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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十二五”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doc

1、 1 河池市 “十二五”大气污染防治 实施方案为确保实现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 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不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优化结构、削减总量、联防联控、确保蓝天” 的思路,以保 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宗旨,以优化产业和能源结构为着力点,以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为抓手,以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和主要行业污染控制为突破口,不断推进多种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多种污染源联合控制,为确保我市“天更蓝,空气更清新”奠定良好的环境基础。二、主要目标本方案实施期为 2013-2015 年。到“ 十二五” 期末,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在自治区下

2、达的控制目标之内,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得以完善,全市大气环境管理能力明显提高。到 2015 年末,全市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 5.733 万吨、1.145 万吨以内,市中心城区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评价指标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粒径小于等于 10m 颗粒物)的天数大于 340 天 /年,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建成运行率为 100%,全市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到 0.9828 吨标准煤以下(按 2005 年价格计算)。 2 河池市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目标指标体系类别 序号 规划指标 2010 年现状值 2015 年目标值

3、 指标属性1 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万吨) 6.713 5.733 约束性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2 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万吨) 1.068 1.145 约束性环境质量指标3设区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天/年)360 340 1 指导性监管指标4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建成运行率(%)1002 100 指导性管理指标5 全市万元生产总值能耗(吨标准煤 ) 1.1985 0.98283 约束性注:1因粒径小于等于 2.5m 颗粒物(PM 2.5)监测站点正在建设,故评价指标未包括 PM2.5。2指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建设计划内项目。3按 2005 年价格 计算。三、主要任务(一)

4、统筹区域环境资源,优化产业结构与布局。1.严格环境准入,强化源头管理。进一步严格执行环境准入条件,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力度,新建、改建或扩建的高排放项目必须是国家最新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鼓励类和允许类项目,必须符合国家、自治区及河池市产业发展规划与产业布局,项目所在地必须能够实现河池市下达的节能 3 减排和能源总量控制年度目标。配合开展广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预算指标管理试点工作,从源头上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的无序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各县级人民政府。列第一位者为牵头部门,其他有关部门或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2.

5、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严格按照国家最新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认真贯彻实施广西“十二五” 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 ,制订我市年度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对未按期淘汰的企业,依法吊销排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等,控制煤炭消费增量,促进经济发展的绿色转型。同时,重点区域的城市城区和周边地区,原则上禁止新建和扩建钢铁、有色等大气重污染项目;对城区内已建且严重影响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的重污染项目,实施搬迁改造或提标治理,实现区域工业布局优化。(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各县级人民政府)3.提高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水平。到 2015 年,全市、县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企业清洁生产水平明显提高,重点行

6、业已建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率达 100%;审核产生的中/高费方案实施率达到 70%。重点耗能行业 60%规模以上企业,主要指标达到或接近清洁生产二级标准水平。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各县级人民政府)(二)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加强能源清洁高效利用。1.进一步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推进能源多元清洁发展,转变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深度开发水电,优化发展火电,努力发展核电,积极发展生物质能、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清洁能源,加大能源合作力度,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到 2015 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 40%以上。 4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河池供电局

7、)2.提高工业燃煤利用效率。加强工业用煤管理,对工业用煤含硫量和工业用重油、柴油的含硫量进行严格控制,新建火电机组供电煤耗必须达到国家先进标准。禁止新建效率低、污染重的燃煤小锅炉,对已建 1 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小锅炉强制其改用电或其他清洁能源。推广水煤浆燃烧技术、型煤技术和流化床燃烧等煤的洁净燃烧技术,提高煤的利用率和效率,降低燃煤污染物的排放。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环境保护局)3.不断提高城市清洁能源使用比例。进一步调整和改善城市能源消费结构,推广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实现优质能源供应和消费多元化。结合西气东输二线、液化天然气等重点工程,增加清洁能源在城市终端用能中的比重。到

8、2015 年,清洁能源占能源消耗比重达 40%以上。 (责任单位:市市政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4.继续推进农村沼气应用。大力发展农村清洁能源,不断优化农村能源结构。在巩固发展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成果的同时,积极探索新模式,推进集约化养殖场和养殖大户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2015 年,大型畜禽养殖基地全部完成大中型沼气工程配套建设,全市农村户用沼气建设总量达到 35 万座。建设推广“养殖+沼气+ 种植 ”三位一体的生 态农村模式, 实现庭院经济高效化、生产无害化、家居环境清洁化,促进和谐文明生态家园建设。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林业局)(三)深化大气污染治理,实施多污染物协同控制。1.深化二氧化硫

