要求及施工图纸335、 投标文件格式506、 评审办法71甘肃融合数安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 3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甘肃融合数安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 4 -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试剂耗材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次招标交易编号:D01-
2、12620000224333349J-20170112-023942-3甘肃融合数安招标有限公司受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的委托对试剂耗材项目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1. 招标文件编号:RHSAGK-09108SY2. 招标内容: (预算金额:121 万元)(2.1mm100mm,3.5m) C18 色谱柱及预柱(带柱芯、卡套、柱) 5 套、C8 固相萃取小柱 5 支、C18 6ml 固相萃取小柱 5 支、移液枪(1-10ml)6 把、4.6*250mm,5um C18 色谱柱 6根、4.6*250mm,5um C8 色谱柱 6 根等试剂耗材一批;详细数量及技术参数请
3、参看招标文件。3. 供应商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国税和地税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三证合一”证书)、(2)法人代表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为投标人代表并亲自签署投标书的可不提交)、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3)供应商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必须包括颠茄专用色谱柱,氨基酸专用色谱柱,麻黄专用色谱柱,益母草药材专用色谱柱)的授权函原件以及供应商售后服务承诺函(以上原件须附于投标文件正本中);(4) 必须提供由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
4、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以上原件须附于投标文件正本中);(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 年 01 月 13 日至 2017 年 01 月 19 日止,每日 00:00甘肃融合数安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 5 -24:00。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获取(http:/ 年 02 月 17 日 09:30 前(北京时间)对迟于开标时间递交的文件将不予接受。6.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第十开标厅7. 开标时间:2017 年 02 月 17 日 09:30(北京时间)8. 开标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第十
5、开标厅9. 采购人: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联系人:王科长 联系电话:0931-782291910.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明凤 电话:0931-8266809传真:0931-8266809 邮箱: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地震局 2 号楼 2502 室 11.信息注册须知:1)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供应商必须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后方可购买标书和参加投标。注册时必须认真阅读网站说明,准确登记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相关资质等信息。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重新登录系统,在有效报名时间内报名参与项目投标,并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报名号”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
6、“报名号”系统会实时发送到投标人手机。2)注:填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登记信息有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若有问题,请电话咨询:0931-210572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甘肃融合数安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 6 -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2.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 收款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账 号:6608 0001 2189 8000 20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兰州市高新支行 行 号:3138 2105 4
7、001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天庆嘉园 1296 号 甘肃银行到账查询电话:0931-8276931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48 小时前。 (一)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二)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三)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包)的 8 位数字登记号。在汇款单附言栏内不填或错填投标“登记号”,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将导致投
8、标无效;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其他问题,可查看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保证金办理指南”。甘肃融合数安招标有限公司2017 年 01 月 13 日甘肃融合数安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 7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甘肃融合数安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 8 -目录试剂耗材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4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 7 -1. 说明 .- 10 -1.1 适用范围 .- 10 -1.2 合格的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 10 -1.4 招标的费用 .- 11 -2. 招标文件 .- 11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 11 -2.2 招
9、标文件的澄清 .- 11 -3. 投标和招标总则 .- 12 -3.1 投标文件的编写 .- 12 -3.2 投标文件的组成 .- 12 -3.3 投标 .- 13 -3.4 投标的有效期 .- 15 -3.5 投标保证金 .- 15 -3.6 投标文件的修改 .- 16 -3.7 投标的撤回 .- 16 -3.8 投标截止日期 .- 17 -3.9 迟交的投标文件 .- 17 -4.开标与评标 .- 17 -4.1 开标 .- 17 -4.2 评标委员会 .- 17 -4.3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 17 -4.4 投标文件的初审 .- 18 -4.5 投标文件的澄清 .- 19 -4.6
10、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 19 -5. 签约及中标服务费 .- 20 -5.1 中标供应商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 10 日内与买方签定合同。 .- 20 -5.2 中标供应商须向招标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 .- 20 -第三部分 .- 21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 21 -第四部分 .- 33 -技术参数要求 .- 33 -第五部分 .- 50 -第六部分 .- 71 -评审办法 .- 71 -甘肃融合数安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 9 -前 附 表本表关于招标货物的具体要求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条款号 内 容说 明1.3(1)采购方(使用单位
11、)名称: 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采购方(使用单位)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银安路 7 号 1.3(2)招标代理机构:甘肃融合数安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地震局 2 号楼 2502 室邮 编:730000投 标 文 件 的 编 制3.1.2 投标语言:中文3.1.4投标报价:最终总报价(完税价)(出厂价货物到达最终目的地点的相关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伴随服务费等)。不许提供备选投标报价方案。3.5.1投标人应提交人民币投标报价壹万元作为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并且请将投标保证金的银行电汇底单复印件在开标现场一并提交。需注明包号及项目名称,如不提交造成的无效投标或
12、废标等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注意事项:1、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2、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报名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交纳。3、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必须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或包号的“登记号”(8 位数字)。注:投标人投两个及以上标段或包号的,应该按标段或包号分别交纳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有效期:90 天3.3.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文档(光盘和 U 盘)一份;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一份。甘肃融合数安
13、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 10 -注: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投 标 人 须 知1. 说明1.1 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投标范围。1.2 合格的投标人的基本条件:(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国税和地税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三证合一”证书)、(2)法人代表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为投标人代表并亲自签署投标书的可不提交)、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3)供应商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必须
14、包括颠茄专用色谱柱,氨基酸专用色谱柱,麻黄专用色谱柱,益母草药材专用色谱柱)的授权函原件以及供应商售后服务承诺函(以上原件须附于投标文件正本中);(4) 必须提供由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以上原件须附于投标文件正本中);(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3 定义(1)“委托人”系指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2)“招标机构”系指甘肃融合数安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的代理机构。(3)“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机构提交投标文件并参与投标的法人。(4)“甲方”系指最终使用单位: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合同一方的当事人。(5)“乙方”指中标的投标人,合同一方的当事人。(6)“货物”指乙方按合同要求,向招标人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备件、工具、手册及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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