9、污染治理,开展氮氧化物污染防治。加大有色冶炼、钢铁、石化等行业的二氧化硫治理工作力度,加快有色金属行业生产工艺设备更新改造,提高冶炼烟气中硫的回收利用 5 率,二氧化硫含量大于 3.5%的烟气应采取烟气制酸或其他方式回收烟气中的硫,低浓度烟气和制酸尾气排放超标的必须进行脱硫处理。推动工业锅炉脱硫工作,以热电联产或清洁能源替代小型燃煤锅炉,规模在 35 蒸吨/小时以上、二氧化硫排放超标的燃煤锅炉要实施烟气脱硫改造。进一步加强燃煤机组脱硫设施的运行监管,提高脱硫工程的稳定运行水平,将综合脱硫效率提高到90%。建立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全面启动降氮脱硝工程。新建、扩建、改建燃煤机组要根据排放标准

10、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要求建设烟气脱硝设施,现役燃煤机组应加快烟气脱硝设施建设。冶金、水泥行业及燃煤锅炉推行低氮燃烧技术或烟气脱硝示范工程建设。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2.强化颗粒物污染控制。加快推进我市 PM2.5监测工作,到2015 年,我市 PM2.5监测系统投入运行。开展城市扬尘综合整治,扩大扬尘控制区范围,加强监督管理。 “十二五” 中期,扬尘污染控制区应达到建成区面积的 70%以上。按照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标准,集中力量重点抓好建筑、拆迁及市政工程工地、堆场、道路、物料及渣土运输、裸露地面等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施工现场重点环节和部位的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加

11、强企业清洁生产力度,控制细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燃煤电厂和工业炉窑要强化煤堆、料堆的监督管理,大型煤堆、料堆场应建立密闭料仓与传送装置,露天堆放的应加以覆盖或建设自动喷淋装置;进一步采用先进高效除尘技术,持续提高燃煤电厂废气除尘效率;提高能源集中供应率,控制各类燃煤小锅炉污染排放;积极推进粉煤灰、炉渣、矿渣的综合利用。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控制秸秆露天焚烧。全面推广秸秆还田、秸秆制肥、秸秆饲料化、秸秆能源化利用等综合利 6 用措施,制定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建立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工程,促进秸秆资源化利用,不断提高综合利用率,逐步消除农田秸秆燃烧造成的污染。到 2015 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12、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力争分别达到 80%。(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市农业局)3.控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 “十二五”期间,针对石化、有机化工、合成材料、化学药品原药制造、塑料产品制造、装备制造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开展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调查工作,筛选重点排放源、建立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监管企业名录;在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污染典型企业集中度较高的工业园区,开展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综合防治试点工作;建立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监测体系,开展排放监测;建立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评估体系,开展排放削减核查评估;实施加油站及储油库、石化、炼钢、水泥和废弃物焚烧等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削减工程,

13、开展主要排放行业清洁生产示范,提高无组织排放废气的捕集率,提高废气处理效率,探索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监测、治理技术和监督管理新机制。严格控制城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排放。落实关于加强二噁英污染防治的指导意见(环发2010 123 号),加大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清洁生产审核制度实施力度,新建的垃圾焚烧发电等二噁英污染排放项目工艺技术装备必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加强重点行业监督管理,通过优化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有效降低单位产量(处理量)二噁英排放强度。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市市政管理局、中石化河池分公司、中石油河池分公司)4.推进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加大在用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监管力度。以广西壮族 7

14、 自治区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发展规划(2011-2015 年)为指导,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方便群众、数量控制和社会化运作原则,采取市场经济运行模式,推进环保检验机构规范化建设。按照环境保护部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机构技术规范(环发200515 号)、 机动车环 保检验机构管理 规定(环发2009145 号)的条件,严格准入审核。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委托后,环保检验机构按照委托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机构地址、检验地址、有效期限开展在用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工作。环保检验机构规范化建设的同时,同步建立信息系统,实现信息网络联接。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落实环保标志管理制度,核发

15、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在全市推行在用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制度,实施统一的在用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管理。按照环境保护部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环发 200987 号),规范在用机 动车环保标志发放和管理工作。配合自治区完成自治区、地级市、检测机构三级信息系统建设,应用信息网络实施在线监控,对在用机动车环保检验、核发环保标志进行管理。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开展车用燃料的监督管理。强化加油站的监督管理,定期开展对车用油品的监督检测。积极开展替代燃料的环境影响研究和监测,开展对燃气机动车的监督管理,科学指导燃气机动车等替代燃料机动车的发展。 积极开展 储油库、加油站和油

16、罐车的油气污染治理工作,制订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新建储油库、加油站必须按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建设,对新建、改建、扩建储油库和加油站未按要求落实油气污染治理的,环保部门不予通过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 8 批和环保“三同时” 竣工 验收。对于已建成 储油库、加油站未配套油气污染治理设施的,环保部门要分批分期下达限期治理通知书。2015 年 1 月 1 日前完成全市建成区内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污染治理工作。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市商务局、中石化河池分公司、中石油河池分公司)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在公交、出租、公务、市政、邮政等领域开展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示

17、范运营,城市公交客车、出租车等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占一定比例;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逐步完善。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局、河池供电局)构建快速便捷的交通系统。要在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采取措施,加快建设以城市为核心的快速便捷的交通系统,加强枢纽场站的衔接,完善区域交通网络。推进交通管理现代化建设,合理分配交通流,保障道路安全畅通,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根据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要求,制定并公布实施本市车辆限行方案,把限行方案作为构建快速便捷的交通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限制高排放车辆尾气污染。对无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无标车)采取限制行驶措施;对“黄标车” 实 行区域、时间

18、或车型的交通管制措施。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发展“绿色”物流。加强对码头货物装卸、物料堆场、化工原料储罐的管理,大力整治相关的粉尘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强化对低速货车和非道路机械的环境管理。督促物流企业建立符合绿色环保标准要求的货物运输车队,规范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制度,努力减少因交通运输及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四)完善空气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强化空气质量管理。 9 1.完善空气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现行空气质量评价技术方法,把臭氧、一氧化碳和 PM2.5 逐步纳入城市空气质量评价范围,使空气质量评价结果更加科学准确地反映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其变化趋

19、势。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2.强化空气质量管理。我市是环境空气质量重点整治地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城市达标方案应报环境保护部批准后实施),精心组织,落实措施,确保 2015 年城市主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3.加强重点区域空气质量监测。提高空气质量监测能力,优化重点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点位。逐步开展酸雨、细颗粒物、臭氧监测和城市道路两侧空气质量监测,制定大气污染事故预报、预警制度,完善环境信息发布制度,实现重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监测信息共享。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4.推进多种污染物协同控制、多种污染源联合控制。通

20、过多种污染物协同控制、多种污染源联合控制、区域污染预防联合控制等多角度、多尺度的全面预防,推动大气污染防治“以总量控制为目标导向” 向“ 以环 境质量改善为目标导 向”转变。对大气主要污染物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进行综合控制,重点加强钢铁、有色、石化、水泥、化工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监管,加强上述行业重点企业的污染物减排工作。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五)全面加强环境监控能力建设,创新环境管理机制。1.加强空气环境监控能力建设。加强大气环境监控能力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推动市区县等监测站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增加人员编制,配备大 10 气监测仪器设备,促使各级环境监

21、测机构尽早达到国家要求的标准化建设,监测能力有效提升。全面加强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在线监测能力建设;加快机动车污染监控机构标准化建设进程,继续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机构建设,提高机动车污染监控水平;逐步开展 PM2.5、臭氧、挥发性有机物摸底调查和监测,提高来源识别、成因分析、控制方案定量化评估的综合能力。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各县级人民政府)增加监测因子,增设监测点位,完善监测网络。根据“十二五” 国家空气 监测 网设置方案的要求 ,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十二五 ”规划,逐步开展空气 质量监测点位的能力建设,增加 PM2.5 和臭氧等监测因子空气质

22、量监测点位,建设完善的大气自动监测网络,开展移动源对路边环境影响的监测;加强监测数据质量控制,强化监测技术监管与数据审核,逐步实现监测自动化、质控系统化、数据网络化、信息交换便捷化,着力提高大气主要污染物监测和汇总分析能力,逐步提高灾害性大气污染的预警能力。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2.创新环境管理机制。加大落后产能淘汰的财政支持力度,对水泥氮氧化物脱硝工程予以财政补贴。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环境保护局)落实鼓励秸秆等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完善政府绿色采购制度,逐步提高节能环保产品比重。(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继续执行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政策。 (责任单位: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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